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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2020年度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情况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9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情况报告

2020年,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2020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规则》的规定,勤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董事会及各专业委员会,督导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促进公司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规范运作,对维护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发挥了重要作用。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现任独立董事共计5名:刘鲁鱼先生、宁钟先生、张志勇先生、梅月欣女士、王丽娜女士,任期3年,从2017年4月12日至2020年4月12日(鉴于董事会换届尚未完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五名独立董事仍持续履职)。

现将2020年度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共召开了10次会议,其中,现场会议4次,通讯表决会议5次,现场结合通讯表决会议1次。独立董事积极出席,并对会议提交的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对需要表决的议案均投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本年应参加董事会会议次数亲自出席(次)委托出席(次)缺席(次)
刘鲁鱼10820
宁 钟10910
张志勇101000
梅月欣101000
王丽娜101000

二、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4次股东大会,独立董事列席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列席(次)
刘鲁鱼0
宁 钟0
张志勇3
梅月欣1
王丽娜2

三、出席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的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作为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的召集人或委员,利用经济、企业管理、会计、法律等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对公司的重大投资项目、董事和高管人员的年度考核、薪酬情况、年度审计等重大事项进行了审核,为董事会形成公正、科学、合理的决策起到积极作用。

1、报告期内,共召开了5次董事会战略管理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刘鲁鱼先生、宁钟先生均亲自或委托出席了相关会议;

2、报告期内,共召开了5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梅月欣女士、张志勇先生、王丽娜女士均亲自或委托出席了会议;

3、报告期内,共召开了3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张志勇先生、刘鲁鱼先生、王丽娜女士均亲自或委托出席了会议;

4、报告期内,共召开了3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刘鲁鱼先生、张志勇先生均亲自或委托出席了会议。

四、现场办公及实地调研的情况

为全面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多次到公司现场办。

1、现场办公:

(1)定期报告及其他财务工作:

①2019年度报告相关工作:2020年1月13日,独立董事与注册会计师沟通公司2019年度审计工作安排等情况;2020年4月17日,独立董事与会计师沟通2019年度审计报告初稿形成的相关重要事项;2020年4月27日,独立董事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出席审计委员会审议2019年度财务报告及利润分配等相关事项。

②2020年定期报告相关工作:2020年,独立董事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出席审计委员会审议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2020年半年度财务报告、2020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等相关事项,并提出了专业意见。

③2020年4月27日,独立董事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出席审计委员会审议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19年度全面风险管理报告、关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本年度审计工作

的总结报告、《关于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和《关于2019年度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④2020年10月28日,独立董事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出席审计委员会审议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修订<会计事务所选聘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修订<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资金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2)高管考核与高管薪酬评定工作:

①2020年4月21日,独立董事作为薪酬考核委员会委员出席薪酬考核委员会听取2019年度高管述职报告,提出质询,并评定出2019年度高管考核结果。

②2020年4月27日,独立董事作为薪酬考核委员会委员出席薪酬考核委员会审议公司董事及高管薪酬事宜。

③2020年10月28日,独立董事作为薪酬考核委员会委员出席薪酬考核委员会审议公司《关于修订<特殊贡献奖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颁发特殊贡献奖的议案》。

④2020年,独立董事作为薪酬考核委员会委员听取并见证了公司高管2020年度经营业绩责任书的签署事宜。

(3)战略管理工作:

2020年,独立董事作为战略管理委员会委员出席战略管理委员会审议了公司资产处置、对外投资项目、股权转让事宜等相关事宜,并提出了专业意见。

(4)提名公司高管工作:

2020年4月17日,独立董事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出席提名委员会对公司董事年度工作进行沟通。

2020年8月27日,独立董事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出席提名委员会审议了公司聘请徐宁先生和郭大群先生作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2020年12月23日,独立董事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出席提名委员会审议了公司聘请张磊先生作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2、实地调研:

新冠疫情发生后,集团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成立了疫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集团全员投入“防疫情、保供应、稳物价、促稳定”工作中。因受疫情影响,报告期内,公司未组织独立董事前往农批市场进行实地调研,公司独立董事主要通过现场参加董事会和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会议、对公司进行现场考察、听取公司汇报等方式,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同时通过电话、邮件等通讯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取公司重大事项的最新进展信息,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并及时提出指导性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各项治理工作顺利开展、规范运行。

报告期后,2021年4月13日至4月15日,独立董事现场调研公司旗下控股公司安庆海吉星农产品物流园有限公司,并调研了当地其他批发市场,了解经营状况及发展计划,对其发展提出了建议。

五、发表独立意见或事前认可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及事前认可的情况如下:

序号发表时间事项内容意见类型
12020-02-17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事项的独立意见同意
22020-04-27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19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独立意见同意
32020-04-27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19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同意
42020-04-27独立董事关于2019年度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同意
52020-04-27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同意
62020-04-27独立董事关于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变更会计政策的独立意见同意
72020-04-27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同意
82020-05-19独立董事关于同意全资子公司广西海吉星公司为认购沿街商业项目的银行按揭贷款客户提供阶段性担保的独立意见同意
92020-07-01独立董事关于同意控股子公司安庆海吉星公司为认购安庆海吉星项目的银行按揭贷款客户提供阶段性担保的独立意见同意
102020-07-2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对外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同意
112020-07-20独立董事关于按出资比例向参股公司信祥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函认可
122020-08-27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同意
132020-08-27农产品: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同意
142020-10-26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函认可
152020-10-28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暨同意
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162020-10-28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同意
172020-10-26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函认可
182020-12-2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同意

(注:详见公司于2020年2月19日、4月29日、5月21日、7月3日、7月25日、8月29日、10月30日、12月25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六、独立董事对公司提出的建议及建议被采纳情况

在召开董事会前,独立董事主动了解公司情况,充分参与公司的重大决策和经营管理,为公司的发展战略规划、经营策略、项目投资、高管年度考评等重要事项进行指导,对内控建设、利润分配方案、年度审计、财务资助、担保、关联交易、高管选聘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为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特别是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发挥了重要作用。会上,独立董事认真审议每项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了合理化建议,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1、独立董事提出,批发市场商户受到疫情冲击,公司应共克时艰,进一步增强商户黏性,为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采取相应的减租降费措施,同时应注重降本增效,降低对公司的影响。公司积极响应政府号召,听取独立董事建议,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同意采取相应的减租降费等措施,并通过各项管理措施将减租降费对公司的影响降到最低。

2、独立董事提出,公司在编制“十四五”战略规划过程中,应充分考虑疫情对供应链的影响和对农产品流通的机遇,建议公司作为农

产品流通行业的龙头企业,要加强产业链、供应链、冷链物流和其他配套设施建设。十四五战略规划中,公司明确了加快构建现代农产品流通全产业链的战略布局。

七、在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关注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全体独立董事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情况及媒体对公司的报道情况,保持与公司管理层的及时沟通和交流,敦促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独立董事在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时,对每次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和有关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并根据自身的专业背景进行调查研究,会上提出合理化的建议,谨慎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深入了解公司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持续推动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与优化。

3、主动了解经营情况。与公司管理层保持顺畅沟通,对公司重点项目进行实地考察,深入了解公司日常经营与运作情况。

4、加强学习和培训。通过积极主动学习证监会、交易所新发布的上市公司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加深对公司治理相关法律法规尤其是涉及到保护中小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提高自身的履职能力及对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能力。

八、其他工作情况

1、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对历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议案及公司其

他事项未提出异议;

2、报告期内,独立董事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3、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未有向董事会提请召开股东大会的情况;

4、报告期内,独立董事未有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5、报告期内,独立董事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以下无正文)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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