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〇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20年度,公司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董事会聘任新的管理团队。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积极出席公司召开的相关会议,审慎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就本年度履行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年度履职情况
1.出席董事会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
独立董事姓名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 |
钟田丽 | 13 | 12 | 1 | 0 | 否 |
张黎明 | 13 | 13 | 0 | 0 | 否 |
李卓 | 7 | 7 | 0 | 0 | 否 |
王英明 | 6 | 5 | 1 | 0 | 否 |
我们在及时向公司了解议案背景的基础上,充分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分析可能产生的风险,努力促使董事会的决策更科学、更合理,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经
过客观谨慎的思考,我们对各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2.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我们积极参与公司董事会下设的各专门委员会会议。报告期内,公司各专门委员会切实履职,依据各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针对公司预算管理、审计事项、提名人选、薪酬考核等召开专门会议,并形成专门委员会决议,充分发挥了各专门委员会的专业性。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我们在对公司董事会决策的重大事项进行认真了解基础上,依据我们的专业能力和经验发表了独立的意见。报告期内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
发表时间
发表时间 | 事项 | 独立 董事 | 意见类型 |
2020-04-28 | 2019年度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以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审计机构、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会计政策变更 | 张黎明 钟田丽 李卓 | 同意 |
2020-05-20 | 聘任公司总经理、聘任公司高管 | ||
2020-06-09 | 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 ||
2020-07-17 | 选举独立董事及非独立董事 | ||
2020-08-04 | 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聘任公司总经理、聘任公司高管 | 张黎明 钟田丽 王英明 | |
2020-08-28 | 公司半年度对外担保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的专项说明 | ||
2020-10-12 | 与沈机集团土地、房屋租赁的关联交易 | ||
2020-12-15 | 资产出售形成关联担保 |
三、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的工作
1.关注公司治理及经营管理方面
2020年度,我们通过现场考察、电话询问及与管理层交
流等方式,积极保持同公司各部门的联系,了解掌握公司所面临的宏观经济形势、行业发展趋势等宏观情况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进度等内部动态信息;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对公司提交的各项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并运用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地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2.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
本着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则,我们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持续关注,认为公司信息披露内容能遵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保证了投资者的知情权,维护广大投资者和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
3.不断加强学习,提升履职水平
为更好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我们认真学习监管部门新出台的各项法规、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提升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提高自觉保护中小股东利益的意识。
四、报告期内其他事项
1.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2.未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3.未提议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五、总体评价
2020年,我们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着勤勉尽责的工作作风,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了建设性的建议,为公司继续稳健发展、规范经营发挥了积极作用。2021年,我们将继续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加强与公司的沟通与协作,推动公司治理结构的进一步完善,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发挥更大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继续在专业领域加强学习,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参考意见。
独立董事:钟田丽、张黎明、王英明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