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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旭光电:关于东旭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0年度的风险评估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30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旭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0年度的风险评估报告

根据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要求,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旭光电”或“公司”)通过查验东旭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证件资料,并审阅了财务公司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财务报告,对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现将风险持续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财务公司基本情况

东旭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是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金融许可证编号:00627955)、河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30100MA085XC83H)的非银行金融机构,依法接受银保监会的监督管理。 财务公司注册资本 50 亿元人民币,其中东旭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旭集团”)出资 30 亿元,公司出资 20 亿元。 法定代表人郭轩,注册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中山东路 39 号勒泰中心(A 座)写字楼 28 层 2814-2816 单元,开业时间 2017 年 1 月。

财务公司在银保监会核准的经营范围内开展业务,目前,经营范围主要包括:

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财务公司内部控制的基本情况

(一)控制环境

财务公司最高权力机构为股东会,下设董事会、监事会。财务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2020年财务公司进一步优化分工合理、职责明确、报告关系清晰的内控管理组织架构,将内设部门调整为综合管理部、风险审计部、

公司信贷部、金融同业部、财务管理部、结算管理部。通过调整,确保财务公司内部的职责、权限及其相互关系清晰,重大风险事件与内控管理工作的报告路径与沟通机制明确,确保财务公司内控体系得到有效运行。

(二)风险评估过程

财务公司制定了《风险管理办法》,并成立了风险管理部负责组织开展财务公司风险管理各项工作,不断完善风险管理政策体系,建立分工明确的风险管理组织架构,逐步建立完整的风险报告机制。财务公司各层管理人员负责风险管理制度的执行,并对执行结果负责。财务公司按照风险管理的基本原则和要求制定部门职责和岗位职务说明书,明确各自的责任和职权,使各项工作规范化、程序化。

(三)控制活动

1.信贷业务管理

财务公司贷款对象仅限于东旭集团成员单位。财务公司制定了《综合授信管理办法》、《流动资金贷款业务管理办法》、《固定资产贷款业务管理办法》、《商业汇票承兑及贴现业务管理办法》、《担保业务管理办法》、《授信审查审批管理办法》、《授信工作尽职管理办法》等制度,规范财务公司各类信贷业务操作流程。

财务公司办理信贷业务,严格落实贷前调查、贷中核查和贷后检查的“三查”制度,并实行审贷分离、分级审批的信贷审批制度。

2.资金业务管理

财务公司制定了《存款业务管理办法》、《资产负债管理办法》、《货币资金管理办法》和《资金计划和头寸管理办法》等制度,规范财务公司各项资金管理。财务公司资金管理的基本原则是:集中管理、计划指导、分块经营、比例调控。

3.投资业务管理

财务公司暂未获批投资业务。

4.审计稽核管理

财务公司制定了《审计管理办法》、《稽核管理办法》、《内部控制指引》、《内部审计章程》等内控审计类制度,规范审计稽核相关工作。风险管理部的主要职责是: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金融政策及监管要求、财务公司经营管理需要等制定并实施审计稽核工作计划;督促有关部门建立和健全有关内部控制制度,对

内部控制制度在实施过程中出现的违章、违规、违纪行为予以制止和纠正,并进行内控评价工作;按照财务公司制度,负责业务的常规审计和专项审计。

5.信息系统管理

财务公司制定了《信息化机构设置及岗位人员职责管理办法》、《信息科技风险管理办法办法》、《资金管理信息系统管理制度》和《计算机硬件设备管理办法》等制度,规范各部门员工业务操作流程,明确业务系统计算机操作权限。启动了二代反洗钱系统和客户等级评级系统的优化整合,利用网管设备实时监控各硬件系统的运行情况,确保了财务公司信息科技各项软硬件系统的稳定、安全运行。

(四)财务公司内部控制总体评价

财务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总体上基本完善。

三、财务公司经营管理及风险管理情况

(一)经营情况

财务公司于2017年1月正式营业。根据北京中新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的财务公司2020年度财报(中新天华审字【2021】025号),截至2020年12月31日,财务公司资产总计303.70亿元,负债合计252.13亿元,所有者权益合计51.57亿元。2020年全年,财务公司累计实现利息收入9.49亿元,利润总额867.91万元,净利润650.93万元。

(二)管理情况

自成立以来,财务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金融法规、条例以及公司章程规范经营行为,加强内部管理。

(三)监管指标

根据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督管理与风险控制要求,财务公司经营业务,严格遵守了下列资产负债比例的要求:

1.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 10%;

2.拆入资金余额不得高于资本总额;

3.担保余额不得高于资本总额;

4.短期证券投资与资本总额的比例不得高于 40%;

5.长期投资与资本总额的比例不得高于 30%;

6.自有固定资产与资本总额的比例不得高于20%。

四、本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贷款情况

截至2020年末,本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为79.26亿元,暂未发生贷款业务。截止报告期末,财务公司仍未有效解决流动性问题,导致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支取仍然受到限制,公司未能执行其向公司出具的还款计划。截至报告期末,公司除部分子公司在财务公司开具票据存储一定保证金或通过财务公司划转少量备付工资外,不再向财务公司存放大额资金。公司安排专人紧密跟踪财务公司经营及流动性风险化解进展情况,并持续督促财务公司尽快采取有效措施解决流动性问题,保障公司存款的可收回性。

五、风险评估意见

综上,公司对东旭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的风险评估意见如下:

(一)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二)财务公司建立了内部控制制度;不存在违反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况,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该办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要求。

(三)财务公司成立至今按照《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银监会令 2006年第 8 号)之规定经营,自出现流动性问题以来,积极通过各种方式、渠道包括政府救助、同业融资、收回贷款等缓解流动性压力,目前仍可正常经营。

公司持续跟踪东旭集团及财务公司流动性问题化解进度,包括对财务公司现场检查、召开联席会议,要求财务公司定期通报经营情况、督促其制定上市公司提款计划、对其发出提款督促函等方式,不断督促实际控制人、东旭集团及财务公司尽快采取有效措施解决流动性问题,积极落实其提出的还款计划。公司将继续加大催收力度,不排除采取提起诉讼、资产保全等手段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利益。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1年4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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