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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万宏源:董事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10-30

申 万 宏 源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1年10月29日在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9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视频和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2021年10月15日,公司以书面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召开董事会会议的通知。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11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1人,其中储晓明董事长、黄昊董事(电话)、张宜刚董事、朱志龙董事(电话)、杨小雯独立董事(电话)、武常岐独立董事(电话)、陈汉文独立董事(电话)、赵磊独立董事(电话)以通讯方式参加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次会议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黄昊董事主持。公司监事会主席方荣义、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经认真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通过《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通过《关于委任公司秘书及授权代理人的议案》。

同意委任黄伟超先生为联席公司秘书及根据公司条例(香港法例

第622章)第16部要求的代表本公司于香港接收送达法律程序文件及通知的授权代表(授权代理人),该等委任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陈淳女士因工作变动,辞去联席公司秘书及授权代理人等职务。陈淳女士的辞任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上述委任事项之日起生效。陈淳女士确认与公司董事会并无意见分歧,亦无有关与其辞任需提请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或股东注意之事项。黄伟超先生现任方圆企业服务集团(香港)有限公司联席董事,于合规及上市公司秘书工作方面拥有丰富经验。黄伟超先生于香港大学取得社会科学(荣誉)学士学位,于曼彻斯特都会大学取得香港及英国法的研究生文凭,于香港理工大学取得企业管治硕士学位,于香港城市大学取得仲裁与争议解决法硕士学位,以及于澳洲悉尼科技大学取得应用科学硕士学位。黄伟超先生为香港公司治理公会(前称香港特许秘书公会)资深会员、英国特许公司治理公会资深会员、澳洲会计师公会会员、香港信托人公会会员,亦为一位认可信托专业人员。

三、同意修订《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同意修订《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制度》。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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