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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天酒店:重大诉讼、仲裁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7-08

华天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诉讼、仲裁公告

一、本次重大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近日,华天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湖南灰汤温泉华天城置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灰汤置业”)收到《宁乡市人民法院传票》,因合同纠纷,台山市盛世华轩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世华轩”)将灰汤置业起诉至宁乡市人民法院,案件相关情况详见后文。

二、有关本案的基本情况

1、案件相关各方当事人

原告:台山市盛世华轩投资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台山市川岛镇上川岛石笋村2号

被告:湖南灰汤温泉华天城置业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湖南省宁乡县灰汤镇蒋琬北路

2、案件事由及请求

盛世华轩与灰汤置业建设合同纠纷一案,最高人民法院已作出(2020)最高法民终215号生效民事判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发布的《重大诉讼、仲裁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21-004)。基于终审判决,原告盛世华轩提出:终审判决认定合同的履行因不可归责于盛世华轩的原因而存在障碍,并影响合同目的实现,继而判决解除双方签订的《合作合同》、灰汤置业返还承包款2200万元,同时明确盛世华轩可就投资建设的地上附属物价值返还另行向灰汤置业主张权利。故盛世华轩起诉灰汤置业要求返还建设项目投入费用,诉讼请求如下:

(1)判决被告返还原告投入费用45,142,336.45元,并支付利息(自2021年2月1日起,按照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

(2)案件受理费、保全费由被告承担。

三、判决或裁决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至本公告发布之时,本案暂未开庭审理。

四、简要说明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本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在本次公告前的小额诉讼、仲裁事项主要是劳动纠纷、公司与托管酒店业主纠纷、小额合同纠纷等事项。

公司暂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五、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由于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因此案件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的影响尚无法判断。公司将根据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宁乡市人民法院传票》;

2、《民事起诉状》。

特此公告

华天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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