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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界: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3

张家界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张家界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要求,结合张家界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张旅集团”)《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手册》规定的评价内容、程序、方法及缺陷认定标准,我们对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对内部控制报告真实性的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承担内部控制监督检查并具体负责对公司年度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评价的审计监督部门独立于公司其他部门,在职能上向董事会、监事会直接报告。公司设立能够满足自身需要运作的部门和岗位,各部门和岗位保持相对独立性和相容性。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需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内部控制评价具体实施机构审计监督部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以及“《张家界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实施方案》”规定的评价原则、评价范围和内容、评价工作程序等,组织内控自评小组分三个阶段实施内控自我评价工作。并向公司相关领导及时汇报内控评价工作的进展情况,编制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三、评价的依据及范围

(一)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张旅集团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手册》以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等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二)公司所有部门和岗位、(分)子公司均被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并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

要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对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围绕其“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五要素进行评价,主要是对各要素涉及的各关键业务事项的决策、审批、执行、监督、管理等各个控制程序的有效性进行评价。涵盖了公司治理及经营管理流程的各个方面,以及财务业务层面及非财务业务层面,不存在空白或重大遗漏。

四、评价的具体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主要内容,公司治理层面(包括组织架构、组织决策、经营活动分析、职业道德、人力资源政策、信息与沟通、业绩考核、内部审计等);测试业务流程层面(包括采购与付款环节、工薪与人事环节、生产与存货环节、销售与收款环节、筹资与投资环节、固定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资金管理流程环节、货币资金管理流程环节等)。

五、评价的程序和方法

公司成立了由集团董事会直接领导、审计委员会指导、审计监督部负责牵头实施的内控评价工作小组,制定评价工作方案,明确评价范围、工作任务、人员组织、进度安排等,以全面评价为主,重点关注高风险领域和重要业务事项,综合运用个别访谈、调查问卷、专题讨论、穿行测试、实地查验、抽样等方法分自我评价、整体评价、编制报告三个阶段实施。确认内部控制缺陷、汇总评价结果、编报评价工作底

稿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并报集团相关领导、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批,由董事会最终审定后对外披露。

六、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一)在财务报告定量标准上的认定如下表。

类别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一般缺陷
利润总额潜在错报错报≥利润总额的5%利润总额的3%≤错报<利润总额的5%错报<利润总额3%
资产总额潜在错报错报≥资产总额的1%资产总额的0.5%≤错报<资产总额的1%错报<资产总额的0.5%
经营收入潜在错报错报≥经营收入总额的1%经营收入总额的0.5%≤错报<经营收入总额的1%错报<经营收入总额的0.5%
所有者权益潜在错报错报≥所有者权益总额的1%所有者权益总额的0.5%≤错报<所有者权益总额的1%错报<所有者权益总额的0.5%

(二)在财务报告定性标准上的认定

1.在实际对财务报告缺陷认定时,充分考虑定性标准。

2.以下任意情况可视为重大缺陷的判断标准:

(1)识别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行为。

(2)对已公布的财务报告进行更正。

(3)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4)审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3.以下任意情况可视为重要缺陷的判断标准:

(1)沟通后的重要缺陷没有在合理的期间得到纠正。

(2)控制环境无效。

(3)公司内部审计职能无效。

(4)是否根据一般公认会计原则对会计政策进行选择和应用的控制无效。

(5)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无效。

(6)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无效。

(三)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参照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也分为一般缺陷、重要缺陷和重大缺陷。另外,以下迹象通常表明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可能存在重大缺陷:

1.企业缺乏重大民主决策程序,如缺乏“三重一大”决策程序。

2.企业决策程序不科学,如决策失误,导致并购不成功。

3.违犯国家法律、法规。

4.管理人员或关键技术人员纷纷流失。

5.媒体负面新闻频现。

6.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大或重要缺陷未得到

整改。

7.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

七、内部控制有效性的结论

董事会认为,根据以上财务报告、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未发现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一般缺陷已在限期内整改到位。报告期内,内部控制评价结论有效。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八、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与内部控制相关的重大事项。

张家界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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