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深圳华强: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18

证券代码:000062 证券简称:深圳华强 编号:2024—016

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召开董事会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的召集人: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召开董事会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8日(星期三)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5月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8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4年5月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众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互联网投票系统和现场投票辅助系统中任意两种以上方式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年4月29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4年4月29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华强广场A座6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0《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00《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00《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00《2024-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6.00《关于拟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7.00《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8.00《关于非独立董事薪酬的方案》
9.00《关于独立董事津贴的方案》
累积投票提案
10.00非独立董事选举应选人数

(6)人

(6)人
10.01董事候选人胡新安
10.02董事候选人张恒春
10.03董事候选人张泽宏
10.04董事候选人陈辉军
10.05董事候选人王瑛
10.06董事候选人陈俊彬
11.00独立董事选举应选人数(3)人
11.01董事候选人吉贵军
11.02董事候选人伍明生
11.03董事候选人吕成龙
12.00非职工代表监事选举应选人数(2)人
12.01监事候选人邓少军
12.02监事候选人侯俊杰

2、披露情况: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董事会决议公告》、《监事会决议公告》、《2024-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关于拟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司章程(2024年4月)》、《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4年4月)》等相关公告。

3、公司将对前述议案进行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其中,前述议案5、议案6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司股东胡新安、郑毅、王瑛作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将对议案8回避表决;公司股东吉贵军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将对议案9回避表决。

4、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查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5、本次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6名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6、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姚家勇)》、《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吉贵军)》、《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邓磊)》。

三、会议登记事项

(一)登记方式:

股东可以到会议现场登记,也可以书面通讯及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手续,股东登记需提交的文件要求: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和出席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二)现场登记时间:2024年4月30日、2024年5月6日、2024年5月7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三)现场登记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华强广场A座5楼董事会办公室。

(四)股东或受托代理人以书面通讯或传真等非现场方式登记时,相关登记材料应不晚于2024年5月7日下午17:00送达登记地点,须请于登记材料上注明联络方式。

四、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的具体操作详见本通知附件2。

五、其他事项

1、联系人:黄辉(0755-83030136)

2、邮编:518031;传真:0755-83217376;电子邮箱:hhui@szhq.com

3、会议期及费用:本次会议现场会议预计时间为2024年5月8日下午半天时间,请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按时参加,出席现场会议的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2、《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8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股票账号:

持股性质: 持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同意反对弃权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0《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00《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00《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00《2024-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6.00《关于拟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7.00《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8.00《关于非独立董事薪酬的方案》
9.00《关于独立董事津贴的方案》
累积投票提案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10.00非独立董事选举应选人数(6)人
10.01董事候选人胡新安

10.02

10.02董事候选人张恒春
10.03董事候选人张泽宏
10.04董事候选人陈辉军
10.05董事候选人王瑛
10.06董事候选人陈俊彬
11.00独立董事选举应选人数(3)人
11.01董事候选人吉贵军
11.02董事候选人伍明生
11.03董事候选人吕成龙
12.00非职工代表监事选举应选人数(2)人
12.01监事候选人邓少军
12.02监事候选人侯俊杰

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被委托人可否按自己决定表决:

□可以 □不可以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有效期限:__________至__________

委托日期:2024年 月 日

附件2: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股东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062”,投票简称为“华强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示例如下:

① 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投给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
对候选人胡新安投X1票X1票
对候选人张恒春投X2票X2票
对候选人张泽宏投X3票X3票
对候选人陈辉军投X4票X4票
对候选人王瑛投X5票X5票
对候选人陈俊彬投X6票X6票
合 计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 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投给独立董事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
对候选人吉贵军投X1票X1票
对候选人伍明生投X2票X2票

对候选人吕成龙投X3票

对候选人吕成龙投X3票X3票
合 计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 选举第十一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投给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
对候选人邓少军投X1票X1票
对候选人侯俊杰投X2票X2票
合 计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投票时间:2024年5月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8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5月8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