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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海直: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6-04-19
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
                            2016 年 04 月
                         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毕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铁雄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
人员)陈宏运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249,920,649.46           277,929,849.47                      -10.0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8,183,405.47            35,876,003.06                      -49.3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18,185,552.70            35,872,007.48                      -49.30%
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44,799,973.78            39,366,816.46                       13.80%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300                     0.0592                    -49.32%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300                     0.0592                    -49.3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65%                      1.32%                      -0.67%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4,794,373,813.95          4,961,759,740.07                      -3.3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2,800,163,752.96          2,781,980,347.49                       0.65%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3,894.84 报告期固定资产清理净损失。
减:所得税影响额                                                             -973.71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773.90
合计                                                                       -2,147.23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68,563
                                                           股股东总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件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中国中海直有限责任
                     国有法人            38.63%      234,119,474
公司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
                     国有法人             2.52%       15,247,100
限责任公司
上海韬韫投资管理有
                     境内非国有法
限公司-韬韫投资基                        1.62%          9,848,100
                     人
金
中海信托股份有限公
司-中海-浦江之星 其他                   1.12%          6,810,900
177 号集合资金信托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前海开源中航军
                     其他                 1.05%          6,387,073
工指数分级证券投资
基金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中邮核心成
                     其他                 0.83%          5,016,800
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
限公司-分红-个人 其他                   0.78%          4,714,075
分红-018L-FH002 深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嘉实新机遇
                     其他                 0.71%          4,305,800
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
式证券投资基金
江勇                 境内自然人           0.61%          3,688,467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易方达国防
                     其他                 0.50%          3,019,375
军工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
                                         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中国中海直有限责任公司                                              234,119,474 人民币普通股           234,119,474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5,247,100 人民币普通股             15,247,100
上海韬韫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韬
                                                                        9,848,100 人民币普通股           9,848,100
韫投资基金
中海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中海-
                                                                        6,810,900 人民币普通股           6,810,900
浦江之星 177 号集合资金信托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前海开
源中航军工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                                            6,387,073 人民币普通股           6,387,073
金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
                                                                        5,016,800 人民币普通股           5,016,800
邮核心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
                                                                        4,714,075 人民币普通股           4,714,075
红-个人分红-018L-FH002 深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
实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                                            4,305,800 人民币普通股           4,305,800
证券投资基金
江勇                                                                    3,688,467 人民币普通股           3,688,467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
方达国防军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3,019,375 人民币普通股           3,019,375
金
                               公司前十名股东中,中国中海直有限责任公司与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及
说明
                               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 公司前十名股东中,参与融资融券的信用账户名称及持股数量为:江勇信用账户
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3,688,467 股。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合并资产负债表变动项目及原因分析
(1)预付账款为31,565,579.61元,较期初20,178,158.64元,增加11,387,420.97元,增幅为56.43%。增加的
主要原因:报告期增加预付关税保证金;
(2)短期借款为137,843,026.55元,较期初199,867,540.84元,减少62,024,514.29元,减幅为31.03%。减少
主要原因:报告期提前偿还部分未到期的短期借款;
(3)预收账款为19,854,097.74元,较期初36,764,269.61元,减少16,910,171.87元,减幅为46.00%。减少主
要原因:报告期将部分预收护林和极地飞行款结转至营业收入;
(4)应付职工薪酬为36,954,940.56元,较期初71,146,048.54元,减少34,191,107.98元,减幅为48.06%。减
少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发放上年安全绩效奖;
(5)应交税费为19,292,245.71,较期初38,124,913.46元,减少18,832,667.75元,减幅为49.40%。减少主要
原因为报告期缴纳上年企业所得税;
(6)应付利息为444,017.18元,较期初1,418,596.45元,减少974,579.27元,减幅为68.70%。减少主要原因:
报告期支付预提的借款利息;
(7)其他应付款为34,115,182.86元,较期初48,778,784.78元,减少14,663,601.92元,减幅为30.06%。减少
的主要原因:报告期收回往来单位款项。
2、合并利润表变动项目及原因分析
(1)营业税金及附加为175,830.91元,比上年同期436,803.42元,减少260,972.51元,减幅为59.75%。
减少的主要原因:按照国家营改增政策要求,报告期公司缴纳增值税减少,附加税相应减少;
(2)管理费用为15,456,451.50元,比上年同期27,913,152.39元,减少12,456,700.89元,减幅为44.63%。
减少的主要原因:公司加强管理,严控费用,管理费用多项明细均有下降;
(3)营业利润为25,166,199.90元,比上年同期43,759,333.91元,减少18,593,134.01元,减幅为42.49%。
减少的主要原因:报告期母公司主要客户对直升机服务需求大幅减少,致公司报告期营业收入减少,营业
利润相应减少;
(4)营业外收入为20,011.12元,比上年同期4,657,648.25元,减少4,637,637.13元,减幅为99.57%。减
少的主要原因:上年同期控股子公司-维修公司收到增值税返还309.11万元和湛江分公司收到营改增政府
扶持资金155.91万元,而报告期没有收到相关收入;
(5)利润总额为25,182,256.18元,比上年同期48,414,908.61元,减少23,232,652.43元,减幅为47.99%。
减少主要原因:报告期母公司营业收入大幅减少,致利润总额减少;
(6)所得税费用为5,978,428.17元,比上年同期12,062,381.01元,减少6,083,952.84元,减幅为50.44%。
减少主要原因:报告期公司应税利润总额大幅减少;
(7)净利润为19,203,828.01元,比上年同期36,352,527.60元,减少17,148,699.59元,减幅为47.17%。
减少主要原因:报告期母公司主要客户对直升机服务需求减少,致公司营业收入大幅减少,尽管成本费用
相应减少,但不足以弥补收入减少对净利润的影响;
(8)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8,183,405.47元,比上年同期35,876,003.06元,减少17,692,597.59
元,减幅49.32%。减少主要原因:报告期母公司主要客户对直升机服务需求大幅减少,致母公司净利润大
幅减少;
(9)少数股东损益1,020,422.54元,比上年同期476,524.54元,增加543,898.00元,增幅114.14%。增加
                                   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的主要原因:报告期公司控股子公司——维修公司完成净利润132.66万元,而上年同期完成净利润14.92
万元,维修公司完成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大幅增加,致少数股东损益大幅增加。
3、合并现金流量表变动项目及原因分析
  (1) 收到的税费返还0.00元,比上年同期4,661,274.43元,减少4,661,274.43元,减幅为100%。减少的主
要原因:报告期公司尚未收到即征即退增值税返还;
(2)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3,586,611.73元,比上年同期2,705,263.65元,增加881,348.08
元,增幅为32.58%。增加的主要原因:报告期收到的经营往来款增加;
(3)支付的各项税费34,390,755.92元,比上年17,510,424.95元,增加16,880,330.97元,增幅为96.40%。
增加的主要原因:报告期支付上年第四季度所得税增加;
(4)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60.00元,比上年同期26,451.00元,减少
26,391.00元,减幅为99.77%。减少的主要原因:报告期处置报废资产收回的现金减少;
(5)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3,047,357.83元,比上年同期15,260,033.80
元,减少12,212,675.97元,减幅为80.03%。减少的主要原因:报告期无需支付飞机购机款且支付的基建
款项减少;
(6)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0.00元,比上年同期4,794,939.35元,减少4,794,939.35元,减幅为100%。减
少的主要原因:报告期未向银行借款;
(7)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63,445,877.29元,比上年同期32,795,978.66元,增加30,649,898.63元,增
幅为93.46%。增加的主要原因:报告期偿还银行短期借款增加;
(8)分配股利或利润或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8,114,764.28元,比上年同期2,353,686.99元,增加
5,761,077.29元,增幅为244.77%。增加主要原因:报告期支付银行借款利息增加;
(9)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9,442,639.31元,比上年同期0.00元,增加19,442,639.31元,增
加的主要原因:报告期支付融资租赁直升机款增加。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控股子公司海直通航2014年8月20日与中信富通设立的SPV公司天津信直通航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
订2架Ka-32A11BC直升机的《直升机融资租赁协议》,本金2,830万美元(不含进口关税及增值税),融资
手续费为融资金额的1%,利率为三个月LIBOR+325BP,融资期限为10年,留购价为2美元。2015年9月15
日,海直通航与天津信直通航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和天津信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中信富通为此项目新设的
专项公司)三方签署《直升机租赁合同转让与修订协议》,天津信直通航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将原《直升机
融资租赁协议》通过转让的方式,转让给新出租人天津信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报告期支付融资租赁两架
Ka-32A11BC直升机到期租金及利息90.94万美元,报告期实现毛利357.86万元。
2、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公司向海油租赁售后回租3架EC-155型直升机,并与海油租赁签
署《售后回租协议》,2014年10月31日收到转让价款119,368,306.39元,报告期按照协议支付租金1,096.93
万元,报告期3架EC-155型直升机实现毛利25.15万元。
3、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控股子公司海直通航融资租赁3架Ka-32型直升机事项,2015
年6月,公司控股子公司海直通航与天津招银津三十四租赁有限公司签订《直升机融资租赁协议》。根据
协议,海直通航向天津招银津三十四租赁有限公司融资租赁三架Ka-32A11BC直升机,融资金额3,876万美
元,融资手续费为融资金额的1%,利率为三个月LIBOR+295BP,融资期限为10年。报告期支付融资租赁3
架Ka-32型直升机租金及利息等115.74万美元,报告期实现毛利443.25万元。
4、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2015年10月9日召开的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委
托理财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于2015年10月14日向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购买“中信基业28号重庆兴
                                          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荣应收账款流动化信托项目”信托产品,投资金额为5,000万元,投资年限为2年,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预期年化收益率为9%,按照投资协议,本报告期不是收益时点,末获投资收益。
5、2011年12月公司向欧洲直升机公司采购7架EC225LP型直升机项目,合同项目价款欧元14,210万元(折
合人民币122,632.3万元),7架EC225LP型直升机交付情况:2013年交付4架,2014年交付1架,2015年交
付1架,至报告期末尚有1架机未有交付,公司根据市场对直升机需求情况以及与供应商签订的购机合同修
订一,将在后续时间确定该架直升机定单事宜,本报告期没有支付该购机款。
6、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海直通航变更部分外币长期借款币种的事
项,同意海直通航在招银租赁融资的美元长期应付款币种变更为人民币,利率为10年期人民币贷款基准利
率(同5年期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上浮4.13%,招银租赁对利息部分开具增值税发票,公司予以抵扣(目
前10年期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为4.9%,上浮4.13%利率为5.1024%,抵扣增值税进项后的实际成本为4.36%),
还款期限和付款方式不变。相关补充协议正在洽谈中,该方案实施后,将有利于降低未来人民币汇率变化
风险。
7、公司向有关银行长期借款合同的执行情况
( 1 ) 公 司 于 2007 年 11 月 与 国 家 开 发 银 行 签 订 了 《 国 家 开 发 银 行 外 汇 借 款 合 同 》 ( 合 同 号 :
4430555972007563367)、并分别于2008年5月和2008年10月与国家开发银行签订了《国家开发银行贷款抵押
合同》和《保险权益转让合同》。借款总金额为港币7.3亿元,借款期限自2007年11月至2017年11月,以三
架AS332L1型直升机、四架EC155B/B1型直升机和两架EC225LP型直升机作为向国家开发银行借款的抵押
物,截至2016年3月31日,上述九架飞机原值共计1,084,444,958.05元,累计折旧共计503,072,484.40元,净
值581,372,473.65元。报告期不需偿付本息,已累计归还港币57,230万元,余额港币15,770万元。
(2)公司为购买10架EC155B1直升机项目(其中的前6架)用款需要,2009年11月与国家开发银行签订了
借款承诺金额为等值港币60,000万元的《国家开发银行外汇借款合同》(合同号:4403275972009510327),
借款期限自2009年11月至2021年11月,该项目借款提款期为两年,至提款期末(2011年11月27日)仅提取
该项目借款港币36,676.98万元,国家开发银行对合同剩余金额港币23,323.02万元不予提款,以编号为第
ECOSAP1534/12/07号商务合同项下六架EC155B1型直升机为抵押,截至2016年3月31日,上述六架飞机原
值454,750,803.31元,累计折旧共计117,422,206.67元,净值337,328,596.64元,报告期不需偿付本息,累计
已归还港币18,300万元,余额港币18,376.98万元。
(3)公司为购买10架EC155B1直升机项目(其中的后4架)用款需要,2012年9月与国家开发银行签订了
贷款承诺金额为等值美元2,990万元或等值港币(美元/港币汇率按7.7566计算)的《国家开发银行外汇借款
合同》(合同号:4430201201100000214),借款期限自2012年9月至2022年9月,公司提取该项目下借款
港币23,192.23万元,以编号为第ECOSAP1534/12/07号商务合同项下四架EC155B1型直升机为抵押,截至
2016年3月31日,上述四架直升机原值286,836,381.20元,累计折旧共计42,491,314.35元,净值244,345,066.85
元。因人民币贬值,为防范汇兑风险,于2015年10月29日将该项目借款余额港币21,336.85万元变更为人民
币借款16,593.76万元,报告期不需偿付本金,报告期末人民币借款余额15,764.07万元。
(4)公司为购买2架S-92直升机项目用款需要,2013年12月与国家开发银行分别签订了贷款承诺金额为
2,120 万 美 元 和 2,123 万 美 元 的 《 国 家 开 发 银 行 外 汇 借 款 合 同 》 ( 合 同 号 : 4430201301100000831 、
4430201301100000832),借款期限为2013年12月至2023年12月,截至2015年10月28日已提取该项目下借
款美元4,241.67万元,以本公司与美国西科斯基国际有限公司签署的编号为92I09377的《两架S-92型全新直
升机销售合同》项下的2架S-92直升机为抵押,截至2016年3月31日,上述二架直升机原值388,639,140.29元,
累计折旧共计13,835,572.70元,净值374,803,567.59元。因人民币贬值,为防范汇兑风险,于2015年10月29
日将该项目借款余额美元4,241.67万元,变更为人民币借款26,982.13万元,报告期不需偿付本金,报告期
末人民币借款余额25,902.85万元。
(5)公司为购买7架EC225LP直升机(其中的第五架)项目用款需要,2014年9月与中国进出口银行分别
签订了《借款合同(进口信贷固定资产类贷款)》(合同号:2020004232014210808)、《飞机抵押合同》
(合同号:2020004232014210808DY01)和《保险权益转让合同》(合同号:2020004232014210808BX01),
                                           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借款金额为2,127.44万美元,借款期限为2014年9月至2026年8月,提取该项目下借款2,127.44万美元。以公
司2011年12月19日与欧洲直升机公司(现更名为空客直升机公司)签订的《提供7架EC225LP型直升机第
EC0P01186/09/11号销售合同》的第五架直升机为抵押,截至2016年3月31日,该架直升机原值165,634,564.21
元,累计折旧11,801,462.76元,净值153,833,101.45元,报告期不需偿付本息,报告期末余额美元2,035.44
万元。
(6)公司为购买7架EC225LP直升机(其中的第六架)项目用款需要,2015年4月与国家开发银行签订了
贷 款 承 诺 金 额 为 1421 万 欧 元 的 《 国 家 开 发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外 汇 贷 款 合 同 》 ( 合 同 号 :
4430201501100001291),借款期限为2015年4月29日至2025年4月28日,2015年4月29日提款1,421万欧元,
提取贷款1,421万欧元,以本公司与欧洲直升机公司签订的《提供7架EC225LP型直升机第ECOPO1186/09/11
号销售合同》第六架直升机为抵押。截至2016年3月31日,该架直升机原值143,038,953.88元,累计折旧
4,529,566.88元,净值138,509,387.00元。因人民币贬值,为防范汇兑风险,于2015年10月29日将借款余额
欧元1,421万元变更为人民币借款10,009.24万元,报告期尚未归还借款本金,报告期末借款余额人民币
10,009.24万元。
                   重要事项概述                               披露日期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2013-047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3 年 11 月 22 日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13-048 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海直通航向中信富通融资
                                                      2013 年 11 月 22 日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租赁 2 架 Ka-32 型直升机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2013-053 201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3 年 12 月 11 日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14-036 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海直通航向中信富通融资
租赁 2 架 Ka-32 型直升机并签订《直升机融资租赁协议》2014 年 08 月 20 日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公告
2014-054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4 年 10 月 28 日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14-055 公司关于与海油租赁进行 3 架 EC-155 型直升
                                                      2014 年 10 月 28 日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机售后回租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2014-056 公司与海油租赁签订 3 架 EC-155 型直升机售
                                                      2014 年 11 月 04 日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后回租的关联交易公告
2015-016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5 年 04 月 21 日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15-029 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                       2015 年 08 月 18 日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15-034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5 年 09 月 19 日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15-035 公司关于委托理财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2015 年 09 月 19 日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15-039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5 年 10 月 10 日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11-019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1 年 11 月 22 日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11-024 公司 201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1 年 12 月 10 日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11-026 公司关于签订购置 7 架 EC225LP 型直升机合同
                                                      2011 年 12 月 21 日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公告
2014-057 公司关于购置 7 架 EC225LP 型直升机合同进展
                                                      2014 年 11 月 22 日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公告
2016-001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6 年 02 月 26 日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三、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在报告期
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无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
                                 无
作承诺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无
                                                                  公司控股股东中国
                                                                  中海直有限责任公
                                                                  司(前身为中国中
                                                                  海直总公司)向公
                                                                  司承诺不再发展与
                                                 关于同业竞争、公司相同和有竞争
                                 中国中海直
                                                 关联交易、资金 的业务,并严格按 1998 年 11        长期持续有
                                 有限责任公                                                                     正在履行中
                                                 占用方面的承 照《公司法》中的 月 27 日            效
                                 司
                                                 诺               有关规定,维护全
                                                                  体股东的合法权
                                                                  益,不干预公司的
                                                                  决策或利用控股股
                                                                  东地位作出不利小
                                                                  股东的行为。
                                                                  公司与中国中海直
                                                                  有限责任公司(下
                                                                  称\"中海直\")于 2011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年 12 月 31 日续签
                                                                  了《深圳直升机场
                                                                  使用协议》。根据公
                                                                  司发行可转债的需
                                                                  要,中海直向公司
                                                                  出具了《承诺函》,
                                 中国中海直                                                        在合同有效
                                                                  就双方签订的《深 2012 年 09
                                 有限责任公 其他承诺                                               期内长期持 正在履行中
                                                                  圳直升机场使用协 月 10 日
                                 司                                                                续有效
                                                                  议》的有关事项作
                                                                  出进一步承诺,承
                                                                  诺内容如下:(1)
                                                                  本公司(指中海直,
                                                                  下同)具备并将切
                                                                  实维持《深圳直升
                                                                  机场使用协议》所
                                                                  需的一切批准、许
                                                                  可的效力和效果,
    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并采取迅速的措施
                          以取得该协议所需
                          的其他批准、许可,
                          并维持该等批准、
                          许可的效力。(2)
                          本公司将确保股份
                          公司(指中信海直,
                          下同)依《深圳直
                          升机场使用协议》
                          正常使用深圳直升
                          机场及其配套设
                          施,确保股份公司
                          对深圳直升机场及
                          其配套设施的使用
                          不受任何第三方的
                          干预或影响。(3)
                          若因深圳直升机场
                          土地权属出现争议
                          而给股份公司造成
                          直接或可预见的损
                          失,本公司将对上
                          述损失给予赔偿。
                          公司实际控制人中
                          信集团向公司出具
                          不进行同业竞争的
                          承诺函的承诺事项
                          是:(1)截至 2012
                          年 10 月 31 日,中
                          信集团未直接或间
                                                        自 2012 年
                          接经营(包括但不
                                                        10 月 31 日
                          限于单独、合伙经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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