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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天酒店: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30

一、报告期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履行职责,对公司运作、财务情况进行监督,发表监事会意见,并列席了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等重要会议。2020年度公司共召开六次监事会会议:

1、公司于2020年3月26日召开了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公司2020年申请融资综合授信的议案》 及《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相关内容刊登于2020年3月30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

2、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相关内容刊登于2020年4月29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

3、公司于2020年6月15日召开了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相关内容刊登于2020年6月16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

4、公司于2020年8月27日召开了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关于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相关内容刊登于2020年8月29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

5、公司于2020年10月27日召开了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相关内容刊登于2020年10月29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

6、公司于2020年12月15日召开了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相关内容刊登于2020年12月16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

二、监事会独立意见

(一)监事会认为:

2020年度,公司监事会依法对公司运作情况进行了监督,依法列席或出席了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的决策程序和公司董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进行了严格的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均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制度的规定,决策科学合理,程序合法有效,未发现公司有违法违规的经营行为。公司董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能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认真谨慎、勤勉尽责地履行其职责。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务、行使职权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监事会认真检查了公司财务状况,对《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等各定期报告出具了审核意见。对公司重要财务状况做了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允。

(三)报告期,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进行了认真的审查,认为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华天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华天酒店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及相关承诺的募集资金用途使用,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符合相关规定。

(四)报告期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按照市场公平交易原则进行,交易价格遵照同类产品的市场价格确定,交易公平、合理,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五)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意见

1、报告期内,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点、风险特征等因素,确定了适用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公司的内部控制不存在重大缺陷。公司现有的内控制度已涵盖了公司运营的各层面和各环节,公司内部形成了较为完备的控制制度体系,能够对公司经营管理起到有效控制、监督作用,促进公司经营管理活动协调、有序、高效运行。

2、公司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募集资金使用、重大投资、信息披露等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方面均建立和制定了严格的控制制度,并得到严格执行。

3、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

4、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各项制度规定规范运作,不存在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

综上所述,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全面、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特此报告。

华天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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