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1年4月7日召开了八届十五次董事会、八届六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变更原因
2018年12月7日,财政部修订并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根据财政部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修订,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租赁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2.变更日期
按照财政部的规定,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3.变更前后采用会计政策的变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其他未变更部分仍然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相关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执行。
4.变更审计程序
公司于2021年4月7日召开了八届十五次董事会、八届六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新租赁准则完善了租赁的定义,增加了租赁识别、分拆、合并等内容。取消
承租人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的分类,要求对所有租赁(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改进承租人后续计量,增加选择权重估和租赁变更情形下的会计处理。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自 2021年 1 月 1日起执行新准则,不追溯调整以前年度可比数据,只调整首次执行本准则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金额。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 2020 年度股东权益、净利润等相关财务指标。
三、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公司八届十五次董事会于2021年4月7日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依据财政部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实施,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有利于更加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八届十五次董事会决议;
2.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八届六次监事会决议;
3.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