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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中侨3:2018年年度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4-26

公司代码:400026 公司简称:中侨 3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深圳市中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报告

二〇一九年四月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周宇斌、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哲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一、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的不确定性段落及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中侨公司重整计划正在进行中,存在不确定性。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已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二、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三、对年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的风险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本年度报告内容涉及的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因存在不确定性,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五、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目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2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6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 13

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 15

第五节 重要事项 ...... 25

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39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44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 45

第九节 公司治理 ...... 52

第十节 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 58

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 ...... 59

释义

释义项释义内容
公司、本公司、深中侨深圳市中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本年度报告、本报告深圳市中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
报告期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股份转让系统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会计师事务所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公司会议室深圳市华侨城东部工业区东北A区3栋首层
深圳中院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重整计划(2015)深中法破字第104-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的公司重整计划
重整计划修正案(2015)深中法破字第104-1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的公司重整计划修正案
深中侨管理人广东经天律师事务所
原重组方以海南中程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有亿源贸易有限公司和深圳市元维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组成的重组联合体
新重组方毕节市融达公路桥梁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的全体股东,即以毕节融达投资有限公司、新余君健毅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新余卓智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深圳互豪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新余君康毅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组成的重组联合体
瑞程投资深圳市瑞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东北证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股票简称中侨3股票代码400026
变更后的股票简称(如有)--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公司的中文名称深圳市中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中侨发展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SHENZHEN OVERGLOBE DEVELOPMENT CO.,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有)--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周宇斌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深港花园8楼F2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518000
办公地址深圳市华侨城东部工业区东北A区3栋首层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518053
公司网址--
电子信箱sz400026@163.com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刘俊煜
联系地址--深圳市华侨城东部工业区东北A区3栋首层
电话--0755-86106333
传真--0755-86106333
电子信箱--sz400026@163.com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的名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
登载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www.neeq.com.cn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深圳市华侨城东部工业区东北A区3栋首层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注册变更情况

组织机构代码91440300192172842P
公司上市以来主营业务的变化情况(如有)无变更
历次控股股东的变更情况(如有)根据《重整计划》,2016年03月10日,经中国证券结算登记有限公司登记,公司完成资本公积转增及出资人权益调整的过户,合计转增64,252,701股,该股份不向原股东分配,全部由深圳市瑞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有条件受让。 至此,深中侨总股本由120,404,582股增加至184,657,283股,公司控股股东由深圳市中侨实业有限公司变更为瑞程投资。

五、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9号院1号楼(B2)座301室
签字会计师姓名戴勤永、周含军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

√ 适用 □ 不适用

2016年7月6日,公司与东北证券签署了《持续督导协议书》。2016年7

月18日,经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批准,《持续督导协议书》生效。

六、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2018年2017年本年比上年增减2016年
营业收入(元)------582,524.2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5,198,746.94-4,373,692.8418.86%-14,934,976.1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5,197,704.33-4,374,187.5518.83%-15,025,670.5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1,682,870.09-1,324,447.12227.06%-37,824,041.13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282-0.023718.99%-0.0809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282-0.023718.99%-0.080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018年末2017年末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2016年末
总资产(元)39,778,711.4838,198,384.154.14%19,812,345.8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759,800,094.78-754,601,347.840.69%-750,227,655.00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要求,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根据通知要求,公司将按照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适用于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编制财务报表。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未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截止披露前一交易日的公司总股本:

截止披露前一交易日的公司总股本(股)184,657,283
用最新股本计算的全面摊薄每股收益(元/股)-0.0282

是否存在公司债

□ 是 √ 否

公司是否存在最近两年连续亏损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八、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第一季度第二季度第三季度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88,480.80-1,578,236.82-2,231,580.52-1,000,448.8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88,480.80-1,578,165.89-2,230,608.84-1,000,448.8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02,591.17-54,009.5039,519.621,594,768.80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2018年金额2017年金额2016年金额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494.71--系政府补助维稳费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债务重组损益--------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不适用------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不适用不适用--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不适用--120,925.89系其他应收款减值准备转回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不适用不适用--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1,042.61----系税收滞纳金支出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减:所得税影响额----30,231.47系减值准备转回所得税影响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合计-1,042.61494.7190,694.42--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自2015年深圳中院受理公司破产重整一案,并批准公司重整计划以来,公司管理层一直积极努力地推进重整计划的执行工作,与重整计划的相关各方充分地协调沟通,克服执行过程中的种种困难,降低各种不利因素影响,确保重整计划顺利执行下去,并取得了重大的进展。2018年,由于重整计划执行过程中,各方协调沟通及执行实施的工作耗时较多,公司管理层以推进潜在重组方的变更及资产注入为工作重点,公司原房地产相关咨询业务并未有效开展。

二、主要资产重大变化情况

1、主要资产重大变化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主要境外资产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核心竞争力分析

公司已布局房地产行业多年,并在房地产行业拥有丰富的业务经验,具有房地产行业研究和房地产企业咨询的业务基础,同时公司高管、核心业务人员

组成的团队具备较为丰富的从业经历和深厚的人脉资源。

2018年,公司管理层仍筹划拓展房地产相关咨询作为公司目前的业务重点。由于重整计划执行过程中,各方协调沟通及执行实施的工作耗时较多,特别是2018年以来,公司管理层将主要精力用于推进潜在重组方的变更及资产注入工作,导致在本报告期,公司业务并未得到有效开展,核心竞争力未能得到充分体现。

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一、概述

(一)重整工作

2015年,公司债权人深圳市保升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向深圳中院提出对本公司进行重整的申请,深圳中院受理该申请并且于2015年12月15日批准公司的重整计划,有效期限至2016年06月14日。根据重整计划,潜在重组方将引入有实力的重组方,实现注入可持续盈利的优质资产以恢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盈利能力,实现公司良性发展。

2016年05月30日,公司向深圳中院及管理人提交延长重整计划执行期限的申请。2016年06月12日,深圳中院作出(2015)深中法破字第104-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同意延长本公司重整计划执行期限至2016年12月l4日。

自深圳中院批准重整计划以来,深中侨积极执行重整计划,完成对税款债权、普通债权的现金部分清偿,对重整计划执行期间发生的重整费用、共益债务进行清偿,并将公积金转增的股份,登记过户至持股公司证券账户。后因公司潜在重组方尚未完成资产捐赠并形成资本公积等原因,导致重整计划尚未全部执行完毕。

2017年2月16日,公司收到深圳中院于2016年12月13日作出的(2015)深中法破字第104-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同意延长重整计划执行期限至2017年6月14日。

为了尽快解除重整计划的执行障碍,深中侨遵照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决议(公告编号2017-003/详见www.neeq.com.cn),于2017年2月16日向深圳中院提交了《关于深圳市中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变更潜在重组方的申请》,申请将潜在重组方变更为毕节市融达公路桥梁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的全体股东。

2017年6月14日,深圳中院作出了(2015)深中法破字第104-8号《民事裁定书》, 裁定延长深中侨重整计划执行期限至2017年12月14日。

2018年1月4日,公司收到深圳中院作出的(2015)深中法破字第104-10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延长深中侨重整计划执行期限至 2018年6月14日。

2018年2月6日,公司召开了第三次债权人会议及第二次出资人组会议,审议《深圳市中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变更草案议案》,并于2018年2月8日披露《第三次债权人会议及第二次出资人组会议召开情况的公告》。

2018年5月30日,管理人收到东方资产提交的表决票。2018年5月31日经管理人监票,第三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确认,其中,12家债权人参与投票,11家债权人代表债权总额99.08%表决同意,表决结果为已通过。

2018年7月25日,公司收到深圳中院作出的(2015)深中法破字第104-1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了深圳市中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修正案。公司潜在重组方由海南中程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有亿源贸易有限公司和深圳市元维财富管理有限公司组成的重整联合体变更为毕节市融达公路桥梁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的全体股东,即以毕节融达投资有限公司、新余君健毅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新余卓智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深圳互豪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新余君康毅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组成的重组联合体。

2019年1月23日,公司收到深圳中院作出的(2015)深中法破字第104-1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延长深中侨重整计划执行期限至 2019年7月19日。

目前,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工作正在推进中。

(二)业务经营

在业务经营上,公司仍然坚持开拓房地产咨询服务领域的业务,根据目前经济形势,寻求可持续的经济发展,但是由于在推进重整计划执行过程中,各方协调沟通及执行实施的工作耗时较多,特别是2018年以来,公司管理层将主要精力用于推进潜在重组方的变更及资产注入工作,导致公司业务并未得到有效开展。

二、主营业务分析

1、概述

是否与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中的概述披露相同

√ 是 □ 否

2、收入与成本

(1)营业收入构成

单位:元

2018年2017年同比增减
金额占营业收入比重金额占营业收入比重
房地产咨询服务--------0
营业收入合计--------0

(2)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10%以上的行业、产品或地区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公司实物销售收入是否大于劳务收入

□ 是 √ 否

(4)公司已签订的重大销售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5)营业成本构成

单位:元

2018年2017年同比增减
金额占营业收入比重金额占营业收入比重
房地产咨询服务--------0
营业收入合计--------0

(6)报告期内合并范围是否发生变动

□ 是 √ 否

(7)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8)主要销售客户和主要供应商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费用

单位:元

2018年2017年同比增减重大变动说明
销售费用--------
管理费用5,292,472.364,410,105.7820.01%系重组计划实施过程中介费用的增加
财务费用-94,768.03-35,918.23-163.84%系重组方2000万保证金的利息收入的增加
研发费用--------

4、研发投入

□ 适用 √ 不适用

5、现金流

单位:元

项目2018年2017年同比增减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5,036,797.031,991,651.23152.90%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3,353,926.943,316,098.351.1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682,870.09-1,324,447.12227.06%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8,198.00-10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8,198.001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1,682,870.09-1,332,645.12226.28%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重大变动的主要影响因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及“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的增加主要是2018年潜在重组方提供资金用以支付重组过程中的支出。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的减少、“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的增加主要是2017年购入电脑等办公用具,2018年没有购入。

三、非主营业务分析

□ 适用 √ 不适用

四、资产及负债状况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2018年末2017年末比重增减重大变动说明
金额占总资产比例金额占总资产比例
货币资金33,355,740.4883.85%31,672,870.3982.92%1.13%--

2、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 适用 √ 不适用

3、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根据德正信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提供的德正信综评报字【2015】第081号评估报告,报告说明本公司银行存款共18个账户,包括人民币账户,以及美元和港币账户。其中银行存款中有15个账户已多年未使用,进入睡眠户,睡眠户账面价值合计6,889.72元。

(2)根据2015年9月22日作出的(2015)深中破字第104号民事裁定书,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广东经天律师事务所做为本公司管理人,设立深圳市中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银行账户,截至2018年12月31日余额为31,760,691.23元,其中20,000,000.00元系潜在重组方转入的履约事项保证金,11,760,691.23元为预计债权预留现金(用于偿还债务)。

五、投资状况

1、总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六、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七、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 适用 √ 不适用

八、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九、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一)实现房地产衍生服务领域的稳步发展

2018年,随着各地房地产调控政策出台,比如限购、限售、限贷等,使得一线城市的房价上涨势头已经得到初步抑制,另一方面,住房的供给端也有了变化和调整,住房回归居住属性以及租赁市场发展所推动的住房体系的改革正在稳步开展中。一线城市房价的趋稳、涨幅的回落也昭示着“防过热”、“去库存”的调控措施取得了一定的效果。在目前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严峻形势下,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的自身情况,继续坚持选择了适应公司发展的、轻资产运营的房地产咨询业务模式,积极协同利用公司房地产业务基础,努力筹划拓展房地产相关咨询作为公司,为房地产企业客户提供相关咨询业务,同时从传统房地产模式出发进一步加强房地产衍生服务领域的业务开展。

随着经济的不断繁荣发展,房地产业的枢纽地位、以及对经济发展的贡献也会日益突出和巩固,鉴于此,公司在现有业务和资源的基础上,将进一步拓展房地产衍生服务领域,以适应房地产市场未来发展的变化,走上一个健康平稳的发展道路。

(二)拟注入优质资产,实现公司的良性发展

2018年7月25日,公司收到深圳中院作出的(2015)深中法破字第104-1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了深圳市中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修正案。公司潜在重组方由海南中程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有亿源贸易有限公司和深圳市元维财富管理有限公司组成的重整联合体变更为毕节市融达公路桥梁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的全体股东,即以毕节融达投资有限公司、新余君健毅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新余卓智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深圳互豪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新余君康毅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组成的重组联合体。

根据重整计划,变更完成后的潜在重组方将根据重整计划向公司捐赠评估净值不低于20亿元的优质经营性资产与部分现金,通过注入可持续盈利的优质资产以恢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盈利能力,同时,通过股权分置改革等方式实现公司股票全流通,实现公司良性发展。

截止到目前,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工作正在推进中。

十、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情况

1、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五节 重要事项

一、公司普通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一)报告期内普通股利润分配政策,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近3年(包括本报告期)的普通股股利分配方案(预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预案)情况

根据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6年1月25日出具的(2015)深中法破字第104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规定,将深中侨资本公积金64,252,701元转增股本,全部定向登记过户至瑞程投资(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最终确认并予以登记过户的股份合计为64,252,701股,其中非流通股46,682,827股,流通股17,569,874股)。完成转增后,瑞程投资成为深中侨控股股东,黄耀良先生成为深中侨实际控制人。深中侨总股本则由120,404,582股增加至184,657,283股。

(三)公司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普通股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普通股现金红利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三、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1、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2、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做出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五、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如有)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一)董事会对“非标准审计意见”的说明

1、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的不确定性段落及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审计报告是为了提醒财务报告使用者关注公司重整计划存在不确认性,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该段内容对公司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不利影响。

2、针对公司所面临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将努力推动重整计划的顺利执行,积极消除审计报告中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的不确定性段落及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对公司的影响,尽力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二)监事会对“非标准审计意见”的说明

1、监事会对本次董事会出具的《董事会关于2018年年报审计出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所涉事项的专项说明》无异议。 2、本次董事会出具的专项说明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公司实际情况。

六、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要求,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根据通知要求,公司将按照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适用于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编制财务报表。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未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七、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不适用

八、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不适用

九、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现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万元)人民币肆拾伍万元整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三年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戴勤永、周含军

当期是否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 是 √ 否

是否在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 是 √ 否

聘请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财务顾问或保荐人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十、年度报告披露后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十一、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2015年,公司债权人深圳市保升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向深圳中院提出对本公司进行重整的申请,深圳中院受理该申请并且于2015年12月15日批准公司

的重整计划,有效期限至2016年06月14日。根据重整计划,潜在重组方将引入有实力的重组方,实现注入可持续盈利的优质资产以恢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盈利能力,实现公司良性发展。2016年05月30日,公司向深圳中院及管理人提交延长重整计划执行期限的申请。2016年06月12日,深圳中院作出(2015)深中法破字第104-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同意延长本公司重整计划执行期限至2016年12月l4日。

自深圳中院批准重整计划以来,深中侨积极执行重整计划,完成对税款债权、普通债权的现金部分清偿,对重整计划执行期间发生的重整费用、共益债务进行清偿,并将公积金转增的股份,登记过户至持股公司证券账户。后因公司潜在重组方尚未完成资产捐赠并形成资本公积等原因,导致重整计划尚未全部执行完毕。

2017年2月16日,公司收到深圳中院于2016年12月13日作出的(2015)深中法破字第104-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同意延长重整计划执行期限至2017年6月14日。

为了尽快解除重整计划的执行障碍,深中侨遵照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编号2017-003/详见www.neeq.com.cn),于2017年2月16日向深圳中院提交了《关于深圳市中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变更潜在重组方的申请》,申请将潜在重组方变更为毕节市融达公路桥梁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的全体股东。

2017年6月14日,深圳中院作出了(2015)深中法破字第104-8号《民事裁定书》, 裁定延长深中侨重整计划执行期限至2017年12月14日。

2018年1月4日,公司收到深圳中院作出的(2015)深中法破字第104-10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延长深中侨重整计划执行期限至 2018年6月14日。

2018年2月6日,公司召开了第三次债权人会议及第二次出资人组会议,审议《深圳市中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变更草案议案》,并于2018年2月8日披露《第三次债权人会议及第二次出资人组会议召开情况的公告》。

2018年5月30日,管理人收到东方资产提交的表决票。2018年5月31日经管理人监票,第三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确认,其中,12家债权人参与投票,11家债权人代表债权总额99.08%表决同意,表决结果为已通过。

2018年7月25日,公司收到深圳中院作出的(2015)深中法破字第104-1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了深圳市中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修正案。

2019年1月23日,公司收到深圳中院作出的(2015)深中法破字第104-1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延长深中侨重整计划执行期限至 2019年7月19日。

目前,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工作正在推进中。

十二、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十三、处罚及整改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十四、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诚信状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十五、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实施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十六、重大关联交易

1、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2、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3、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4、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存在非经营性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 是 □ 否

(1)应收关联方款项

关联方是否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期初余额(元)本期新增金额(元)本期收回金额(元)利率本期利息(元)期末余额(元)
深圳市中侨物业发 展有限公司3,372,547.83--------3,372,547.83
深圳市中侨物业工 贸有限公司190,600.00--------190,600.00
深圳市中侨化纤纺 织有限公司9,963,869.36--------9,963,869.36
深圳市齐明房地产 有限公司19,853.40--------19,853.40
重组方6,194,726.40--------6,194,726.40
深圳市中侨实业有 限公司35,890,750.61--------35,890,750.61
关联债权对公司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的影响除对于潜在重组方应收款项6,194,726.40元,其余应收款均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对公司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根据《重组计划》,潜在重组方将在重整完成后通过资产捐赠或其他形式解决中侨实业可能存在的股东占款及出资不实问题。目前,公司的重整计划执行正在推进当中。

(2)应付关联方款项

关联方期初余额(元)本期新增金额(元)本期归还金额(元)利率本期利息(元)期末余额(元)
深圳市凯富实业有限公司1,019,353.28--------1,019,353.28
深圳市瑞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3,350,000.001,960,000.00------15,310,000.00
重组方20,000,000.00--------20,000,000.00
关联债务对公司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的影响公司的应付关联方款项主要为应付瑞程投资的往来款,瑞程投资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在公司重整期间给予公司资金支持,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公司的资金压力,对公司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5、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十七、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托管、承包、租赁事项情况

(1)托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承包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租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重大担保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担保产生的债务,已经过法院债权审查确定,债务清偿在后续重整过程中按照重整计划中约定执行。

(1)担保情况

1.公司作为担保方

单位:元

被担保方担保金额担保起始日担保到期日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深圳市中侨物业发展有限公司17,000,000.001997/6/281998/1/27
被担保方担保金额担保起始日担保到期日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深圳市中侨物业发展有限公司24,000,000.001997/6/281998/2/27
深圳市中侨物业发展有限公司13,013,838.001997/12/311998/7/30
深圳市中侨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4,600,000.001998/9/301999/6/20
深圳市齐明房地产有限公司39,000,000.001998/12/311999/7/31
深圳市中侨实业有限公司26,125,610.001997/11/281998/9/27
深圳市中侨实业有限公司14,800,000.001997/6/281998/3/27
深圳市中侨实业有限公司12,744,200.001993/8/61993/11/6
深圳市中侨化纤纺织有限公司24,213,980.001994/12/71998/12/7
深圳市中侨物业发展有限公司3,000,000.001998/11/41999/5/4
深圳市中侨物业发展有限公司19,116,523.961998/4/111999/11/4
深圳市中侨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1,529,304.001998/11/251999/8/25
深圳市中侨物业发展有限公司1,000,000.001996/12/121997/9/12
深圳市中侨物业发展有限公司5,000,000.001998/3/311999/1/31
深圳市中侨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2,548,840.001999/10/292000/3/29
深圳市中侨化纤纺织有限公司8,000,000.001994/12/231995/10/23
深圳市中侨化纤纺织有限公司6,372,100.001994/10/251995/10/25
合计222,064,395.96------

2.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单位:元

担保方担保金额担保起始日担保到期日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深圳市中侨实业有限公司3,186,050.001995/9/281996/5/28
深圳市中侨物业发展有限公司7,153,227.001999/6/302000/6/30
深圳市中侨物业发展有限公司19,116,300.001997/12/311998/8/30
深圳市中侨物业发展有限公司2,000,000.001998/5/191999/5/19
深圳市中侨实业有限公司3,186,050.001998/3/311999/1/31
深圳市中侨实业有限公司637,210.001997/12/261998/3/25
深圳市中侨物业发展有限公司3,186,050.001997/7/311998/2/28
合计38,464,887.00------

(2)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委托贷款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其他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十八、社会责任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在报告期内积极与法院进行沟通,推进《重整计划》执行,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努力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十九、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末至年报披露前公司发生如下重大事项:

1、2019年1月23日,公司收到深圳中院作出的(2015)深中法破字第 104-1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延长公司重整计划执行期限至2019年7月19日。

截止目前,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工作正在推进中。

报告期内,公司公开披露的重大事项信息索引(以下信息均已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http://www.neeq.com.cn披露),列表如下:

序号公告日期标题
12018年1月5日《关于法院裁定延长重整计划执行期限的公告》
22018年1月5日《2017年年度业绩亏损公告》
32018年1月19日《关于召开第三次债权人会议及第二次出资人组会议的公告》
42018年1月19日《关于第二次出资人组会议开通网络投票的公告》
52018年2月8日《第三次债权人会议及第二次出资人组会议召开情况的公告》
62018年2月8日《关于深圳市中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案出资人组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72018年4月3日《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82018年4月3日《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92018年4月3日《关于续聘会计事务所的公告》
102018年4月19日《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112018年4月19日《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122018年4月26日《关于无法按期披露2017年年度报告的风险揭示公告》
132018年4月26日《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中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无法按期披露2017年年度报告的风险揭示公告》
142018年6月4日《关于第三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进展公告》
152018年7月18日《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162018年7月18日《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172018年7月18日《2017年年度报告》
182018年7月18日《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192018年7月18日《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018年7月18日《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212018年7月18日《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22018年7月18日《董事会关于2017年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公告》
232018年7月18日《监事会关于2017年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公告》
242018年7月24日《关于股票转让方式变更的公告》
252018年7月27日《关于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修正案的公告》
262018年7月27日《关于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见证律师变更的公告》
272018年8月21日《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82018年8月21日《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92018年8月28日《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302018年8月28日《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312018年8月28日《2018年半年度报告》
322018年8月28日《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332018年8月28日《董事会关于2018年半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公告》
342018年8月28日《监事会关于2018年半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公告》
352018年8月28日《关于补发公司监事被纳入被执行人名单、被出具限制高消费令的声明公告》
362018年8月28日《关于公司监事被纳入被执行人名单、被出具限制高消费令的公告(补发)》
372018年8月28日《2018年1-6月审计报告》
382018年10月19日《关于公司股票暂停转让相关事项进展的公告》
392018年10月30日《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402018年10月30日《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412018年10月30日《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
422018年11月2日《关于公司股票暂停转让相关事项进展的公告》
432018年11月16日《关于公司股票暂停转让相关事项进展的公告》
442018年11月30日《关于公司股票暂停转让相关事项进展的公告》
452018年11月30日《关于公司董事辞职的公告》
462018年11月30日《关于公司监事辞职的公告》
472018年12月7日《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482018年12月7日《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492018年12月7日《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502018年12月7日《关于公司独立董事任职的公告》
512018年12月7日《关于公司监事任职的公告》
522018年12月7日《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532018年12月7日《深圳市中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542018年12月14日《关于公司股票暂停转让相关事项进展的公告》
552018年12月26日《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562018年12月26日《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572018年12月28日《2018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公告》
582018年12月28日《关于职工代表监事任职的公告》
592018年12月28日《关于公司股票暂停转让相关事项进展的公告》

二十、公司子公司重大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

1、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增减(+,-)本次变动后
数量比例发行新股送股公积金转股其他小计数量比例
一、未上市流通股份
1、发起人股份134,162,82772.66%134,162,82772.66%
其中: 国家持有股份
境内法人持股134,162,82772.66%134,162,82772.66%
境外法人持股
其他
2、募集法人股份
3、内部职工股
4、优先股或其他
二、已上市流通股份
1、人民币普通股50,494,45627.34%50,494,45627.34%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4、其他
三、股份总数184,657,283100.00%184,657,283100.00%

股份变动的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变动的批准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变动的过户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 适用 √ 不适用

2、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1、报告期内证券发行(不含优先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的变动、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1、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股东总数(名)12,562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总数持有非流通股数量质押或冻结的股份数量
深圳市瑞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境内法人股34.80%64,252,70146,682,827
深圳市中侨实业有限公司发起人境内法人股30.48%56,280,00056,280,0005604万股质押/ 5628万股冻结
李长瑞发起人境内法人股10.83%20,000,00020,000,000
段友忠定向法人股的自然人2.65%4,900,0004,900,000
盛万泉定向法人股的自然人0.69%1,280,0001,280,000
张征定向法人股的自然人0.54%1,000,0001,000,000
范宏定向法人股的自然人0.54%1,000,0001,000,000
张亿平定向法人股的自然人0.53%970,000970,000
郑晨定向法人股的自然人0.27%500,000500,000
郑吉飞定向法人股的自然人0.27%500,000500,000
前10名流通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持有流通股数量股份种类
深圳市瑞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7,569,874境内法人股
肖宏500,000境内自然人
周信钢412,300境内自然人
彭汉光306,200境内自然人
邵伯平300,000境内自然人
李和平300,000境内自然人
丁新德290,000境内自然人
糜绍龙285,100境内自然人
瞿关康257,025境内自然人
李秀凤240,300境内自然人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公司前十大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的情形。

2、公司控股股东情况

控股股东类型:

控股股东名称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成立日期组织机构代码主要经营业务
深圳市瑞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陈创新2015年11月27日91440300354459732N股权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管理等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3、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实际控制人姓名国籍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黄耀良中国
主要职业及职务为瑞程投资的控股股东,担任瑞程投资监事一职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不存在曾控股境内外上市公司的情形

公司最终控制层面是否存在持股比例在10%以上的股东情况

□ 是 √ 否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 适用 √ 不适用

4、其他持股在10%以上的法人股东

√ 适用 □ 不适用

法人股东名称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成立日期注册资本主要经营业务或管理活动
深圳市中侨实业有限公司黄安民1987年10月12日10,000万元兴办实业、国内商业等

5、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组方及其他承诺主体股份限制减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优先股。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一、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姓名担任的职务类型日期原因
张晓帆董事主动离职2018年12月24日因个人原因离职
张晨杰监事会主席主动离职2018年12月24日因个人原因离职
李传立监事主动离职2018年12月26日因个人原因离职
徐松林独立董事任免2018年12月24日经股东大会选举,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王义华独立董事任免2018年12月24日经股东大会选举,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韦文广独立董事任免2018年12月24日经股东大会选举,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郑思焕监事任免2018年12月24日经股东大会换届选举,担任公司监事职务
郑逸佳职工代表监事任免2018年12月26日经职工代表大会换届选举,担任职工代表监事职务

报告期后更新情况:郑思焕担任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主席,经2019 年 1 月11日召开的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生效。

三、任职情况

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专业背景、主要工作经历以及目前在公司的主要职责

周宇斌先生,男,1984年11月出生, 2008年毕业于伦敦政治经济学院经济系,获理学硕士学位。2008年至2010年任职于广东新广林茂投资有限公司;2011年至2012年任中国新闻社江西分社采编主任;2013年至2015年任广东金穗实业集团总经理助理。现任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目前,周宇斌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陈创新先生,男,1966年8月出生, 1988年9月至1990年7月就读于广东工业大学。1985年9月至1988年9月在揭西第三华侨中学任教;1990年7月至1991年3月在佛山永利坚铝业有限公司任工程师;1991年3月至1995年3月任职惠州市惠阳县淡水镇政府房地产公司;1995年3月至1997年5月在深圳市市政工程公司(现天健集团)任项目经理;1997年5月至2005年12月在北方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任项目经理。2016年1月至今在深圳市瑞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任董事长、总经理;2016年底至今在深圳市合强创新科技园有限公司任董事长、总经理。目前,陈创新先生担任公司董事。冯跃先生,男,1941年10月出生,南开大学国际经济研究所,世界经济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历任美国艾默生电气(深圳)有限公司高级会计主管,深圳西门子迈迪特磁共振有限公司财务及控制部经理,阿斯创(中国)有限公司首席财务官,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目前,冯跃先生担任公司董事。

周雯女士,女,1963年8月出生,硕士。1985年毕业于上海立信会计学校会计专业;之后,华东师范大学国际金融系世界经济专业;美国东西方大学工商管理EMBA。1992年进上海申大(集团)公司任副总经理、财务总监。2002年至今任深圳市中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目前,周雯女士担任公司董事。

徐松林先生,男, 1964年10月出生,中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1988年8月至2004年6月曾任华南理工大学社会科学系讲师、副教授、教授,2004年7月至2017年8月曾任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院长。2017年9月至今任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教授委员会主席。现兼职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广东省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香港大学法学院、英国萨里大学法学院教授。广东省优秀教师、省教学成果一等奖获得者、国家精品课程负责人、广东省人大立法顾问,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专家咨询委员,广东省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委员,广东省人大监督司法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广州市政协法律顾问等职。目前,徐松林先生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王义华,女,1972年1月出生,中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东北财经大学会计学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副教授,注册会计师。1998年7月至今在深圳大学经济学院任职教师,从事会计学教学科研。2009年、2010年分别著作论现代风险导向审计、风险管理过程审计。2018年12月至今在丝路视觉科技有限公司任独立董事。目前,王义华女士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韦文广先生,男,1979年5月出生,中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贵州工业大学土木工程专业本科毕业,2004年7月至2007年11月曾任贵州省公路集团总公司岑梧项目部技术员、主管技术员,2007年11月至2009年2月曾任贵

州省公路集团总公司都新项目部现场技术主管、2009年2月至2009年5月曾任贵州省公路集团总公司玉马项目部工程处处长,2009年6月至2013年7月曾任贵阳市道路桥梁设计所设计部桥梁设计负责人。2013年7月至今在贵州盛峰路桥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当任公司经理,2017年1月至今在中北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兼任副总经理。目前,韦文广先生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郑思焕先生,男,1972年8月出生,中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华南理工大学工业与民用建筑专业本科毕业,1995年7月至2004年12月曾任汕头市建安实业集团公司深圳分公司施工技术科科长,2005年1月至2018年7月深圳市大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办副总经理。2018年7月至今在深圳时刻新媒体科技有限公司总经办任职总经理。目前,郑思焕先生担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关定毅先生,男,1957年6月出生,1987年获中国律师资格,1990年毕业于美国哈佛法学院,后在宝维斯律师事务所(纽约)工作。1994年回国,任MacNeilPacific公司上海首席代表;2002年英福列(中国)公司上海首代;2005英国电信(中国)公司法务部;现任上海阎宝航社会公益基金会理事、秘书长。目前,关定毅先生担任公司监事。

郑逸佳先生,男,1993年12月出生,中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中山大学新华学院财务管理专业本科毕业,2016年7月至今在深圳市中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当任出纳。目前,郑逸佳先生担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股东单位名称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任期起始日期任期终止日期在股东单位是否领取报酬津贴
陈创新深圳市瑞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16年1月1日--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其他单位名称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任期起始日期任期终止日期在其他单位是否领取报酬津贴
周宇斌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16年11月28日2019年8月12日
陈创新深圳市合强创新科技园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16年底--
徐松林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教授委员会主席2017年9月1日--
王义华深圳大学教师1998年7月1日--
王义华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12月--
韦文广贵州盛峰路桥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经理2013年7月1日--
郑思焕深圳时刻新媒体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2018年7月1日--
关定毅上海阎宝航社会公益基金会常务理事、秘书长2013年 1月1日--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公司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

□ 适用 √不适用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1、报酬决策程序及确定依据: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依据公司的整体薪酬政策,工资标准及个人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行政职务确定。

2、在本公司领取报酬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共4人 ,年度报酬总额合计91.44万元,在本公司领薪的董事为周宇斌、陈创新, 在本公司领薪的监事为张晨杰、郑逸佳。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年度报酬在10万元以上的人数为3人。董事冯跃、周雯、徐松林、王义华、韦文广及监事郑思焕未在本公司领取报酬,也未在股东单位或其他关联单位领取报酬津贴。监事关定毅未在本公司领取报酬,但在股东单位或其他关联单位领取报酬津贴。原监事会主席张晨杰因个人原因已于2018年12月24日离职。公司报告期内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单位:万元

姓名职务性别年龄任职状态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周宇斌董事长兼总经理35岁在职57.84
陈创新董事53岁在职12.00
郑逸佳职工监事26岁在职9.60
张晨杰原监事会主席44岁离职12.00
合计--------91.44--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五、公司员工情况

1、员工数量、专业构成及教育程度

本报告期末公司员工数量为8人。专业构成情况为:财务人员3人,管理及业务相关人员5人。按教育程度划分:硕士学历2人,本科学历4人,大专学历1人,中专学历1人。

2、薪酬政策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岗位工资的酬薪办法,基本年薪由董事会根据不同岗位制定标准后按月发放。普通员工依据岗位定酬,分试用期酬薪和正式员工酬薪,公司根据国家规定为其缴纳社保和公积金。

3、培训计划

(1)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定期参加证券相关的各种专业培训;

(2)公司定期或不定期为员工根据部门分工组织专业培训,分内部培训,由公司内部各领域专业人员为员工进行培训;外部培训,组织员工参加行业协会、监管部门组织的培训;

(3)组织各岗位员工积极参加岗位所需技术职业资格的学习及考核。

4、劳务外包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第九节 公司治理

一、公司治理的基本状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规范公司运作。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治理的实际情况说明如下:

(一)关于股东与股东大会

公司能够确保所有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享有平等地位,确保所有股东能够充分行使自己的权利。公司能够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规范意见》的要求召集、召开股东大会,公司关联交易活动遵循商业原则,并对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予以充分披露。公司存在股东占用公司资金及公司为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情况,将根据债权人会议及重整计划执行。

(二)关于控股股东与公司

控股股东没有超越股东大会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的决策及依法开展的生产经营活动,公司与控股股东实现了人员、资产、财务基本分开,机构、业务独立,但在办公场所方面,由于公司的经营的现状及历史遗留问题等原因仍存在合用的状态。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他内部机构能够独立运作。

(三)关于董事与董事会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选聘程序选举董事;公司董事会的人数和人员构成符合法津、法规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制定了《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司各位董事能够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出席董事会,董事会会议定期召开,并根

据需要及时召开临时会议。

(四)关于监事与监事会

公司监事选举符合《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监事会的人员和结构能够保证监事会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会、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务的监督和检查。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是否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二、公司相对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的独立情况

公司能够确保所有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享有平等地位,确保所有股东能够充分行使自己的权利。公司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集、召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公司关联交易活动遵循商业原则,并对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予以充分披露。公司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与控股股东保持独立。

三、同业竞争情况

□ 适用√ 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本报告期股东大会情况

会议届次会议类型投资者参与比例召开日期披露日期披露索引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股东大会37.53%2018年4月18日2017年4月19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http://www.neeq.com.cn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35.04%2018年8月17日2018年8月21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http://www.neeq.com.cn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股东大会65.52%2018年12月24日2018年12月26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http://www.neeq.com.cn

2、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 适用 √ 不适用

五、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

1、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缺席董事会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徐松林000000
王义华000000
韦文广000000

徐松林先生、王义华女士、韦文广先生于2018年12月24日起经股东大会选举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任职期起至报告期末董事会未召开会议。

2、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是否提出异议

□ 是 √ 否

3、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其他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徐松林先生、王义华女士、韦文广先生于2018年12月24日起经股东大会选举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任职期起至报告期末董事会未召开会议。

六、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履行职责情况

由于公司正处于破产重整执行阶段,公司董事会在报告期内暂未下设专门委员会,公司董事会后续会适时设立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七、监事会工作情况

监事会在报告期内的监督活动中发现公司是否存在风险

□ 是√ 否

会议届次召开日期参会监事会议议案名称决议情况会议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查询索引会议决议刊登的信息披露日期
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2018年4月 2日张晨杰、关定毅、李传立《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议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http://www.neeq.com.cn2018年4月3日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2018年7月16 日张晨杰、关定毅、李传立1、《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审议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2018年7月18日
2、《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17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18年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4、《公司2017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 6、《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7、《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8、《监事会关于2017年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议意见的专项说明》。http://www.neeq.com.cn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18年8月24 日张晨杰、关定毅、李传立1、《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2、《监事会关于2018年半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议意见的专项说明》。审议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http://www.neeq.com.cn2018年8月28日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18年10月26 日张晨杰、关定毅、李传立《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审议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http://www.neeq.com.cn2018年10月30日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18年12月6 日张晨杰、关定毅、李传立《关于补选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审议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http://www.neeq.com.cn2018年12月7日

八、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及激励情况

公司在报告期内暂未建立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及激励约束机制。

九、内部控制情况

1、报告期内发现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具体情况

□ 是√ 否

2、内控自我评价报告

□ 适用 √ 不适用

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适用 √ 不适用

第十节 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 适用 √不适用

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审计意见类型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段落及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签署日期2019年4月24日
审计机构名称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报告文号亚会B审字(2019)0862号
注册会计师姓名戴勤永、周含军

审计报告正文深圳市中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深圳市中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侨公司”)财务报表,包括 2018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18年度的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中侨公司2018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8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中侨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

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

如财务报表附注二、2所述,中侨公司2003年5月28日被终止上市后,资产陆续被相关法院查封和执行,中侨公司主营业务停滞,不能清偿到期的债务,资产不足清偿全部债务。2015年9月22日,深圳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深圳市保升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对中侨公司的重整申请,并于2015年12月14日批准中侨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为支持中侨公司重整,从2015年9月开始中侨公司及重组方积极拓展中侨公司的主营业务,恢复中侨公司盈利能力。重组方将依据重整计划注入资产,以实现中侨公司良性发展。这些事项或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中侨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四)强调事项

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中侨公司重整计划正在进行中,存在不确定性。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五)其他信息

中侨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企业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六)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中侨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中侨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中侨公司、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中侨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七)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

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中侨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中侨公司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包括披露),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戴勤永 (项目合伙人) 中国注册会计师 :周含军

二、财务报表

财务附注中报表的单位为:人民币元

1、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中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项目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33,355,740.4831,672,870.39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其中: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
预付款项----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其他应收款6,211,380.916,295,414.39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
合同资产----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流动资产合计39,567,121.3937,968,284.78
中国·北京二零一九年四月二十四日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和垫款----
债权投资----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78,636.6778,636.67
其他债权投资----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25,853.4230,082.70
在建工程----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107,100.00121,380.00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211,590.09230,099.37
资产总计39,778,711.4838,198,384.15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106,709,492.79106,709,492.79
向中央银行借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拆入资金----
交易性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预收款项----
合同负债----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职工薪酬1,555,541.851,048,757.46
应交税费----
其他应付款579,784,049.64573,511,759.76
其中: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应付分保账款----
保险合同准备金----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111,529,721.98111,529,721.98
流动负债合计799,578,806.26792,799,731.99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负债合计799,578,806.26792,799,731.99
所有者权益:
股本184,657,283.00184,657,283.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108,285,546.10108,285,546.10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39,581,978.7339,581,978.73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1,092,324,902.61-1,087,126,155.6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少数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合计-759,800,094.78-754,601,347.84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39,778,711.4838,198,384.15

法定代表人:周宇斌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哲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哲

2、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2018年度2017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
其中:营业收入----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5,197,704.334,374,187.55
其中:营业成本----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税金及附加----
销售费用----
管理费用5,292,472.364,410,105.78
研发费用----
财务费用-94,768.03-35,918.23
其中:利息费用----
利息收入96,597.0337,951.23
资产减值损失----
信用减值损失----
加:其他收益----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5,197,704.33-4,374,187.55
加:营业外收入--494.71
减:营业外支出1,042.61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5,198,746.94-4,373,692.84
减:所得税费用----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5,198,746.94-4,373,692.84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5,198,746.94-4,373,692.84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少数股东损益----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5.其他----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3.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4.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5.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6.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7.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8.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9.其他----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5,198,746.94-4,373,692.8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5,198,746.94-4,373,692.84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0.0282-0.0237
(二)稀释每股收益-0.0282-0.0237

法定代表人:周宇斌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哲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哲

3、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2018年度2017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5,036,797.031,991,651.23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5,036,797.031,991,651.23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1,360,741.361,125,768.22
支付的各项税费----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993,185.582,190,330.13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3,353,926.943,316,098.3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682,870.09-1,324,447.12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8,198.00
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8,198.0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8,198.00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1,682,870.09-1,332,645.12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1,665,980.6712,998,625.79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3,348,850.7611,665,980.67

法定代表人:周宇斌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哲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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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2018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少数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合计
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184,657,283.00108,285,546.1039,581,978.73-1,087,126,155.67-754,601,347.84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184,657,283.00108,285,546.1039,581,978.73-1,087,126,155.67-754,601,347.84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5,198,746.94-5,198,746.94
(一)综合收益总额-5,198,746.94-5,198,746.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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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
1.提取盈余公积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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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存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184,657,283.00108,285,546.1039,581,978.73-1,092,324,902.61-759,800,094.78

上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2017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少数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合计
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184,657,283.00108,285,546.1039,581,978.73-1,082,752,462.83-750,227,655.00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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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184,657,283.00108,285,546.1039,581,978.73-1,082,752,462.83-750,227,655.00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4,373,692.84-4,373,692.84
(一)综合收益总额-4,373,692.84-4,373,692.84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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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提取盈余公积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6.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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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184,657,283.00108,285,546.1039,581,978.73-1,087,126,155.67-754,601,347.84

法定代表人:周宇斌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哲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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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简介

公司名称:深圳市中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注册地: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深港花园8楼F2股本:人民币壹亿捌仟肆佰陆拾伍万柒仟贰佰捌拾叁圆整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192172842P企业法定代表人:周宇斌深圳市中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1988年9月23日在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总部位于广东省深圳市,公司现持有注册号为91440300192172842P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1994年4月13日经深圳市人民政府深府函(1994)16号文批准,由深圳市中侨实业有限公司发起改组为公众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股票于1994年10月2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证券代码为000047,总股本120,404,582股。由于公司1999年、2000年、2001年连续三年亏损,2003年5月28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深圳市中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作出了《关于深圳市中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深证上【2003】28号),深圳市中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从2003年5月30日起终止上市。

2004年3月18日深圳市中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与主办券商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现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副主办券商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现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推荐恢复上市、委托代办股份转让协议书》。本公司流通股份自2004年5月28日起股份代办转让,本公司股票目前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交易系统交易,股票简称为“中侨1”,股票代码为400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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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15日,深圳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作出(2015)深中法破字第 104-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公司重整计划,重整计划执行期限为六个月,潜在重整方承诺在重整计划获得批准后,向本公司捐赠评估价值不低于20亿元的可持续盈利的优质资产。目前仍在执行过程中。

2016年3月14日,本公司以股本120,404,582股为基数,将本公司资本公积股本溢价部分全部转增股本,相当于每10股约转增5.3364股,共计转增64,252,701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实施完毕后,本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84,657,283股。上述64,252,701股转增股本不向股东分配,将全部由深圳市瑞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有条件受让。

2016年8月8日,深圳市中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批准:本公司股票转让方式自2016年8月11日起由“周转让一次” 变更为“周转让五次”,股票简称由“中侨1”变更为“中侨5”,股票代码“400026”保持不变。2016年度经审计的股东权益和净利润均为负值,经公司申请,股票转让方式自2017年4月27日起由“周转让五次”变更为“周转让三次”,股票简称由“中侨5”变更为“中侨3” ,股票代码“400026”保持不变。根据《关于做好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披露相关工作的通知》,公司未能在2018年4月30日前披露年度报告,公司股份转让方式将于5月的第一个转让日进行调整,变更为每周转让一次,股票简称变更为“中侨 1”。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股票转让暂行办法》的有关要求,公司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且2017年度财务报告经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2017年度经审计的股东权益和净利润均为负值。经公司申请,公司股份转让方式将进行变更,自2018 年7月25日起由“周转让一次”变更为“周转让三次”,股票简称由“中侨1”变更为“中侨3”,股票代码“400026”保持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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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7月25日,深圳市中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收到了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5)深中法破字第 104-12 号《民事裁定书》,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8年7月20日裁定批准了深圳市中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修正案。

(二)经营范围

公司所处行业:建筑及房地产咨询行业

经营范围:制造、加工机械设备、电子产品、新型材料、纺织品、服装、建筑材料;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开发激光技术、生物工程技术;经济信息咨询。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的披露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2、持续经营

本公司2003年5月28日被终止上市后,资产陆续被相关法院查封和执行,本公司主营业务停滞,不能清偿到期的债务,资产不足清偿全部债务。2015年9月22日,深圳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深圳市保升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对本公司的重整申请,并于2015年12月14日批准本公司重整计划草案。

为支持本公司重整,从2015年9月开始本公司及重组方积极拓展本公司的主营业务,恢复公司盈利能力。重组方将依据重整计划注入资产,以实现公司良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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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财务报表以上述重整计划的实施为基础。

五、公司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2018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8年度本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期间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营业周期

正常营业周期是指本公司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 本公司以 12 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5、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合并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合并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合并方。合并日,是指合并方实际取得对被合并方控制权的日期。

合并方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均按合并日在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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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不足以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方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购买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购买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购买方。购买日,是指为购买方实际取得对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包含购买日购买方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方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所涉及的或有对价按其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入合并成本,购买日后12个月内出现对购买日已存在情况的新的或进一步证据而需要调整或有对价的,相应调整合并商誉。购买方发生的合并成本及在合并中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按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方取得被购买方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购买日因不符合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条件而未予确认的,在购买日后12 个月内,如取得新的或进一步的信息表明购买日的相关情况已经存在,预期被购买方在购买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带来的经济利益能够实现的,则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少商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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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誉不足冲减的,差额部分确认为当期损益;除上述情况以外,确认与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计入当期损益。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5号的通知》(财会〔2012〕19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第五十一条关于“一揽子交易”的判断标准(参见本节“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判断该多次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参考本部分前面各段描述及本节“长期股权投资”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在个别财务报表中,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将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即,除了按照权益法核算的在被购买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导致的变动中的相应份额以外,其余转入当期投资收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应当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即,除了按照权益法核算的在被购买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导致的变动中的相应份额以外,其余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

6、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方法

(1)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确定原则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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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该回报金额。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一旦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上述控制定义涉及的相关要素发生了变化,本公司将进行重新评估。

(2)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方法

从取得子公司的净资产和生产经营决策的实际控制权之日起,本公司开始将其纳入合并范围;从丧失实际控制权之日起停止纳入合并范围。对于处置的子公司,处置日前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当期处置的子公司,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其购买日后的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且不调整合并财务报表的期初数和对比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其自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并且同时调整合并财务报表的对比数。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公司内所有重大往来余额、交易及未实现利润在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时予以抵销。

子公司的股东权益及当期净损益中不属于本公司所拥有的部分分别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及少数股东损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股东权益及净利润项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当期净损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在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损益”项目列示。少数股东分担的子公司的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股东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仍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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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的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即,除了在该原有子公司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导致的变动以外,其余一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其后,对该部分剩余股权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或《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相关规定进行后续计量,详见本节“长期股权投资” 或本节“金融工具”。本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需区分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①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②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③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④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 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其中的每一项交易视情况分别按照“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详见本节“长期股权投资”)和“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的控制权”(详见前段)适用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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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当本公司是合营安排的合营方,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时,为共同经营。本公司确认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1)确认本公司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2)确认本公司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3)确认出售本公司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4)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

(5)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本公司对合营企业投资的会计政策见“五、14.长期股权投资”

8、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将本公司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确认为现金。将同时具备期限短(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四个条件的投资,确定为现金等价物。

9、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外币业务

外币业务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作为折算汇率将外币金额折合成人民币记账。

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余额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除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外,均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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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或:采用按照系统合理的方法确定的、与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近似的汇率。提示:若采用此种方法,应明示何种方法何种口径)折算。

处置境外经营时,将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自所有者权益项目转入处置当期损益。10.金融工具

金融工具包括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

(1)金融工具的分类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和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持有至到期投资;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其他金融负债等。

(2)金融工具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a.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

取得时以公允价值(扣除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作为初始确认金额,相关的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持有期间将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期末将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处置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损益。b.持有至到期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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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时按公允价值(扣除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持有期间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认利息收入,计入投资收益。实际利率在取得时确定,在该预期存续期间或适用的更短期间内保持不变。处置时,将所取得价款与该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c.应收款项公司对外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形成的应收债权,以及公司持有的其他企业的不包括在活跃市场上有报价的债务工具的债权,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以向购货方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作为初始确认金额;具有融资性质的,按其现值进行初始确认。收回或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应收款项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d.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取得时按公允价值(扣除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持有期间将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期末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将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但是,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以及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按照成本计量。

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损益;同时,将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对应处置部分的金额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e.其他金融负债

按其公允价值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采用摊余成本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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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续计量。

(3)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公司发生金融资产转移时,如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如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则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上述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采用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公司将金融资产转移区分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a.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b.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a.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

b.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所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4)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本公司若与债权人签定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则终止确认现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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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对现存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同时将修改条款后的金融负债确认为一项新金融负债。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时,终止确认的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与支付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若回购部分金融负债的,在回购日按照继续确认部分与终止确认部分的相对公允价值,将该金融负债整体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分配给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 并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6)金融资产(不含应收款项)减值的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计提减值准备。a.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减值准备:

期末如果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发生严重下降,或在综合考虑各种相关因素后,预期这种下降趋势属于非暂时性的,就认定其已发生减值,将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一并转出,确认减值损失。

对于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债务工具,在随后的会计期间公允价值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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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升且客观上与确认原减值损失确认后发生的事项有关的,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的减值损失,不通过损益转回。本公司对可供出售债务工具投资减值的认定标准为:债务工具发行方经营所处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使债务工具投资人可能无法收回投资成本。本公司对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减值的认定标准为: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发生严重或非暂时性下跌。

本公司对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下跌“严重”的标准为:一般而言,对于在流动性良好的市场上交易活跃的权益性投资,超过50%的跌幅则认为属于严重下跌。

公允价值下跌“非暂时性”的标准为:一般而言,如果连续下跌时间超过6个月,则认为属于“非暂时性下跌”。

b.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减值准备:

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损失的计量比照应收款项减值损失计量方法处理。

11、应收款项

(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的确认标准:本公司将金额为人民币100万元以上(含)的应收款项确认为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本集团对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金融资产,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单项测试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应收款项,不再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

(2)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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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涉诉款项、客户信用状况恶化的应收款项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3)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应收款项

经单独测试后未减值的应收款项(包括单项金额重大和不重大的应收款项)以及未单独测试的单项金额不重大的应收款项,按以下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组合类型确定组合的依据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组合1(账龄组合)以应收款项的账龄为信用风险特征划分组合账龄分析法
组合2(关联方组合)以应收款项性质为信用风险特征划分组合按确认的无法收回金额计提坏账准备
组合3(保证金、押金等组合)以应收款项内容为信用风险特征划分组合按确认的无法收回金额计提坏账准备

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情况如下:

账 龄应收账款计提比例%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1年以内0.000.00
1-2年20.0020.00
2-3年50.0050.00
3年以上100.00100.00

12、存货

(1)存货的分类

存货分类为:在途物资、原材料、周转材料、库存商品、在产品、发出商品产等。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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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存货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原材料、在库存商品发出时采用加权平均法计价。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存货可变现净值是按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

于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本公司通常按照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可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资产负债表日,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存货跌价准备在原已计提的金额内转回。

(4)存货的盘存制度

本公司存货盘存制度采用永续盘存制。13.持有待售资产

企业主要通过出售(包括具有商业实质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而非持续使用一项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收回其账面价值的,应当将其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应当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

(2)出售极可能发生,即企业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有关规定要求企业相关权力机构或者监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出售的,应当已经获得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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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的购买承诺,是指企业与其他方签订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购买协议,该协议包含交易价格、时间和足够严厉的违约惩罚等重要条款,使协议出现重大调整或者撤销的可能性极小。

14、长期股权投资

本部分所指的长期股权投资是指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核算,其会计政策详见本节“金融工具”。

共同控制,是指本公司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重大影响,是指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1)投资成本确定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购买日按照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成本包括购买方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之和。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被购买方的股权, 最终形成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的,应分别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进行处理: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按照原持有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 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的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相关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原持有股权投资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转入当期损益。

合并方或购买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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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外的其他股权投资,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视长期股权投资取得方式的不同,分别按照本公司实际支付的现金购买价款、本公司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交易中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或原账面价值、该项长期股权投资自身的公允价值等方式确定。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也计入投资成本。对于因追加投资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原持有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构成共同经营者除外)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此外,公司财务报表采用成本法核算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

①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成本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按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者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者利润外,当期投资收益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

②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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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资本公积。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对于本公司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交易,投出或出售的资产不构成业务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但本公司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所转让资产减值损失的,不予以抵销。本公司向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出的资产构成业务的,投资方因此取得长期股权投资但未取得控制权的,以投出业务的公允价值作为新增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投出业务的账面价值之差,全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向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出售的资产构成业务的,取得的对价与业务的账面价值之差,全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自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购入的资产构成业务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全额确认与交易相关的利得或损失。在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时,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和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此外,如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负有承担额外损失的义务,则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净利润的,本公司在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③收购少数股权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增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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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④处置长期股权投资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母公司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净资产的差额计入股东权益;母公司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导致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的,按本节“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方法”中所述的相关会计政策处理。

其他情形下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对于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仍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在处置时将原计入股东权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部分按相应的比例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剩余股权仍采用成本法核算的,其在取得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之前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并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

15、固定资产

(1)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仅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其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才予以确认。固定资产按成本并考虑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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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弃置费用因素的影响进行初始计量。

(2)折旧方法

本公司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固定资产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开始计提折旧,终止确认时或划分为持有待售非流动资产时停止计提折旧。在不考虑减值准备的情况下,按固定资产类别、预计使用寿命和预计残值,本公司确定各类固定资产的年折旧率如下:

类 别使用年限(年)残值率%年折旧率%
电子设备8-1059.50-11.80
其他设备8511.80

其中,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还应扣除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计算确定折旧率。

(3)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a.租赁期满后租赁资产的所有权归属于本公司;b.公司具有购买资产的选择权,购买价款远低于行使选择权时该资产的公允价值;c.租赁期占所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d.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与该资产的公允价值不存在较大的差异。公司在承租开始日,将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的融资费。

16、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项目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作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所建造的固定资产在工程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并按本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计提固定资产的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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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借款费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者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等。 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

a.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b.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c.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资本化期间,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的期间不包括在内。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中部分项目分别完工且可单独使用时,该部分资产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购建或者生产的资产的各部分分别完工,但必须等到整体完工后才可使用或可对外销售的,在该资产整体完工时停止借款费用资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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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暂停资本化期间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则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该项中断如是所 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则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后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

(4)借款费用资本化率、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对于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专门借款,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借款费 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来确定借款费用的资本化金额。

对于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的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18、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是指本集团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

无形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并于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使用寿命为有限的,自无形资产可供使用时起,采用能反映与该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的摊销方法,在预计使用年限内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线法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作摊销。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摊销方法如下:

类别使用寿命摊销方法备注
电脑软件10年直线法

本公司于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与以前估计不同的,调整原先估计数,并按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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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负债表日预计某项无形资产已经不能给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将该项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对于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在持有期间内不摊销,每期末对无形资产的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期末重新复核后仍为不确定的,在每个会计期间继续进行减值测试。

19、长期资产减值

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

本公司进行商誉减值测试,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在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时,按照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公允价值占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公允价值总额的比例进行分摊。公允价值难以可靠计量的,按照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占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账面价值总额的比例进行分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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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再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这些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包括所分摊的商誉的账面价值部分)与其可收回金额,如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20、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为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

(1)摊销方法

长期待摊费用在受益期内平均摊销。

(2)摊销年限

a.固定资产改良支出按该固定资产的剩余使用年限摊销;

b.其他费用按在受益期间内平均摊销。

21、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职工薪酬主要包括短期职工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其中:

短期薪酬主要包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工伤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非货币性福利等。本公司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职工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其中非货币性福利按公允价值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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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离职后福利主要包括设定提存计划。其中设定提存计划主要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以及年金等,相应的应缴存金额于发生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提出给予补偿的建议,在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和本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辞退福利预期在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不能完全支付的,按照其他长期职工薪酬处理。

22. 预计负债

(1)预计负债的确认标准

与诉讼、债务担保、亏损合同、重组事项等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本公司确认为预计负债:

a.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b.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

c.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2)各类预计负债的计量方法

本公司预计负债按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的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

本公司在确定最佳估计数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对于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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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估计数分别以下情况处理:

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的,则最佳估计数按照该范围的中间值即上下限金额的平均数确定。

所需支出不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或虽然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但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不相同的,如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的,则最佳估计数按照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如或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的,则最佳估计数按各种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

本公司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23、收入

(1)商品销售收入

在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买方,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商品实施有效控制,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商品销售收入的实现。

(2)提供劳务收入

在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情况下,于资产负债表日按照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的劳务收入。劳务交易的完工进度按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占估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

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是指同时满足:①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②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③交易的完工程度能够可靠地确定;④交易中已发生和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如果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则按已经发生并预计能够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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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偿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提供的劳务收入,并将已发生的劳务成本作为当期费用。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如预计不能得到补偿的,则不确认收入。本公司与其他企业签订的合同或协议包括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时,如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能够区分并单独计量的,将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分别处理;如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不能够区分,或虽能区分但不能够单独计量的,将该合同全部作为销售商品处理。

(3)利息收入

按照他人使用本公司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

24、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是指企业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政府补助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①企业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

②企业能够收到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1)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尚未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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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

(2)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3)取得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的,区分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和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企业两种情况,分别如下会计处理:

①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企业提供贷款的,可以选择下列方法之一进行会计处理:

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

以借款的公允价值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并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借款费用,实际收到的金额与借款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递延收益。递延收益在借款存续期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本公司选择上述第一种会计处理方法。

②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企业,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4)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退回的,在需要退回的当期按照以下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①初始确认时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的,调整资产账面价值;

②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

③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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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当期所得税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当期和以前期间形成的当期所得税负债(或资产),以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预期应交纳(或返还)的所得税金额计量。计算当期所得税费用所依据的应纳税所得额系根据有关税法规定对本报告期税前会计利润作相应调整后计算得出。

(2)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某些资产、负债项目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以及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但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项目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产生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与商誉的初始确认有关,以及与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有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此外,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如果本公司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而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也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除上述例外情况,本公司确认其他所有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与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有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此外,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如果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不是很可能转回,或者未来不是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除上述例外情况,本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其他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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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税资产。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相关资产或清偿相关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3)所得税费用

所得税费用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除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或直接计入股东权益的交易和事项相关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或股东权益,以及企业合并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调整商誉的账面价值外,其余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4)所得税的抵销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时,本公司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且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时,本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26. 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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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租入资产所支付的租赁费,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进行分摊,计入当期费用。公司支付的与租赁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费用。资产出租方承担了应由公司承担的与租赁相关的费用时,公司将该部分费用从租金总额中扣除,按扣除后的租金费用在租赁期内分摊,计入当期费用。○

公司出租资产所收取的租赁费,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进行分摊,确认为租赁相关收入。公司支付的与租赁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费用;如金额较大的,则予以资本化,在整个租赁期间内按照与租赁相关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分期计入当期收益。

公司承担了应由承租方承担的与租赁相关的费用时,公司将该部分费用从租金收入总额中扣除,按扣除后的租金费用在租赁期内分配。

(2)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融资租入资产:公司在承租开始日,将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的融资费用。公司采用实际利率法对未确认的融资费用,在资产租赁期间内摊销,计入财务费用。公司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租入资产价值。

融资租出资产:公司在租赁开始日,将应收融资租赁款,未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的差额确认为未实现融资收益,在将来收到租金的各期间内确认为租赁收入。公司发生的与出租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初始计量中,并减少租赁期内确认的收益金额。

27、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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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按照财政部于2018年度颁布的《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规定修订公司的财务报表格式。因公司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应采用通知附件1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未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报告期内,本公司未发生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六、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 种计税依据法定税率%
增值税应税收入3
城市维护建设税应纳流转税额7
教育费附加应纳流转税额3
地方教育费附加应纳流转税额2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25

2、本公司报告期内无税收优惠。

七、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项 目2018.12.312017.12.31
现金27,872.8677.44
银行存款33,327,867.6231,672,792.95
其他货币资金--
合 计33,355,740.4831,672,870.39

其中受限制的货币资金明细如下:

项 目2018.12.312017.12.31
睡眠户6,889.726,889.72
保证金20,000,000.0020,000,000.00
合 计20,006,889.7220,006,889.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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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说明:(1)根据德正信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提供的德正信综评报字【2015】第081号评估报告,报告说明本公司银行存款共18个账户,包括人民币账户,以及美元和港币账户。其中银行存款中有15个账户已多年未使用,进入睡眠户,睡眠户账面价值合计6,889.72元。

(2)根据2015年9月22日作出的(2015)深中破字第104号民事裁定书,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广东经天律师事务所做为本公司管理人,设立深圳市中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银行账户,截至2018年12月31日余额为31,760,691.23元,其中20,000,000.00元系潜在重组方转入的履约事项保证金,11,760,691.23元为预计债权预留现金(用于偿还债务)。

2、 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按种类披露

种 类2018.12.31
金 额比例(%)坏账准备比例(%)账面价值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其中:账龄组合59,520,412.91100.0053,309,032.0089.566,211,380.91
保证金、押金等组合
信用风险特征组合小计59,520,412.91100.0053,309,032.0089.566,211,380.91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合 计59,520,412.91100.0053,309,032.0089.566,211,380.91

其他应收款按种类披露(续)

种 类2017.12.31
金 额比例(%)坏账准备比例(%)账面价值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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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 类2017.12.31
金 额比例(%)坏账准备比例(%)账面价值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其中:账龄组合59,604,446.39100.0053,309,032.0089.446,295,414.39
保证金、押金等组合
信用风险特征组合小计59,604,446.39100.0053,309,032.0089.446,295,414.39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合 计59,604,446.39100.0053,309,032.0089.446,295,414.39

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账 龄2018.12.312017.12.31
金额坏账准备比例%金额坏账准备比例%
1年以内(含1年)6,211,380.91--6,295,414.39--
1-2年(含2年)
2-3年(含3年)
3年以上53,309,032.0053,309,032.00100.0053,309,032.0053,309,032.00100.00
合 计59,520,412.9153,309,032.0089.5659,604,446.3953,309,032.0089.44

(2)本报告期前无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或计提减值准备的金额较大,但在报告期内又全额收回或转回,或在报告期内收回或转回比例较大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3)本报告期其他应收款余额中持本公司5%以上(含5%)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深圳市中侨实业有限公司。

(4)本报告期内其他应收款余额中应收其他关联公司款项:

单位名称2018年12月31日余额账龄占总额的比例%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深圳市中侨实业有限公司35,890,750.613年以上60.3035,890,75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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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中侨化纤纺织有限公司9,963,869.363年以上16.749,963,869.36
重组方6,194,726.401年以内10.41-
深圳市中侨物业发展有限公司3,372,547.833年以上5.673,372,547.83
深圳市中侨物业工贸有限公司190,600.003年以上0.32190,600.00
深圳市齐明房地产有限公司19,853.403年以上0.0319,853.40
合 计55,632,347.60-93.4749,437,621.20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名称与本公司关系2018年12月31日余额账龄占总额的比例%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深圳市中侨实业有限公司关联方35,890,750.613年以上60.3035,890,750.61
深圳市中侨化纤纺织有限公司关联方9,963,869.363年以上16.749,963,869.36
重组方重组方6,194,726.401年以内10.41-
深圳市中侨物业发展有限公司关联方3,372,547.833年以上5.673,372,547.83
拍卖印染厂房非关联方1,843,295.473年以上3.101,843,295.47
合 计-57,265,189.67-96.2151,836,985.27

(续)

单位名称与本公司关系2017年12月31日余额账龄占总额的比例%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深圳市中侨实业有限公司关联方35,890,750.613年以上60.2135,890,750.61
深圳市中侨化纤纺织有限公司关联方9,963,869.363年以上16.729,963,869.36
重组方重组方6,194,726.401年以内10.39-
深圳市中侨物业发展有限公司关联方3,372,547.833年以上5.663,372,547.83
拍卖印染厂房非关联方1,843,295.473年以上3.091,843,295.47
合 计-57,265,189.67-96.0751,836,985.27

说明:重组方余额6,194,726.40元系根据法院裁定(重组方案)需重组方解决出资不实的历史遗留问题,除非中侨公司破产清算,该款项在完成重整前确定可收回。因该款项由重组方承担,账龄在确定重组方时起算,目前公司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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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重新确定重组方,因此该款项账龄确定为1年以内。

3、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被投资单位2018.12.31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中国华阳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22,969,700.0022,969,700.000.00
深圳市中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78,636.67-78,636.67
合 计23,048,336.6722,969,700.0078,636.67

(续)

被投资单位2017.12.31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中国华阳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22,969,700.0022,969,700.000.00
深圳市中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78,636.67-78,636.67
合 计23,048,336.6722,969,700.0078,636.67

说明:中国华阳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已经吊销。

4、 长期股权投资

款项性质2018.12.31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14,180,680.3814,180,680.380.00
合 计14,180,680.3814,180,680.380.00

(续)

款项性质2017.12.31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14,180,680.3814,180,680.380.00
合 计14,180,680.3814,180,680.380.00

说明:1、深圳市中侨物业工贸有限公司注册资本680万元,其中本公司出资646万元,占深圳市中侨物业工贸有限公司95%的股权,本公司已将其60%的股权转给中侨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转让后本公司对其长期投资账面金额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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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93,140.80元。该公司1997年以后未经营,2006年会计报表净资产为负数,2006年以后未编制财务报表,已被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纳入经营异常名单,本公司对持有的深圳市中侨物业工贸有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已全额计提减值准备。

2、深圳中侨化纤纺织有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28%的股份,长期股权投资账面数11,687,539.58元,该公司目前已被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吊销营业执照,查看以往报表,子公司净资产为负数,本公司对其长期股权投资已全额计提减值准备。

5、 固定资产

(1)2018年度固定资产情况

项 目电子设备合计
一、账面原值合计
1. 期初余额35,600.0035,600.00
2. 本期增加金额
购置
3. 本期减少金额
处置或报废
其他转出
4. 期末余额35,600.0035,600.00
二、累计折旧
1. 期初余额5,517.305,517.30
2. 本期增加金额4,229.284,229.28
计提4,229.284,229.28
3. 本期减少金额
处置或报废
其他转出
4. 期末余额9,746.589,746.58
三、减值准备
1. 期初余额
2. 本期增加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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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电子设备合计
计提
3. 本期减少金额
处置或报废
4. 期末余额
四、账面价值合计
1. 期末账面价值25,853.4225,853.42
2. 期初账面价值30,082.7030,082.70

说明:本期间计提折旧 4,229.28元。

(2)报告期内未发现固定资产存在减值迹象,故未计提减值准备。

6、 无形资产

(1)2018年度无形资产情况

项目电脑软件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142,800.00142,800.00
2.本期增加金额
(1)购置
(2)内部研发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2)其他转出
4.期末余额142,800.00142,800.00
二、累计摊销
1.期初余额21,420.0021,420.00
2.本期增加金额14,280.0014,280.00
(1)计提14,280.0014,280.00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35,700.0035,700.00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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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电脑软件合计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107,100.00107,100.00
2.期初账面价值121,380.00121,380.00

7、 短期借款

(1)短期借款分类

项 目2018.12.312017.12.31
保证借款35,941,590.4135,941,590.41
信用借款70,767,902.3870,767,902.38
合 计106,709,492.79106,709,492.79

(2)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总额为106,709,492.79元,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贷款单位贷款金额2018.12.31逾期时间逾期利率(%)
招商银行深圳分行罗湖支行USD500,000.002,977,045.121998年12月5.15
中国农业银行深圳支行USD500,000.002,977,045.121996年05月5.15
中国农业银行深圳分行上步支行HKD8,700,000.006,683,975.312000年07月5.15
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分行上步支行USD3,000,000.0017,862,270.721998年09月5.15
中国银行深圳分行上步支行RMB20,000,000.0018,688,000.001998年09月5.15
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USD2,850,000.0016,969,157.191999年06月5.15
中国银行深圳分行RMB23,174,765.8821,654,501.241998年12月5.15
中国银行深圳分行上步支行RMB2,000,000.001,868,800.001998年06月5.15
中国银行深圳分行USD1,760,000.0010,479,198.822000年07月5.15
广东发展银行深圳分行振华路支行USD500,000.002,977,045.131999年02月5.15
广东发展银行深圳分行振华路支行USD100,000.00595,409.021998年08月5.15
深圳发展银行上步支行USD500,000.002,977,045.121998年03月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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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单位贷款金额2018.12.31逾期时间逾期利率(%)
合 计106,709,492.79

其他说明:(1)根据深中院2015年12月21日出具的(2015)深中破字第104-2号《民事裁定书》,公司破产重整管理人核实并经债权人确认、由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的金额为:短期借款的本金114,201,083.88元,利息119,359,719.59元。根据2015年11月20日的深圳市中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公司按6.56%归还债务后,截至2018年12月31日,短期借款余额为106,709,492.79元,利息为:111,529,721.98元。(2)各银行已将其拥有的债权转让,受让人明细见第十一节财务报告、五、十二、1。

8、应付职工薪酬

(1)应付职工薪酬分类

项 目2017.12.31本期增加本期减少2018.12.31
短期薪酬1,048,757.462,006,456.171,499,671.781,555,541.85
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142,048.92142,048.92-
短期辞退福利
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合 计1,048,757.462,148,505.091,641,720.701,555,541.85

(2)短期薪酬

项 目2017.12.31本期增加本期减少2018.12.31
(1)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1,048,757.461,887,229.411,380,445.021,555,541.85
(2)职工福利费----
(3)社会保险费-65,306.9665,306.96
其中:医疗保险费-56,887.2356,887.23
工伤保险费-3,709.693,709.69
生育保险费-4,710.044,710.04
(4)住房公积金-53,919.8053,919.80
(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6)短期带薪缺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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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8)其他短期薪酬
合 计1,048,757.462,006,456.171,499,671.781,555,541.85

(3)设定提存计划

项 目2017.12.31本期增加本期减少2018.12.31
基本养老保险费-140,407.36140,407.36
失业保险费-1,641.561,641.56
合 计-142,048.92142,048.92

9、其他应付款

(1)按款项性质列示的其他应付款情况

项 目2018.12.312017.12.31
关联方往来款16,329,353.2814,369,353.28
法院裁定532,401,696.36532,401,696.36
保证金20,000,000.0020,000,000.00
其他11,053,000.006,740,710.12
合 计579,784,049.64573,511,759.76

(2)期末余额中欠关联方情况

项 目2018.12.312017.12.31
深圳市瑞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5,310,000.0013,350,000.00
深圳市凯富实业有限公司1,019,353.281,019,353.28
合 计16,329,353.2814,369,353.28

10、其他流动负债

项 目2018.12.312017.12.31
逾期利息111,529,721.98111,529,721.98
合 计111,529,721.98111,529,721.98

其他说明:(1)根据深中院2015年12月21日出具的(2015)深中破字第104-2号《民事裁定书》,公司破产重整管理人核实并经债权人确认、由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的金额为:短期借款的本金114,201,083.88元,利息119,359,719.59元。根据2015年11月20日的深圳市中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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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计划,按6.56%归还债务后,截至2018年12月31日,短期借款余额为106,709,492.79元,利息为111,529,721.98元。(2)各银行已将其拥有的债权转让,受让人明细见第十一节财务报告、五、十二、1。

11、股本

项 目2017.12.31本期增加本期减少2018.12.31
股本184,657,283.00--184,657,283.00
合 计184,657,283.00--184,657,283.00

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说明:深圳市中侨实业有限公司持股数量中5,604万股质押、5,628万股冻结。

12、资本公积

项 目2017.12.31本期增加本期减少2018.12.31
股本溢价39,625,659.96--39,625,659.96
其他资本公积68,659,886.14--68,659,886.14
合 计108,285,546.10--108,285,546.10

13、盈余公积

投资者名称2018.12.31
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深圳市瑞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64,252,70134.80
深圳市中侨实业有限公司56,280,00030.48
李长瑞20,000,00010.83
段友忠4,900,0002.65
盛万泉1,280,0000.69
张征1,000,0000.54
范宏1,000,0000.54
张亿平970,0000.53
郑晨500,0000.27
郑吉飞500,0000.27
合计150,682,7018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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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2018.12.312017.12.31
法定盈余公积26,077,761.9626,077,761.96
公益金13,504,216.7713,504,216.77
合 计39,581,978.7339,581,978.73

14、未分配利润

项 目2018年度2017年度
上期末未分配利润-1,087,126,155.67-1,082,752,462.83
加:期初未分配利润调整数(调减-)
期初未分配利润-1,087,126,155.67-1,082,572,462.83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198,746.94-4,373,692.84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应付普通股股利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其他
期末未分配利润-1,092,324,902.61-1,087,126,155.67

15、管理费用

项 目2018年度2017年度
中介服务费2,870,000.002,240,000.00
职工费用2,172,954.591,939,720.31
业务招待费54,436.2356,664.50
租赁费68,400.0067,488.58
差旅费14,154.0047,398.64
无形资产摊销14,280.0014,280.00
办公费8,821.0011,413.33
会务费3,600.004,500.00
交通费80,679.2621,042.80
折旧费4,229.284,148.12
其他918.003,449.50
合 计5,292,472.364,410,105.78

16、财务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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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2018年度2017年度
利息支出
减:利息收入96,597.0337,951.23
手续费及其他1,829.002,033.00
合 计-94,768.03-35,918.23

17、营业外收入

项目2018年度2017年度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稳岗补贴-494.71-
合计-494.7-

18、营业外支出

项目2018年度2017年度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滞纳金1,042.61-1,042.61
合计1,042.61-1,042.61

19、现金流量表项目注释

(1)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 目2018年度2017年度
往来款4,940,200.001,953,700.00
利息收入96,597.0337,951.23
合 计5,036,797.031,991,651.23

(2)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 目2018年度2017年度
往来款-38,000.00
管理费用、销售费用、财务费用1,993,185.582,152,330.13
合 计1,993,185.582,190,330.13

20、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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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补充资料2018年度2017年度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净利润-5,198,746.94-4,373,692.84
加:资产减值准备
固定资产折旧、投资性房地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4,229.284,148.12
无形资产摊销14,280.0014,280.00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84,033.48271,086.42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6,779,074.272,759,731.18
其他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682,870.09-1,324,447.12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债务转为资本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现金的期末余额13,348,850.7611,665,980.67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11,665,980.6712,998,625.79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1,682,870.09-1,332,645.12

(2)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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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2018年度2017年度
一、现金13,348,850.7611,665,980.67
其中:库存现金27,872.8677.44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13,320,977.9011,665,903.23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二、现金等价物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3,348,850.7611,665,980.67

说明:期末现金等价物中含11,760,691.23元为预计债权预留现金(用于偿还债务)。

八、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母公司名称注册地注册资本 (万元)对本公司的持股比例(%)对本公司的表决权比例(%)
深圳市瑞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100万元34.8034.80

2、本公司的其他关联方情况

其他关联方名称其他关联方与本公司的关系
深圳市齐明地产有限公司中侨实业之子公司的子公司
深圳市中侨物业发展有限公司中侨实业之子公司
深圳市凯富实业有限公司中侨实业持有其26%股份
毕节市融达公路桥梁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的全体股东,即以毕节融达投资有限公司、新余君健毅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新余卓智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深圳互豪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新余君康毅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公司)组成的重组联合体潜在重组方

说明:1、本企业的其他关联方情况的说明:因公司停业多年,中侨系其他关联公司也多半已注销或歇业,无实质性往来;2、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8年7月20日裁定批准了深圳市中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修正案,原潜在重组方发生变更,将原“潜在重组方指以海南中程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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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有亿源贸易有限公司和深圳市元维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变更为“潜在重组方指以毕节市融达公路桥梁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的全体股东,即以毕节融达投资有限公司、新余君健毅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新余卓智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深圳互豪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新余君康毅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公司)组成的重组联合体”。

3、关联担保情况

(1)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被担保方担保金额担保起始日担保到期日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深圳市中侨物业发展有限公司17,000,000.001997/6/281998/1/27
深圳市中侨物业发展有限公司24,000,000.001997/6/281998/2/27
深圳市中侨物业发展有限公司13,013,838.001997/12/311998/7/30
深圳市中侨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4,600,000.001998/9/301999/6/20
深圳市齐明房地产有限公司39,000,000.001998/12/311999/7/31
深圳市中侨实业有限公司26,125,610.001997/11/281998/9/27
深圳市中侨实业有限公司14,800,000.001997/6/281998/3/27
深圳市中侨实业有限公司12,744,200.001993/8/61993/11/6
深圳市中侨化纤纺织有限公司24,213,980.001994/12/71998/12/7
深圳市中侨物业发展有限公司3,000,000.001998/11/41999/5/4
深圳市中侨物业发展有限公司19,116,523.961998/4/111999/11/4
深圳市中侨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1,529,304.001998/11/251999/8/25
深圳市中侨物业发展有限公司1,000,000.001996/12/121997/9/12
深圳市中侨物业发展有限公司5,000,000.001998/3/311999/1/31
深圳市中侨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2,548,840.001999/10/292000/3/29
深圳市中侨化纤纺织有限公司8,000,000.001994/12/231995/10/23
深圳市中侨化纤纺织有限公司6,372,100.001994/10/251995/10/25
合计222,064,395.96------

(2)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担保方担保金额担保起始日担保到期日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深圳市中侨实业有限公司3,186,050.001995/9/281996/5/28
深圳市中侨物业发展有限公司7,153,227.001999/6/302000/6/30
深圳市中侨物业发展有限公司19,116,300.001997/12/311998/8/30
深圳市中侨物业发展有限公司2,000,000.001998/5/191999/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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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担保金额担保起始日担保到期日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深圳市中侨实业有限公司3,186,050.001998/3/311999/1/31
深圳市中侨实业有限公司637,210.001997/12/261998/3/25
深圳市中侨物业发展有限公司3,186,050.001997/7/311998/2/28
合计38,464,887.00------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公司为关联方被担保产生的债务,已经过法院债权审查确定,债务清偿在后续重整过程中按照重整计划中约定执行。

4、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应收关联方款项

项目名称关联方2018.12.312017.12.31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余额坏账准备
其他应收款深圳市中侨物业发展有限公司3,372,547.833,372,547.833,372,547.833,372,547.83
其他应收款深圳市中侨物业工贸有限公司190,600.00190,600.00190,600.00190,600.00
其他应收款深圳市中侨化纤纺织有限公司9,963,869.369,963,869.369,963,869.369,963,869.36
其他应收款重组方6,194,726.406,194,726.40
其他应收款深圳市齐明房地产有限公司19,853.4019,853.4019,853.4019,853.40
其他应收款深圳市中侨实业有限公司35,890,750.6135,890,750.6135,890,750.6135,890,750.61

(2)应付关联方款项

项目名称关联方2018.12.312017.12.31
账面余额账面余额
其他应付款深圳市凯富实业有限公司1,019,353.281,019,353.28
其他应付款深圳市瑞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5,310,000.0013,350,000.00
其他应付款重组方20,000,000.0020,000,000.00

九、或有事项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应披露的或有事项。

十、承诺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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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针对尚未申报但可能受法律保护的债权,相关权利人可以向本公司主张债权。相关债权在最终确认后,可依法按照重整计划规定的同类债权的清偿比例获得清偿。重整计划实施过程中,本公司需要为预计债权预留13,122,895.95元现金及8,357,174股本公司股票,并在预计债权获得最终确认后,将预留现金及股票分配给相应债权人。预留现金及股票在向相应债权人分配或提存之后仍有剩余的,将向全体普通债权人进行追加分配。

十一、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2019年1月23日,公司收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9年1月 14日作出的(2015)深中法破字第104-13 号《民事裁定书》。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鉴于重整计划发生变更,公司在延长执行期间内已就重整计划的执行工作取得明显进展,并承诺积极推进重整计划的执行,因此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九十一条第三款规定,裁定延长公司重整计划执行期限至2019年7月19日。

十二、其他重要事项

1、债权状况

2015年9月20日,由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5)深中法破字第10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本公司破产重整一案。经本公司申请,法院作出(2015)深中级破字第104号决定书,决定批准本公司在管理人的监督下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2015年12月4日,管理人申请深中法院裁定确认《深圳市中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债权表》,共12家债权,其中税款债权1,443,442.24元,普通债权803,340,016.19(包含银行转让的短期借款及其利息)。截止至2018年12月31日,本公司已偿还金额共计54,142,547.32元。

债权人法院裁定总金额已还款金额2018.12.31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罗湖支行6,674,581.99437,852.586,236,72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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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深圳分公司)31,579,683.742,071,627.2529,508,056.49
中国东方投资管理公司402,722,896.7426,418,622.03376,304,274.71
深圳市富宝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87,296,966.325,726,680.9981,570,285.33
大连乌蟒岛水产科技发展有限公司64,061,095.694,202,407.8859,858,687.81
深圳市保升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26,028,045.581,707,439.7924,320,605.79
惠州市东方联合实业有限公司7,213,285.29473,191.526,740,093.77
深圳证券交易所192,683.7012,640.05180,043.65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131,698.408,639.42123,058.98
珠海市嘉运投资有限公司45,754,264.043,001,479.7242,752,784.32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124,285,215.178,153,110.12116,132,105.05
税务局8,843,041.771,928,855.976,914,185.80
合计804,783,458.4354,142,547.32750,640,911.11

2、重整计划及重整进展

2015年9月22日,法院作出(2015)深中法破字第10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本公司破产重整一案。本公司以公积金向全体出资人每10股约转增

5.3364股,共计转增64,252,701股,全体出资人无偿让渡转增股份,由潜在重组方通过持股公司受让。潜在重组方在公积金转增股本完成后,择机尽快启动本公司实现股份全流通、全体股东同股同权准备工作,相应向本公司无偿捐赠评估净值不低于20亿元的优质经营性资产与部分现金,使本公司资本公积不低于20亿元,本公司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方式向潜在重组方转增不低于10亿元股股份。除潜在重组方以外的股东承诺放弃受让相应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权利,转增股份全部由潜在重组方拥有。

2015年12月15 日,深中侨经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深圳中院”)批准开始执行《深圳市中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下称“重整计划”)。

深中侨于2017年1 月2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推荐毕节市融达公路桥梁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作为潜在重组方申请的议案》。2017年2月16日向深圳中院提交了《关于深圳市中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变更潜在重组方的申请》,申请将潜在重组方变更为毕节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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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达公路桥梁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的全体股东(以下简称“融达路桥全体股东”)。重整计划的相关各方已就继续推进重整计划的后续执行事项达成基本一致意向,融达路桥全体股东(委托毕节融达投资有限公司支付)也依照深圳中院要求,缴纳2000万元履约事项保证金。

2018年5月31日,普通债权组已表决通过《深圳市中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变更草案议案》,并于2018年6月20日向法院申请裁定《深圳市中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变更草案议案》,公司于2018年7月25日收到了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5)深中法破字第104-12 号《民事裁定书》,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8年7月20日裁定批准了深圳市中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修正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债务人不能执行或者不执行重整计划的,人民法院经管理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请求,应当裁定终止重整计划的执行,并宣告债务人破产。” 深圳市中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可能面临破产清算的风险。

十三、补充资料

1、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项 目2018年度2017年度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494.71
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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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2018年度2017年度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债务重组损益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042.61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非经常性损益总额- 1,042.61494.71
减:非经常性损益的所得税影响数-
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1,042.61494.71
减:归属于少数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影响数(税后)
合计- 1,042.61494.71

2、净资产收益率

项 目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基本每股收益
2018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0.0282-0.0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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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0.0282-0.0237

说明:基于公司净资产和净利润均为负值,公司不适用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对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ROE)的计算公式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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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节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三)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四)在其他证券市场公布的年度报告。

深圳市中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宇斌

2019年4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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