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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能动力: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3

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0年度,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恪尽职守、积极开展工作,通过列席重要会议、询问、要求公司相关领导及部门就有关问题予以书面等方式对公司生产经营、重大事项、财务状况,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职责等情况进行了监督,为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现将一年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6次会议,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各项会议和经审议通过的议案等具体情况如下:

- 1 -序号

序号时间监事会届次审议事项备注
12020年4月22日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1.公司监事会2019年度工作报告 2.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3.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4.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5.公司关于2019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的议案 6.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暨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7.公司关于2019年年度报告的议案 8.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会议经讨论,审议通过了所有议案,本次监事会决议公告刊载于2020年4月24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9.公司关于2020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

财产品的议案

01.公司关于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9.公司关于2020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01.公司关于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22020年6月5日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1.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符合相关法律规定之条件的议案 2.关于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3.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4.关于《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摘要的议案 5.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6.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及其适用意见规定的议案 7.关于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的议案 8.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配套募集资金认购协议》的议案 9.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 10.关于公司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议案 11.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未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说明的议案会议经讨论,审议通过了所有议案,本次监事会决议公告刊载于2020年6月8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32020年8月26日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会议经讨论,审议通过了所有议案,本次监事会决议公告刊载于2020年8月28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

报》和巨潮资讯网。

报》和巨潮资讯网。
42020年10月21日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关于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会议经讨论,审议通过了所有议案,本次监事会决议公告刊载于2020年10月23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52020年11月12日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1.关于现金收购四川能投锂业有限公司62.75%股权的议案 2.关于暂缓收购四川能投鼎盛锂业有限公司51%股权的议案 3.关于投资设立四川能投新能电力投资有限公司的议案 4.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会议经讨论,审议通过了所有议案,本次监事会决议公告刊载于2020年11月13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62020年11月26日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1.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符合相关法律规定之条件的议案 2.关于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 4.关于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5.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6.关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调整不构成重大调整的议案 7.关于《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8.关于与能投环境签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终止协议》的议案 9.关于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的议案 10.关于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附条件生效的《业绩补偿协议》的议案会议经讨论,审议通过了所有议案,本次监事会决议公告刊载于2020年11月27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11.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配

套募集资金认购协议》的议案

12.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符合《关于规范上市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13.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符合《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和第四十三条规定的议案

14.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的议案

15.关于公司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关

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议案16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摊薄当期每股收益的影响及填补回报安排的议案

17.关于评估机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

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公允性的议案

18.关于审议公司本次交易相关资产评估报告

的议案

19.关于审议公司本次交易相关审计报告的议

20.关于审议公司本次交易相关备考财务报表

及其审阅报告的议案

21.关于制订《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未来三年(2020-2022年度)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22.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四川省能源投资集

团有限责任公司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

二、监事会工作情况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列席了公司召开的所有董事会、股东大会,并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审议事项、决策程序、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董事、经理层履行自己的职责情况以及对公司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进行规范运作,公司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严格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和授权,没有发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进行了认真、细致地检查,对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2020年第一季度、2020年半年度报告、2020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出具了书面审核意见。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无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四)公司对外投资情况

公司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进行的重大资产重组项目和重大投资项目决策程序合法,交易价格公平合理,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不存在内幕交易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参照市场价格,由双方签订的协议、合同予以规范,双方严格按协议履行其权利、义务,未发现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无内幕交易行为。

(六)对外担保情况

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无对外担保情况。

(七)监事会对利润分配预案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作出的本年度不进行现金股利分配的预案是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决定的,未违反《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规定。

(八)监事会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出具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以执行;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全面、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九)建立健全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内幕信息管理制度,严格规范信息传递流程,及时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工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知情人严格遵守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未发现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切

实维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三、2021年工作重点

2021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遵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切实履行好监事会的职责,为公司持续、健康发展作出贡献,监事会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继续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监督公司规范运作,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围绕公司的经营目标开展监督,督促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健全与有效运行,提高公司治理水平。

(二)依法对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日常履职情况进行监督,促使其决策和经营活动更加规范化。

(三)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审核董事会编制的定期报告,确保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不断提升上市公司治理质量。

(四)重点加强与内部审计、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对公司的财务情况、重大投资、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等高风险领域进行监督核查,防范企业风险,防止公司资产流失。

(五)不断增强学习,积极参加监管部门组织的相关培训,提升自身的业务水平和履职能力,更好地发挥监事会的职能,继续维护好全体股东的利益。

2021年,公司监事会将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客观、公正、严谨的工作态度,勤勉尽责,督促公司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的依法经营和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股东和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特此报告。

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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