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参加了公司八届十三次董事会,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对会议有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1.改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
2.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相关审计工作的资质和能力,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能够满足公司2020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不会损害全体股东和公司的利益。
3.同意改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独立董事:
尹项根 翟新生 王叙果
2020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