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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继电气: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09

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0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

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工作开展情况

公司自成立以来,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监管法律法规的要求,先后制定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一系列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建立了较为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负责监督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实施和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董事会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全面评价、形成评价结论、出具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监事会对董事会内部控制评价工作进行监督。在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及全体员工的持续努力下,公司从管理层面到各

业务流程层面均建立了系统的内部控制及必要的内部监督机制,内容涵盖信息披露、资金管理、生产、销售、合同管理、投资、关联交易、财务报告等各个方面,贯彻于公司运营的所有环节,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起到了有效监督、控制和指导的作用。

2020年度,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要求,深入查找控制缺陷;加强合规管理、强化制度流程约束,持续提升管理水平。公司内部控制部门通过开展分阶段风险评估及内控评价等工作,及时防控风险和整改缺陷。随着公司业务发展,持续改进管理模式,制定全面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计划,完善风险预警监控机制;加强风控监督工作和风险量化管理;进一步固化内控工作标准,组织内控专题评价,落实内控管理措施。报告期内,公司对下属各单位内部控制体系设计和执行的有效性进行了全面的检查和评价,进一步健全内部控制体系,以达到公司经营管理的合法合规、资产安全完整、会计信息真实完整的内部控制目标。

(二)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重点领域。

1.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包括公司本部、各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

2.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包括:智能变配电系统、直流输

电系统、电动汽车智能充换电系统、智能中压供用电系统、智能电表、EMS加工服务及其它等领域的产品和业务;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内部信息传递、风险评估、信息系统、资金活动、重大投资、采购业务、资产管理、存货管理、研究与开发、工程项目、担保业务、财务报告、全面预算、合同管理等内容事项。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内部信息传递、资金活动、重大投资、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务、担保业务、全面预算和合同管理。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配套指引、公司相关内部控制制度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和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定义定量标准定性标准
重大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可能导致企业严重偏离控制目标重大缺陷:错报总额≥主营业务收入的0.5%,或错报总额≥税前利润总额的5%出现下列情形的,认定为重大缺陷: (1)控制环境无效; (2)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 (3)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4)企业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5)其他可能影响报表使用者正确判断的缺陷。
重要
主营业务收入的0.25%≤错报总额<主营业务收入的0.5%,或税前利润总额的2.5%≤错报总额<税前利润总额的5%单独缺陷或连同其他缺陷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告中虽然未达到和超过重要性水平,仍应引起管理层重视的错报。
一般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错报总额<主营业务收入的0.25%,或错报总额<税前利润总额2.5%不构成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和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定义定量标准定性标准
重大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可能导致企业严重偏离控制目标直接财产损失金额≥主营业务收入的0.5%,或直接财产损失金额≥税前利润总额的5%,或已经对外正式披露并对本公司定期报告披露造成负面影响出现以下情形的,认定为重大缺陷,其他情形按影响程度分别确定为重要缺陷或一般缺陷。 (1)违犯国家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
缺陷定义定量标准定性标准
重要
主营业务收入的0.25%≤直接财产损失金额<主营业务收入的0.5%,或税前利润总额的2.5%≤直接财产损失金额<税前利润总额的5%,或受到国家政府部门处罚但未对本公司定期报告披露造成负面影响(2)重大决策程序不科学; (3)制度缺失可能导致系统性失效; (4)重大或重要缺陷不能得到整改; (5)其他对公司影响重大的情形。
一般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直接财产损失金额<主营业务收入的0.25%,或直接财产损失金额<税前利润总额2.5%,或受到省级(含省级)以下政府部门处罚但未对本公司定期报告披露造成负面影响

(四)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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