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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林生物:董事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0

证券代码:000403 证券简称:派林生物 公告编号:2020-040

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1年4月1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付绍兰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13人,实际出席董事13人,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过认真讨论,审议了以下议案:

1、《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恪尽职守、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的履行义务及行使职权,认真贯彻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积极有效的开展董事会各项工作,保障了公司的良好运作和可持续发展。

具体内容详见《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于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2、《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和《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于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3、《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4、《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0年度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39,623,760.11元。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需要,公司2020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5、《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于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6、《关于公司2021年度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正常有序进行,根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提议,同意继续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7、《关于子公司2021年度申请银行授信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确保正常资金周转,董事会同意广东双林生物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双林”)于2021年度向金融机构最高申请10亿元的融资综合授信额度,同意哈尔滨派斯菲科生物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派斯菲科”)于2021年度向金融机构最高申请3亿元的融资综合授信额度。同意公司在上述额度范围内为全资子公司广东双林和派斯菲科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每笔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间由具体合同约定。被担保单位广东双林和派斯菲科以全部资产提供了反担保。申请银行授信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有效期自审议本议案的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审议申请银行授信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止。

广东双林和派斯菲科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综合授信额度,在实际办理过程中授权广东双林和派斯菲科的法定代表人签署相关文件。对于本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在上述额度内提供的担保,在实际办理过程中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相关文件。对于子公司在上述额度以外要求公司提供的担保,需根据情况另行提请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2021年度申请银行授信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于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8、《关于变更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议案》

财政部于2018年12月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财政部规定,公司于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并根据准则衔接规定,选择根据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该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为统一集团内部会计估计,更加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提供更加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公司依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同意对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计量、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预计使用年限及低值易耗品摊销方法进行会计估计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公告》,于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9、《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自任职以来勤勉尽责,在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加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以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参考其他同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薪酬水平,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独立董事津贴进行调整,拟将独立董事的津贴调整为10万元/年(含税)。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10、《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3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事项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11、《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2021年5月10日在湛江市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于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三、备查文件

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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