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413、200413 证券简称:东旭光电、东旭B 公告编号:2021-044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 东旭光电、东旭B | 股票代码 | 000413、200413 |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王庆 | 王青飞 | ||
办公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菜园街1号 | 北京市西城区菜园街1号 | ||
电话 | 010-63541061 | 010-63541061 | ||
电子信箱 | wangqing@dongxu.com | wangqingfei@dongxu.com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元) | 2,490,677,839.11 | 2,770,888,073.71 | -10.1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066,170,731.64 | -896,816,721.92 | -18.8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1,369,157,762.56 | -799,800,691.92 | -71.1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534,414,730.46 | 376,087,214.61 | 42.10%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9 | -0.16 | -18.75%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9 | -0.16 | -18.75%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3.92% | -2.97% | -0.95%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
减 | |||
总资产(元) | 62,624,841,523.13 | 64,829,232,860.32 | -3.4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26,682,223,540.11 | 27,718,413,573.97 | -3.74%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325,584(其中A股310,725户,B股14,859户)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5.97% | 915,064,091 | 352,006,791 | 冻结 | 915,064,091 | |
质押 | 799,643,042 | ||||||
上海辉懋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4.58% | 262,626,262 | 262,626,262 | 质押 | 80,000,000 | |
石家庄宝石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4.39% | 251,665,471 | 质押 | 153,520,000 | ||
深圳泰安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07% | 61,165,682 | 质押 | 61,165,682 | ||
昆山开发区国投控股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0.73% | 41,838,269 | ||||
林曙阳 | 境内自然人 | 0.24% | 13,481,021 | ||||
邓辉华 | 境内自然人 | 0.21% | 12,119,200 | ||||
绵阳科技城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0.20% | 11,380,165 | 质押 | 11,380,000 | ||
蒋金星 | 境内自然人 | 0.18% | 10,400,000 | ||||
王勇 | 境外自然人 | 0.16% | 9,150,000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公司前十大股东中东旭集团与宝石集团存在关联关系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公司未知其余8名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其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 截至本报告期末,前10名普通股股东中的石家庄宝石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通过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98,139,800股;林曙阳通过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12,851,821股,本报告期内增持1,466,400股;蒋金星通过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5500,000股。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债券基本信息
债券名称 | 债券简称 | 债券代码 | 发行日 | 到期日 | 债券余额(万元) | 利率 |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 | 15东旭债 | 112243 | 2015年05月19日 | 2020年05月19日 | 95,604.27 | 6.80% |
东旭光电2016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 | 16东旭光电MTN001A | 101659065 | 2016年11月17日 | 2021年11月17日 | 220,000 | 7.48% |
东旭光电2016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 | 16东旭光电MTN001B | 101659066 | 2016年11月17日 | 2021年11月17日 | 80,000 | 5.09% |
东旭光电2016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 | 16东旭光电MTN002 | 101659069 | 2016年12月02日 | 2021年12月02日 | 170,000 | 8.0% |
(2)截至报告期末的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末 |
资产负债率 | 55.69% | 55.72% |
项目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EBITDA利息保障倍数 | 0.12 | 0.28 |
三、重要事项
公司是一家以光电显示材料、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汽车制造为主营业务的智能制造综合服务商。2021年上半年,公司继续沿用2020年既定的发展战略,全力聚焦发展光电显示主业,剥离和减少非核心产业投入。公司光电显示材料主业主打电子玻璃产品。电子玻璃是电子信息显示产业的核心材料,从用途上分为基板玻璃和盖板玻璃。目前,公司TFT-LCD液晶玻璃基板产线可以全面覆盖G5、G6和G8.5代液晶玻璃基板产品。公司在做好全尺寸TFT-LCD玻璃基板生产的同时,横向布局盖板玻璃原片、曲面盖板玻璃、车载盖板玻璃、耐摔玻璃、光学膜片等其他核心光电显示材料。
公司依托多年的产业发展与经验,不断强化自主创新能力,注重与国内外知名科研机构和专业院校开展合作与交流,建立“产、学、研”相结合的科研合作机制,不仅为公司的持续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保障和研发支撑,而且为我国电子玻璃产品的进口替代默默耕耘。现阶段,公司TFT-LCD液晶玻璃基板产品已经全面覆盖G5、G6和G8.5代液晶玻璃基板产品,公司的盖板玻璃产品也已经完成3D大尺寸热弯、3D丝印及3D大尺寸AR/AF镀膜等核心技术开发,走在了行业的前列。报告期,公司光电显示材料业务实现销售收入12.64亿元,占公司销售收入总额的50.74%。
除光电显示材料业务外,公司还有高端装备制造业务、新能源汽车业务,以及建筑安装工程业务及石墨烯技术应用等业务。受债务违约事件影响,公司流动性持续处于紧张状态,由于高端装备制造业务、新能源汽车业务均需要先期垫付大量资金,受累于资金量不足,公司报告期装备制造及技术服务、新能源汽车等业务订单均有较大幅度的减少,前者实现销售收入
0.94亿元,后者实现销售收入1.6亿元。装备制造及技术服务业务收入较上年同期下降了84%,新能源汽车业务收入虽然较去年同期上升31%,但仍然增加了公司的亏损程度。公司石墨烯产业化应用业务,除成熟的热管理材料类石墨烯产业化应用项目外,与石墨烯基锂离子电池、悬浮石墨烯传感芯片技术相关的技术研发也因资金紧张及全球疫情影响,暂时处于停滞状态。报告期,公司石墨烯产业化应用业务实现销售收入0.11亿元,较去年同期下降43%,其产品主要包括智慧石墨烯路灯、电热卷轴画、电暖墙、电暖器、暖手宝等。此外,公司根据聚焦发展主业,剥离非核心产业的战略目标以及资金流动性情况,报告期内已经停止开展辅助业务--电子通讯业务。
除上述经营事项外,公司报告期还有公司债券到期后续事项,即公司2015年5月19日发行的五年期公司债券(以下简称“15东旭债”、债券代码112243)至2020年5月18日期满,公司与部分持有人签订了展期协议,详见公司2020-030号《关于2015年公司债券相关情况的公告》。2021年5月18日,公司在原展期协议的基础上,与持有“15东旭债”债券余额96.16%的债券投资者再次签订了展期协议,涉及债券本金91,932.67万元,相应的利息12,502.84万元,合计金额104,435.51万元;剩余3.84%的债券本金及相应的利息仍处于违约状态。详见公司2021-027号《关于2015年公司债券相关情况的公告》。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郭轩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1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