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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发信息: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6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年度,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监事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制度的要求,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权益的角度出发,认真履行法定监督职责,积极出席公司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会议等,参与过程监督;认真审议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提前赎回“特发转2”等重大决策事项,积极检查公司财务、内控审计的完善与执行情况,在维护公司利益、股东合法权益、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加强风险监控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现将2023年度监事会的工作汇报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依据公司治理要求和上市公司运作规范,及时就涉及股东权益和公司经营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深入研究和审议,切实行使监督权力,报告期内共计召开了6次会议,每次会议监事会成员均全部出席,审议的议案均一致通过,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会议的主要情况如下:

序号会议名称召开时间审议事项
1监事会第八届十三次会议2023年4月14日1、 关于提前赎回“特发转 2”的议案; 2、 关于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3、 关于变更监事会秘书的议案。
2监事会第八届十四次会议2023年4月26日1、 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 公司2022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3、 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 公司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6、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监事会第八届十五次会议2023年4月27日公司 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
4监事会第八届十六次会议2023年5月31日关于延长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的议案。
5监事会第八届十七次会议2023年8月24日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6监事会第八届十八次会议2023年10月26日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监事会履行职责的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依法行使监督权。2023年度,监事会成员列席了公司召开的所有董事会会议、出席了股东大会,部分成员列席了总经理办公会,参与了公司重大经营决策的讨论,对公司的依法运作情况、财务状况、关联交易情况、对外担保情况、内部控制规范实施情况等工作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情况发表如下监事会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报告期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执行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的情况以及公司的管理制度执行等进行了监督,并列席了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监事会认为:董事会能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公司章程》等规定规范运作,决策合理,工作负责,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及时完成股东大会决定的工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履行职责,无违反《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公司财务审核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情况等进行了认真细致的监督、检查和审核,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监事会审阅了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2022年度审计报告,认为其审计意见及对所涉及事项的评价客观、真实,公司财务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2022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认真核查后认为:董事会出具的《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情况,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情况不存在重大差异。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4、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审核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的有关规定及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21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一般规定》,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表如下意见: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在内部控制的健全和完善方面开展了扎实深入的工作,设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构建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得到有效运行;公司内部控制在所有重大事项方面均是有效的,能够对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合理保证,对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环节起到有效控制,促进了公司风险控制能力的持续提升,为公司稳定健康发展提供了保障。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内控制度执行和监督管理的实际情况。

5、公司执行股东大会决议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股东大会的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能够认真履行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未发生有损股东利益的行为。

6、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监事会认为:公司发生关联交易时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的规定,现存的关联交易事项,是保持公司持续稳定生产经营必须的,交易中体现了市场公允的交易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

7、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因公司下属子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事项均按照《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履行了审批和信息披露义务。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以外主体的担保及违规对外担保事项。

8、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执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幕信息管理制度》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并能够严格按照要求做好内幕信息管理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在定期报告期间做好内幕信息管理和登记工作,规范信息传递流程,并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经监事会核查,报告期内,公司未出现利用内幕信息买卖股票的情形。

9、提前赎回“特发转2”的审议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提交的关于提前赎回“特发转2”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核及研究,认为:公司已满足2020年公开发行的可转债“特发转2”的《募集说明书》中的有条件赎回条款,提前赎回“特发转2”符合规范要求,不会对公司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报告期内,监事会在监督活动中未发现公司存在重大风险,对监督事项无异议。

三、监事会工作展望

2024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切实履行职责,依法及时召开监事会会议,列席公司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及相关经营会议,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和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围绕公司经营、投资活动开展监督活动,以切实维护和保障公司及股东权益,忠实、勤勉地履行监督职责,扎实做好各项工作,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二○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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