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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林生物:监事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7

证券代码:000403 证券简称:派林生物 公告编号:2024-023

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4月25日以现场与通讯结合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郭麾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经过认真讨论,审议了以下议案:

1、《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勤勉履行监督职责,依法开展检查监察工作,维护了公司利益及股东合法权益。

具体内容详见《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于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2、《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和《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于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3、《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报告期内,2023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32,872万元,同比减少3.18%;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1,211万元,同比增长4.2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56,460万元,同比增长9.08%;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7,901万元,同比增长29.53%。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863,047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742,865万元。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4、《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结合公司自身发展阶段和资金需求,综合考量对股东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4年4月20日公司的总股本732,786,558股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公司累积回购公司股份1,968,378股)的股本总额730,818,180股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向全体股东分配,共派发现金146,163,636.00元,现金分红金额和回购股份金额合计占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为27.34%,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2023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在利润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出现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情形时,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金额、送红股金额、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金额固定不变”的原则进行方案调整。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5、《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审核,《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情况,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与深圳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相符。

具体内容详见《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于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6、《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核,《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严格按照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执行,如实的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于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7、《关于哈尔滨派斯菲科生物制药有限公司2023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议案》

根据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审核报告》,哈尔滨派斯菲科生物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派斯菲科”)2023年度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8,364万元,2023年度承诺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不得低于22,000万元,实际完成率128.93%。2020年至2023年累计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65,325万元,2020年至2023年承诺累计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不得低于59,500万元,累计实际完成率109.79%。2023年度派斯菲科完成业绩承诺利润,未触发业绩承诺补偿义务,按照《业绩补偿协议》及其补充协议中约定的补偿条款及公式,上市公司向业绩承诺方(除西藏浙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浙民投浙玖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西藏浙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外)及派斯菲科管理团队支付超额业绩奖励2,912.57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哈尔滨派斯菲科生物制药有限公司2023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公告》,于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8、《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三、备查文件

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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