证券代码:000510 证券简称:新金路 公告编号:定2021-02号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公司董事局、监事局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局会议。公司负责人刘江东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振亚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东先生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元) | 711,358,826.84 | 471,648,816.87 | 50.8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67,808,480.22 | 30,672,301.80 | 121.0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73,807,868.22 | 31,992,730.88 | 130.7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16,562,967.75 | 37,874,012.80 | -143.73%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113 | 0.0503 | 121.27%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113 | 0.0503 | 121.27%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6.18% | 3.05% | 3.13%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1,825,092,464.37 | 1,816,415,281.28 | 0.4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1,130,771,547.22 | 1,063,609,816.95 | 6.31%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37,578.69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670,709.73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6,756,800.00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50,202.22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85,295.66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15,782.98 |
合计 | -5,999,388.00 | --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42,400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刘江东 | 境内自然人 | 10.05% | 61,252,951 | 45,939,713 | 质押 | 61,244,533 |
四川金海马实业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8.06% | 49,078,365 | 质押 | 44,843,050 | |
冻结 | 1,204,000 | |||||
德阳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3.54% | 21,556,124 | |||
马渲 | 境内自然人 | 2.70% | 16,433,700 | |||
汉龙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2.06% | 12,560,365 | 冻结 | 11,000,000 | |
华创证券-证券行业支持民企发展系列之华创证券1号FOF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支持民企发展5号单一资产管 | 其他 | 2.00% | 12,180,000 | |||
冯译嶙 | 境内自然人 | 1.62% | 9,840,100 | |||
娄竣 | 境内自然人 | 1.36% | 8,260,001 | |||
深圳市特发集团 | 国有法人 | 1.28% | 7,798,809 |
有限公司 | ||||||
赵相革 | 境内自然人 | 1.15% | 7,000,176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四川金海马实业有限公司 | 49,078,365 | 人民币普通股 | 49,078,365 | |||
德阳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 21,556,124 | 人民币普通股 | 21,556,124 | |||
马渲 | 16,433,7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6,433,700 | |||
刘江东 | 15,313,238 | 人民币普通股 | 15,313,238 | |||
汉龙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12,560,365 | 人民币普通股 | 12,560,365 | |||
华创证券-证券行业支持民企发展系列之华创证券1号FOF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支持民企发展5号单一资产管 | 12,18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2,180,000 | |||
冯译嶙 | 9,840,100 | 人民币普通股 | 9,840,100 | |||
娄竣 | 8,260,001 | 人民币普通股 | 8,260,001 | |||
深圳市特发集团有限公司 | 7,798,809 | 人民币普通股 | 7,798,809 | |||
赵相革 | 7,000,176 | 人民币普通股 | 7,000,176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上述前十大股东中,刘江东先生与四川金海马实业有限公司互为一致行动人,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未知上述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及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 |||||
前10名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 上述公司股东马渲通过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16,433,700.00股,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0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6,433,700.00股。 上述公司股东冯译嶙通过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9,840,100股,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0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9,840,100股。 上述公司股东娄竣通过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8,260,001.00股,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0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8,260,001.00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变动分析
项目 | 2021年3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变动比例 | 变动原因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0,782,952.12 | 0.00 | 不可比 | 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公司开展PVC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期末公允价值形成的金融资产所致 |
应收款项融资 | 236,519,689.92 | 122,538,740.82 | 93.02% | 主要是由于报告期收到的银行承兑汇票期末余额较年初增加所致 |
预付款项 | 19,242,018.64 | 44,526,624.78 | -56.79% | 主要是由于预付的购油款报告期已通过以资抵债方式收回所致 |
其他应收款 | 29,615,736.52 | 100,659,492.96 | -70.58% | 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已收回新疆融创诚新能源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款以及保险赔款所致 |
其他流动资产 | 8,878,132.90 | 19,510,829.44 | -54.50% | 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增值税进项税减少所致 |
在建工程 | 12,069,734.34 | 4,634,369.95 | 160.44% | 主要是由于报告期正在实施东面边坡治理及电石渣坝等工程项目所致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3,158,282.89 | 1,456,853.43 | 803.20% | 主要是由于报告期预付的工程款项增加所致 |
应付职工薪酬 | 6,791,620.38 | 69,163,511.59 | -90.18% | 主要是由于报告期支付了上年末计提的工资薪金所致 |
应交税费 | 31,909,663.87 | 21,689,775.98 | 47.12% | 主要是由于报告期按税法规定计提的企业所得税增加所致 |
(二)利润表项目变动原因及说明
项目 | 2021年1-3月 | 2020年1-3月 | 变动比例 | 变动原因 |
营业收入 | 711,358,826.84 | 471,648,816.87 | 50.82% | 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公司主导产品树脂产品、碱产品的产销量较上年同期增加以及树脂产品销售价格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
营业成本 | 569,148,406.37 | 392,711,682.93 | 44.93% | 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公司主导产品树脂产品、碱产品的产销量增加相应的营业成本增加所致 |
税金及附加 | 3,806,839.25 | 2,041,550.84 | 86.47% | 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增值税较上年同期增加,相应计缴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增加以及印花税增加所致 |
研发费用 | 2,694,523.68 | 2,031,245.41 | 32.65% | 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公司加大了特种树脂产品的研发投入所致 |
财务费用 | 1,595,424.16 | 4,423,264.37 | -63.93% | 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公司减少了银行承兑汇票贴现相应的贴现利息降低以及利息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
投资收益 | 6,361,656.84 | 60,306.77 | 10448.83% | 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公司的联营企业实现的利润较上年同期增加相应的投资收益增加所致 |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6,756,800.00 | -916,525.00 | 不适用 | 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公司开展PVC套期保值业务亏损金额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
营业外支出 | 108,930.60 | 1,583,322.36 | -93.12% | 主要是由于报告期捐赠支出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
所得税费用 | 20,147,302.82 | 828,169.29 | 2332.75% | 主要是由于报告期下属子公司树脂公司以前年度可抵扣亏损已抵扣完毕,按照税法规定计提的企业所得税费用增加所致 |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变动原因及说明
项目 | 2021年1-3月 | 2020年1-3月 | 变动比例 | 变动原因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6,562,967.75 | 37,874,012.80 | -143.73% | 主要是由于报告期收到的银行承兑汇票期末金额增加,相应减少了现金流入以及预收货款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3,498,927.01 | -18,071,621.80 | 不适用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董事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股公司控股股东收购公司所持参股公司全部股权的议案》,公司与成都市新众鑫等签署了《<投资合作协议书>之补充协议(四)》,约定由新疆融创诚控股股东成都市新众鑫按原协议约定收购公司所持新疆融创诚25%股权,并分二期向公司付清股权收购款人民币63,660,578.63元。其中,第一期股权收购款人民币1,200万元已付清,第二期股权收购款人民币51,660,578.63元应不迟于2020年6月30日支付给公司。2020年4月28日,公司收到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刘江东先生出具的《承诺函》,刘江东先生承诺:若成都市新众鑫未按上述协议约定足额向公司支付上述第二期股权收购款,则其差额部分由其本人补偿给公司。2021年1月19日,公司收到刘江东先生出具的《补充承诺函》,刘江东先生承诺:若公司未能在2021年3月31日前足额收到上述第二期股权收购款,则其差额部分由其本人不迟于2021年3月31日补偿给公司。
因成都市新众鑫未能按约定向公司支付上述第二期股权收购款,公司向四川省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鉴于疫情等因素影响导致合作实施的100MWH储能调频电站项目进展严重推迟,未能达到预期,也未产生经济效益,成都市新众鑫受让的新疆融创诚股权至今未获收益,且四川兴能新源科技有限公司因经营不善被列为失信企业已没有支付能力,为尽快收回投资款项,避免诉讼程序过长带来的不确定性风险,综合考虑诉讼周期及诉讼成本,最大程度维护公司利益,经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与成都市新众鑫签署了《和解协议》,就该诉讼事项达成和解,2021年3月30日,公司足额收到了上述全部第二期股权转让款,鉴于公司在2021年3月31日前,已足额收到成都市新众鑫支付的上述第二期股权收购款,故公司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刘江东先生无需再履行2020年4月28日出具的《承诺函》及2021年1月19日出具的《补充承诺函》项下有关差额补偿义务。
2.2020年1月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司同云南正邦科技有限公司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双方拟在特种树脂研发、生产领域开展深度合作。2021年3月2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公司的公告》,经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董事局会议审议同意,公司子公司四川省金路树脂有限公司与云南正邦科技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公司合作研发特种掺混树脂,2021年4月,双方共同出资设立的四川金树正高新材料有限公司完成了工商注册登记手续。
3.2021年3月19日,公司召开的2021年第二次临时董事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亨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资抵债交易的议案》,根据公司、仓储公司、亨源实业、中信达、签署的《债务重组协议》,公司、仓储公司、亨源实业、高越石化签署的《债务重组协议》,公司与仓储公司、亨源实业、亨源石化签署的《债务重组协议》,公司、仓储公司、金路亨源、亨源实业签署的《股权转让暨债务重组协议》。公司与亨源实业签署了《债务抵偿协议》,亨源实业以自有房地产抵偿对公司所负债务,2021年3月2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完成抵债房产产权过户的公告》,上述抵债房产产权过户手续已办理完毕,房屋产权已过户至公司名下。
4.2020年8月1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受暴雨灾害影响的公告》,公司全资子公司岷江电化因遭遇特大暴雨泥石流灾害,导致生产装置全部停产,2020年11月27日,
公司披露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全面复产的公告》,岷江电化完成厂区清淤,设备、设施维修保养等工作,生产装置全面恢复生产。2021年2月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收到保险公司赔偿款的公告》,岷江电化收到本次灾害造成的财产损失保险赔偿款合计11,180,086.00元。
重要事项概述 | 披露日期 |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
《关于诉讼事项和解的公告》(临2021-19) | 2021年03月25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关于收到新疆融创诚新能源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款暨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承诺事项的进展公告》(临2021-21) | 2021年03月31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公司的公告》(临2021-17) | 2021年03月20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关于与亨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资抵债交易的公告》(临2021-16) | 2021年03月20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关于完成抵债房产产权过户的公告》(临2021-20) | 2021年03月26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关于收到保险公司赔偿款的公告》(临2021-07) | 2021年02月08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衍生品投资操作方名称 | 关联关系 | 是否关联交易 | 衍生品投资类型 | 衍生品投资初始投资金额 | 起始日期 | 终止日期 | 期初投资金额 | 报告期内购入金额 | 报告期内售出金额 | 计提减值准备金额(如有) | 期末投资金额 | 期末投资金额占公司报告期末净资产比例 | 报告期实际损益金额 |
中信期货 | 无 | 否 | PVC期货套期保值 | 0.23 | 2021年02月08日 | 2021年03月31日 | 0 | 2,553.36 | 779.93 | 0 | 1,097.75 | 0.97% | -675.68 |
合计 | 0.23 | -- | -- | 0 | 2,553.36 | 779.93 | 0 | 1,097.75 | 0.97% | -675.68 | |||
衍生品投资资金来源 | 公司进行 PVC 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 | ||||||||||||
涉诉情况(如适用) | 不适用 | ||||||||||||
衍生品投资审批董事会公告披露日期(如有) | 2021年01月29日 | ||||||||||||
衍生品投资审批股东会公告披露日期(如有) | |||||||||||||
报告期衍生品持仓的风险分析及控制措施说明(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法律风险等) | 公司开展PVC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以从事套期保值为原则,不以套利、投机为目的,公司为此建立了《期货套期保值管理制度》,合理设置套期保值业务组织机构,建立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及时识别可能出现的法律法规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及现金流等风险,并对此进行充分评估并采取有效控制补救措施。 报告期,公司开展的PVC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均严格规范的履行了审核、审批程序,严格按照审核后的套保方案进行操作。 | ||||||||||||
已投资衍生品报告期内市场价格或产品公允价值变动的情况,对衍生品公允价值的分析应披露具体使用的方法及相关假设与参数的设定 | 公司衍生品交易品种主要在期货交易所交易,市场透明度大,成交活跃,成交价格和当日结算单价能充分反映衍生品的公允价值。 | ||||||||||||
报告期公司衍生品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核算具体原则与上一报告期相比是否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无变化 | ||||||||||||
独立董事对公司衍生品投资及风险控制情况的专项意见 | 公司《期货套期保值管理制度》,就公司开展PVC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行为明确了组织机构、业务操作流程、审批流程及风险控制措施,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PVC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锁定公司的生产成本,控制经营风险,提高公司抵御市场波动和平抑价格震荡的能力,报告期,公司开展 PVC 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严格遵守了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衍生品投资相关管理制度的规定,审议、操作过程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六、对2021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接待时间 | 接待地点 | 接待方式 | 接待对象类型 | 接待对象 | 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资料 | 调研的基本情况索引 |
2021年03月19日 | 公司大会议室 | 其他 | 个人 | 公司股东 | 参加公司股东大会,提供股东大会资料。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