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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天酒店: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30

华天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华天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0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 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 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 √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5. 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 □否

6.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 □否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全部纳入合并范围的控股子公司和分公司。

2.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指标占比(%)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100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100

3.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资金活动、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务、研究与开发、担保业务、财务报告、全面预算、合同管理、内部信息传递、信息系统。

4.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组织架构、人力资源、资金活动、资产管理、担保业务、合同管理。

5.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在重大遗漏

□是 √否

6.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 √否

7. 其他说明事项

无。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内部控制制度、评价办法,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1.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 √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2.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一般缺陷的标准重要缺陷的标准重大缺陷的标准
营业收入潜在错报错报<营业收入总额的0.5%营业收入总额的0.5%≤错报<收入总额的1%错报≥营业收入总额的1%
利润总额潜在错报错报<利润总额的5%利润总额的5%≤错报<利润总额的10%错报≥利润总额的10%
资产总额潜在错报错报<资产总额的0.5%资产总额的0.5%≤错报<资产总额的1%错报≥资产总额的1%
所有者权益潜在错报错报<所有者权益总额0.2%所有者权益总额的0.2%≤错报<所有者权益总额的0.5%错报≥所有者权益总额的0.5%

(2)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1) 重大缺陷:

①控制环境无效;

②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

③外部审计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公司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④已经发现并报告给管理层的重大缺陷在合理的时间后未加以改正;

⑤公司董事会预算与审计委员会和审计部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⑥其他可能影响报表使用者正确判断的缺陷。

2) 重要缺陷:

单独缺陷或连同其他缺陷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告中虽然未达到和超过重要性水平,仍应引起管理层重视的错报。

3) 一般缺陷

不构成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3.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一般缺陷定量标准重要缺陷定量标准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直接财产损失金额财产损失金额<资产总额的0.25%资产总额的0.25%≤财产损失金额<资产总额的0.5%财产损失金额≥资产总额的0.5%

(2)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1)重大缺陷

① 严重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政府政策、其他规范性文件等,导致中央政府或监管机构的调查,并被限令行业退出、吊销营业执照、强制关闭等;

② 战略与运营目标或关键业绩指标的执行不合理,严重偏离且存在方向性错误,对战略与运营目标的实现产生严重负面作用;

③ 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失效,给公司造成按上述定量标准认定的重大损失。

2)重要缺陷:

① 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政府政策、其他规范性文件等,导致地方政府或监管机构的调查,并责令停业整顿等;

② 战略与运营目标或关键业绩指标执行不合理,严重偏离,对战略与运营目标的实现产生明显的消极作用;

③ 公司因管理失误发生依据上述定量标准认定的重要财产损失,控制活动未能防范该失误;

④ 财产损失虽然未达到和超过该重要性水平,但从性质上看,仍应引起董事会和管理层重视。

3)一般缺陷:不属于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范畴的其他缺陷。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重要缺陷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3)一般缺陷

□是 √否

4)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5)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3)一般缺陷

□是 √否

4)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5)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注意到内部控制应当与公司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和风险水平等相适应,并随着情况的变化及时加以调整。未来期间,公司将继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检查,将内部控制作为一项常态的工作,建立长效机制,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3.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华天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4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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