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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大集团:关于注销2020年度已回购B股股份减少注册资本的债权人通知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14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2020年度已回购B股股份减少注册资本的

债权人通知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6月23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回购公司部分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股份的方案》,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公司决定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股份。截至2020年9月22日,公司回购期限已届满,累计回购公司B股股份14,404,724股。

2021年4月12日公司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0年度已回购B股股份减少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该决议,公司将注销2020年度已回购的B股股份14,404,724股,并相应减少公司的注册资本。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深圳市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凡公司债权人均有权自本通知公告之日起45天内(即自2021年4月14日至2021年5月28日止),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向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要求公司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请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如有上述要求的债权人,应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债权人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请按以下地址寄送其债权资料:

邮寄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龙珠四路2号方大城T1栋39层

收件部门: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邮政编码:518055

特别提示:邮寄时,请在邮件封面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2)以传真方式申报的,请按以下传真号码发送其债权资料:

传真号码:0755-26788353收件部门: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特别提示:传真时,请在首页注明“申报债权”字样特此公告。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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