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的规定,监事会勤勉履行监督职责,依法开展检查监察工作,维护了公司利益及股东合法权益。
一、监事会召开情况
2020年度,监事会共召开11次会议,会议召开均按照程序及规定执行,所有会议的决议都合法有效。监事会会议召开的具体情况如下表:
序号 | 届次 | 召开时间及召开方式 | 出席人员 | 议案审议情况 |
1 | 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 2020年 4月26日 (通讯会议) | 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 |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
2 |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 2020年 4月28日 (现场与通讯结合) | 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 | 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
3 |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 2020年 5月8日 (通讯会议) | 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 | 审议通过了《关于股东变更承诺的议案》。 |
4 |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 2020年 5月14日 (通讯会议) | 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 |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关于<南方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和<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的议案》《关于引进战略投资者暨签署附条件生效的<战略合作协议>的议案》《关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的议案》《关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
5 | 第八届监事会 | 2020年 | 应出席监事 |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及限 |
第十三次会议 | 5月19日 (通讯会议) | 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 | 制性股票的议案》。 | |
6 |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 2020年 7月1日 (通讯会议) | 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 |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关于<南方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一)>和<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一)>的议案》《关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业绩承诺补偿协议>的议案》《关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一)>的议案》《关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重组方案调整不构成重大调整的议案》《关于批准本次重组相关的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和资产评估报告的议案》。 |
7 |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 2020年 7月31日 (通讯会议) | 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 | 审议通过了《关于对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价格及数量调整的议案》。 |
8 |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 2020年 8月26日 (通讯会议) | 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 | 审议通过了《2020年第半年度报告》。 |
9 |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 2020年 9月4日 (通讯会议) | 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 |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重组方案调整不构成重大调整的议案》《关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业绩承诺补偿协议>的议案》。 |
10 |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 2020年 10月23日 (现场与通讯结合) | 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 | 审议通过了《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
11 |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 2020年 11月9日 (通讯会议) | 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 |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重组方案调整不构成重大调整的议案》《关于《南方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批准本次重组相关的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的议案》《关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二)>的议案》《关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业绩承诺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二)>的议案》《关于签署<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的议案》《关于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之 |
二、监事会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所赋予的职责和权力,独立行使监督职能,对公司的重大决策、经营活动以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了检查和监督,维护了公司利益及股东合法权益。报告期内,监事会成员列席了董事会会议、参加了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了董事会提交的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0年半年度报告》等议案,检查了公司的相关财务资料。监事会认为:
1、报告期内,公司各项决策程序合法规范,并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能够尽职尽责,未发生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监事会认真检查和审核了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本公司2020年度审计报告,认为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是真实的,如实公正地反映了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监事会认真审阅了董事会提交的“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认为董事会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内控建设的实际情况,对此没有异议。
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监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