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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田港:公司2020年度投资者保护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17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投资者保护工作报告

2020年是深圳经济特区成立40周年,也是“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和谋划“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之年。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面对全球机遇与挑战,以港口主业为依托,紧随国家经济战略,切实履行上市公司责任,严格遵守监管部门相关要求,积极开展投资者保护工作,不断为投资者创造价值,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权益。公司2020年投资者保护工作情况如下:

一、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成立了信息披露委员会并制订了《公司信息披露委员会议事规则》,严格规范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完善信息披露内控机制,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要求,通过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有关信息,确保所有投资者公平地获取公司信息。公司自2009年以来连续11年经深交所信息披露考核为“A”级(优秀)。

二、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

2020年,公司组织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积极参加深圳证监局组织的关于推动辖区上市公司落实主体责任提高治理水平实现高质量发展专题会议,公司董监高及相关工作人员均认真学

习、聚焦公司治理,增强核心竞争力,切实提升上市公司治理有效性、决策科学性、经营稳健性、发展持续性,确保投资者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护。同时,公司采取多种形式,与投资者(包括潜在投资者)进行全方位的沟通,策划、安排和组织各类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推动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得到了充分保护。2020年,公司通过深交所互动平台及时回答投资者提问35条;接待投资者来访数次;答复投资者、媒体和社会咨询电话等每天数次到十数次;公司积极关注媒体报道,对资本市场新政策动向进行跟踪研究,并加强与投资者的网上交流;股东大会以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方便广大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

三、注重投资分红,积极回报广大股东

自1997年上市以来,公司高度重视回报股东,每年坚持高比例现金分红政策,累计至今向股东派发现金股利合计达到了53.35亿元,远超过公司1997年首发和2004年、2020年两次配股的总融资额25.84亿元,上市以来现金分红占公司当年净利润比例的平均数达到了53.37%,切实保障了股东利益。公司近三年(含2020年度拟分配)的现金分红情况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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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红年度

分红年度现金分红金额(含税)分红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202040,484,911.45391,446,385.8010.34%
201929,133,000.00359,430,924.148.11%
201852,439,400.00448,526,835.6811.69%

四、加强信息披露事务内部管理,严防内幕交易

公司一直重视信息披露事务的内部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公司

《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公司董事会秘书处作为公司信息披露的窗口,负责做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内幕信息的监管及内幕知情人登记备案工作,董事会秘书处定期对公司各部门及各控参股企业重大信息呈报人进行信息披露及内幕交易防控培训,以增强其关于公平信息披露和内幕交易防控的意识。

五、控股股东及公司积极履行承诺

第 3 页 共 5 页

承诺事由

承诺事由承诺方承诺类型承诺内容承诺时间承诺期限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深圳市盐田港集团有限公司股改承诺1.盐田港集团将严格遵守股权分置改革的相关规定,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后十二个月锁定期满后的二十四个月内盐田港集团将不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票,如确需交易,将通过大宗交易、战略配售等方式进行。2.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至2010 年12 月31 日止,盐田港集团公司将保持对盐田港股份的绝对控股地位(持股比例不低于总股本的51% )。3.从2005 年度起至2010 年度止,将在期间每年年度股东大会上提出盐田港股份的利润分配比例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供股东分配利润(非累计可分配利润)的50%的分红议案,并保证在股东大会表决时对该议案投赞成票。4.一如既往地支持上市公司,在做大做强中,积极创造条件,迎接新一轮整合,确保上市公司的可持续发展。2006年02月18日长期控股股东盐田港集团履行情况:1、已履行。2、已履行。3、已履行。4、履行中。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深圳市盐田港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1.本公司及本公司所控制的企业将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关于同业竞争的相关规定,避免与盐田港股份产生同业竞争,在对盐田港股份拥有直接或间接控制权期间,不直接或间接从事与盐田港股份业务相同或相似并构成竞2019年11月12日长期控股股东盐田港集团正在履行承诺。

争关系的业务。2.本公司不会利用控股股东地位或利用这种地位获得的信息,作出不利于盐田港股份而有利于本公司或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的决定。对于盐田港股份的正常经营活动,本公司将合法合理运用股东权利参与公司管理,不滥用股东权利对公司经营决策、方针等进行非法或不合理的干涉,本公司保证不利用控股股东的地位损害盐田港股份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3.若本公司及可控制的其他企业今后从事与盐田港股份的业务有竞争关系的业务,本公司将尽快采取适当方式解决,以防止可能存在的对盐田港股份利益的侵害。

争关系的业务。2.本公司不会利用控股股东地位或利用这种地位获得的信息,作出不利于盐田港股份而有利于本公司或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的决定。对于盐田港股份的正常经营活动,本公司将合法合理运用股东权利参与公司管理,不滥用股东权利对公司经营决策、方针等进行非法或不合理的干涉,本公司保证不利用控股股东的地位损害盐田港股份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3.若本公司及可控制的其他企业今后从事与盐田港股份的业务有竞争关系的业务,本公司将尽快采取适当方式解决,以防止可能存在的对盐田港股份利益的侵害。
深圳市盐田港集团有限公司配股承诺按照持有盐田港股份股权比例,以现金方式全额认购上市公司2019年度配股方案确定的可配售股份,并保证用于认配股份的资金来源合法合规。2019年10月25日与上市公司2019年度配股方案有效期一致控股股东盐田港集团已履行承诺。
深圳市盐田港集团有限公司配股承诺1.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章程的规定,不越权干预上市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上市公司利益。2.若本公司违反该等承诺并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单位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自本公司承诺出具日至上市公司本次配股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2019年10月25日长期控股股东盐田港集团正在履行承诺。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配股承诺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5.若公司后续推出公司股权激励方案,本人承诺未来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6.本承诺出具日后至本次配股实施完毕前,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明确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2019年10月25日长期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正在履行承诺。

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中国证监会规定出具补充承诺;7.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中国证监会规定出具补充承诺;7.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股权激励承诺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深圳市盐田港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同业竞争的承诺自深圳市盐田东港区码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港码头")取得港口经营许可之日起36个月内,本公司同意将东港码头的股权或资产转让给盐田港股份或无关联第三方,或盐田港股份以增资形式取得东港码头股权;上述变更完成后,本公司对东港码头不具有直接控制权。如因国有资产监管等其他原因导致上述解决措施无法达成或实施的,本公司将按照避免同业竞争的原则另行商议其他方案以保证不损害盐田港股份和盐田港股份股东的合法权益。2020年03月20日长期控股股东盐田港集团正在履行承诺。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保护投资者利益是一项长期且艰巨的工作,公司将进一步加强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在不断提升公司业绩的基础上,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做好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为维护投资者权益提供充分保障。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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