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一、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第1—2页
二、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第3—9页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1〕2-312号
华天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华天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天酒店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0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华天酒店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华天酒店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董事会的责任
华天酒店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编制《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华天酒店公司董事会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
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华天酒店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0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华天酒店公司募集资金2020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华天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将本公司募集资金2020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2384号文核准,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0,00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5.51元,共计募集资金165,30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1,357.1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163,942.9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11月5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60.00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63,782.9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5〕2-42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 序号 | 金 额 | |
募集资金净额 | A | 163,782.90 | |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B1 | 156,221.09 |
利息收入净额 | B2 | 270.55 | |
本期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C1 | 3,777.98 |
利息收入净额 | C2 | 5.26 | |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D1=B1+C1 | 159,999.07 |
利息收入净额 | D2=B2+C2 | 275.81 |
应结余募集资金 | E=A-D1+D2 | 4,059.64 |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注] | F | 4,059.64 |
差异 | G=E-F |
[注]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包含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3,800.00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华天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公司于2019年7月10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2019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0年6月2日,公司实际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总额为9,900万元,已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
公司于2020年6月1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20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4,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截至2020年12月3日,公司实际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总额为4,000万元,已分次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于2020年12月1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20年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
4,0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实际使用金额3,800.00万元,公司将在规定使用期限内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剔除上述用于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后,剩余募集
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 项目实施主体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余额 | 备注 |
1 | 华天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农业银行 | 1805190104001**** | 11.91 | |
2 | 华天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农业银行 | 1805080104000**** | 0.39 | 补充酒店业务营运资金 |
3 | 张家界华天酒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中国银行 | 59766723**** | 247.34 | 张家界华天城酒店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
合 计 | 259.64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张家界华天城酒店配套设施建设项目21,095.21万元,未达到计划要求。其原因为酒店旅游业市场环境出现较大变化,酒店业承压较大,公司压缩酒店经营面积,放缓对张家界酒店部分客房、会议室等装修,待张家界旅游市场好转后再进行装修。另外,张家界市场前期集中上马的演艺项目较多,市场竞争激烈,未来盈利能力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决定取消该项目中的演艺中心施工建设。综合上述因素,受张家界华天尚未全部开业,以及受酒店运营培育期等因素的影响,项目效益尚未显现。截至2020年12月31日,该项目仍有部分正在建设中,预计在2021年12月前完成全部施工。
2017年度经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变更募集资金项目部分建设内容,取消“张家界华天城酒店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中的“配套文化演艺中心建设”项目建设,将结余资金10,000
万元投向“永州华天城酒店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永州华天城酒店配套设施建设项目”10,083.66万元,已达到计划要求。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公司以募集资金累计补充营运资金28,820.26万元和归还银行贷款99,999.94万元,以及投入永州华天配套设施建设项目资金10,083.66万元。
1. 补充运营资金主要是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确保公司的财务安全,增强公司市场竞争力,而非单独项目投入,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2. 归还银行贷款目的在于优化公司的财务结构,提高公司的抗风险能力,保持公司经营的稳定发展,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3. 永州华天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尚处于建设期,尚未产生效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公司发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具体详见本报告三(二)及附件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华天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0年度编制单位:华天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163,782.90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777.98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59,999.07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10,000.00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6.11% | ||||||||||
承诺投资项目 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 已变更项目 (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 投资总额 (1) | 本年度 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金额 (2) | 截至期末 投资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 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 重大变化 | |
张家界华天城酒店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 否 | 35,000.00 | 25,000.00 | 278.18 | 21,095.21 | 84.38 | 2021年12月31日 | 否 | 是 | ||
永州华天城酒店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 否 | 10,000.00 | 3,499.80 | 10,083.66 | 100.84 | 2020年10月31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归还银行贷款 | 否 | 100,000.00 | 100,000.00 | 99,999.94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补充酒店业务营运资金 | 否 | 28,782.90 | 28,782.90 | 28,820.26 | 100.13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合 计 | 163,782.90 | 163,782.90 | 3,777.98 | 159,999.07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详见本报告三(二)之说明。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详见本报告三(二)之说明。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无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无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无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公司于2015年12月10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以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5,717.08万元置换张家界华天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有资金。截至2015年11月30日,张家界华天已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为5,717.08万元。对本次置换,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华天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15〕2-388 号),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公司于2019年7月10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2019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0年6月2日,公司实际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总额为9,900万元,已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 公司于2020年6月1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20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4,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截至2020年12月3日,公司实际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总额为4,000万元,已分次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于2020年12月1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20年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4,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实际使用金额3,800万元,公司将在规定使用期限内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截至报告期末,未使用募集资金为4,059.64万元,其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3,800万元,存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59.64万元,主要为张家界华天城酒店配套设施建设项目资金。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
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0年度编制单位:华天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 | 对应的原承诺项目 |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 | 本年度实际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永州华天城酒店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 张家界华天城酒店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中的“配套文化演艺中心建设” | 10,000.00 | 3,499.80 | 10,083.66 | 100.84% | 2020年10月31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合 计 | 10,000.00 | 3,499.80 | 10,083.66 | 100.84%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 详见本报告三(二)。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不适用 |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