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珠海港: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说明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17

证券代码:000507 证券简称:珠海港 公告编号:2021-045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深证上[2020]12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编制了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的《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说明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证监许可[2018]2098号文《关于核准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于2019年4月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40,883,976 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7.24元,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19,999,986.24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18,430,203.21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01,569,783.03元。上述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4月25日全部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编号为信会师报字[2019]第ZC10360号《验资报告》。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余额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余额如下:

项目金额(元)
2019年4月25日募集资金期初总额1,019,999,986.24
减:公司保荐、承销费用17,319,999.78
减:公司会计师费、律师费等发行费用1,110,203.43
减: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54,640,000.00
减:募集资金变更用于偿还银行贷款情况336,399,700.00
减:截至期末直接投入募投项目508,123,085.62
减:银行手续费3,426.00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及现金管理收益35,109,982.61
募集资金期末余额137,513,554.02

注:募集资金期末余额137,513,554.02元,其中用于现金管理的产品尚未到期金额为90,000,000.00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实际余额47,513,554.02元。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等方面均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在报告期实际操作过程中,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均不存在违反规定的情形,募集资金的相关管理工作不存在问题,与《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差异。报告期内公司审计部门对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情况进行监督,定期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公司分别在交通银行珠海拱北支行、珠海华润银行珠海分行、中国农业银行珠海分行、兴业银行珠海分行营业部(以下合称“开户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2019年5月20日,公司、开户银行及保荐机构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或者控股子公司,募集资金将以向项目实施主体增资或委托贷款方式投入募投项目。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根据公司分别于2019年6月24日、2019年7月25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局第八十一次会议和第九届董事局第八十四次会议决议,项目实施主体珠海港航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港航运”)、珠海港拖轮有限公司和珠海港成功航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港成功航运”)分别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2019年6月26日、2019年7月29日与公司、银行、保荐机构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符合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其他相关规定,报告期内三方监管协议得到切实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户名开户行银行账户余额(元)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华润银行珠海分行21320100281870000132,868,377.27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珠海分行4435010104003175112,128,645.44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珠海分行营业部3990201001003524450.00
珠海港航运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珠海分行4435010104003195954,397.77
珠海港航运有限公司珠海华润银行珠海分行213225260978500001443,354.22
珠海港成功航运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珠海分行196100788011000007330.00
珠海港成功航运有限公司珠海华润银行珠海分行2132237308917000011,204.39
珠海港拖轮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珠海分行443501010400319422,017,574.93
合计47,513,554.02

注:交通银行珠海拱北支行444000094018170092580账户已于2020年12月30日注销。

三、 本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58,149.82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1。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内容变更情况

(1)变更的内容

①为缩短船舶建造期,更好匹配客户专用码头靠泊标准,快速建立业务通道,保障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经审慎分析和认真研究,在原有募集资金投资方向及业务布局不变的情况下,将原募投项目珠海港成功航运购置“2 艘沿海25,800 吨级海船”变更为购置原交易对手方“2 艘沿海 22,500 吨级海船”的在建订单,项目总投资不超过 16,000 万元,所需资金通过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解决。本次变更主要是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涉船舶船型的变更,募集资金仍投向港航江海联动配套项目,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

②鉴于全球蔓延的新冠疫情对国内外生产贸易带来的持续性负面影响,航运业面临严峻挑战,原募投项目“购置 2 艘沿海 45,000 吨级海船项目”面临的宏观经济环境、行业需求已发生较大变化,项目继续实施的投资回报存在较大不

确定性,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发展规划等诸多因素,为维护公司利益并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终止实施“购置2艘沿海45,000 吨级海船项目”,并将原计划投入该项目的募集资金33,639.97万元全部用于偿还银行贷款。

(2)变更的原因

①鉴于原募投项目因船厂原因致使建造期延迟,而现有2 艘2.25万吨级在建船舶目前已在船台合拢,交船期符合业务开展需求,且考虑到作业停靠码头对船舶装载量的限制因素,进行本次募投项目船型的变更,变更后将有利于缩短船舶建造期,更好匹配客户专用码头靠泊标准,快速建立业务通道,保障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

②鉴于宏观经济环境及航运业供需状况已发生较大变化,原募投项目“购置2艘沿海45,000 吨级海船项目”继续实施的投资回报存在较大不确定性,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财务资金结构,更好地满足公司发展的需要,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价值,公司终止上述项目,并将该项目拟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为偿还银行贷款。

(3)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①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内容的事项已经公司于2020年4月2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局第九十六次会议及2020年4月21日召开的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公司已于2020年4月3日通过《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内容的公告》。

②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内容的事项已经公司于2020年7月3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局第一百次会议及2020年7月20日召开的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公司已于2020年7月4日通过《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情况。

(四)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在进行中,无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六)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无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七)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和去向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余额137,513,554.02元,用于现金管理的产品尚未到期金额为人民币90,000,000.00元,其余分别存放于指定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八)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根据公司于2020年7月31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局第一百零四次会议,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含人民币1.2亿元)的闲置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购买投资品种为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且流动性好、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保本型理财产品及大额存单等。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有效期自2020年7月31日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一百零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已于2020年8月1日通过《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未到期产品情况如下:

银行产品名称金额(元)到期日预期年化收益率
珠海华润银行珠海分行公司大额存单2020年第092期90,000,000.002021年2月3日3.80%
合计90,000,000.00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2。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和《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制度的规定使用和保管募集资金,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

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的情形,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2021年4月17日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第1页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100,156.98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58,149.82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49,639.98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89,916.28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80,156.98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80.03%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1)本报告期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云浮新港设备购置项目17,660.000.000.000.000.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6艘拖轮项目20,000.0020,000.00775.0013,030.0065.15%2021年12月31日553.50
40艘3,500吨级内河多用途船项目21,000.000.000.000.000.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2艘沿海22,500吨级海船项目18,000.000.000.000.000.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3艘沿海12,000吨级海船项目9,000.000.000.000.000.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2艘沿海45,000吨级海船项目34,000.000.000.000.000.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2艘沿海22,500吨级海船项目13,400.000.000.000.000.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25艘3,500吨级内河多用途船项目0.0021,250.0012,143.0520,122.2594.69%2021年12月31日不适用不适用
2艘沿海25,800吨级海船项目0.000.000.006,304.000.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第2页

2艘沿海22,500吨级海船项目0.0016,000.007,594.0013,898.0086.86%2020年10月16日455.91
2艘沿海12,500吨级海船项目0.009,267.003,997.809,226.0699.56%2020年4月24日431.81
归还银行贷款0.0033,639.9833,639.9733,639.97100.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133,060.00100,156.9858,149.8289,916.28----1,441.22----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受2020年初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客户延迟开工,各卸货港塞港,增加了卸港天数,严重影响了船舶运营效率,造成2艘沿海12,500吨级海船项目未达到预计收益。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项目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不适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详见本专项报告正文:三、(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和去向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表中原募投项目“2艘沿海25,800吨级海船项目”已累计投入金额6,304万元,因仅是船型变更且交易对方不变,该部分资金计入新项目“2艘沿海22,500吨级海船项目”的累计投入金额,故“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合计数未作重复计算。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第3页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编制单位: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对应的原承诺项目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本报告期实际投入金额截至期末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2艘沿海22,500吨级海船项目2艘沿海25,800吨级海船项目16,000.007,594.0013,898.0086.86%2020年10月16日455.91
归还银行贷款2艘沿海45,000吨级海船项目33,639.9833,639.9733,639.97100.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合计--49,639.9841,233.9747,537.97----455.91----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一)变更原因 ①为缩短船舶建造期,更好匹配客户专用码头靠泊标准,快速建立业务通道,保障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经审慎分析和认真研究,在原有募集资金投资方向及业务布局不变的情况下,将原募投项目珠海港成功航运购置“2艘沿海25,800吨级海船”变更为购置原交易对手方“2 艘沿海22,500吨级海船”的在建订单。②鉴于全球蔓延的新冠疫情对国内外生产贸易带来的持续性负面影响,航运业面临严峻挑战,公司拟终止实施“购置2艘沿海45,000吨级海船项目”,并将原计划投入该项目的募集资金33,639.97万元全部用于偿还银行贷款。 (二)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 ①事项已经公司于2020年4月2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局第九十六次会议及2020年4月21日召开的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②事项已经公司于2020年7月3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局第一百次会议及2020年7月20日召开的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变更事项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0年4月3日及2020年7月4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变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第4页

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内容的公告》、《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不适用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