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发行情况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局第九十六次会议决议及2020年4月21日召开的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及发行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中期票据。具体内容详见分别刊登于2020年4月3日、2020年4月22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编号2020-028、2020-038公告。2020年7月6日,公司收到交易商协会出具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0]MTN723号),交易商协会决定接受公司中期票据注册,注册金额为12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20年7月6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编号2020-059公告。
公司2021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已于近日成功发行,现将发行情况公告如下:
名称 |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第一期中期票 | 简称 | 21珠海港股MTN001 |
据 | |||
代码 | 102100842 | 期限 | 3年 |
起息日 | 2021年04月27日 | 兑付日 | 2024年04月27日 |
计划发行总额 | 2亿元 | 实际发行总额 | 2亿元 |
发行利率 | 4% | 发行价格 | 100.00元/百元 |
簿记管理人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主承销商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联席主承销商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本期中期票据发行情况的有关文件在中国货币网(www.chinamoney.com.cn)和上海清算网(www.shclearing.com)公告。经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等途径核查,公司不属于失信责任主体。
特此公告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21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