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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安鸿基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4-10-22
               宝安鸿基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2014 年 10 月
                                                   宝安鸿基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陈泰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钟民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钟民声明:保证季度
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宝安鸿基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4,173,299,011.94               3,960,575,985.28                           5.3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248,809,741.39               1,262,658,327.17                          -1.10%
(元)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
                                   本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
                                                                增减                                       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119,296,659.79                      -54.75%         458,752,107.87                 -3.8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084,634.57                    -67.94%          14,310,136.57                -83.83%
(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5,486,513.57                    -128.25%           3,052,213.53                -84.82%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                   -233,574,529.51                 32.82%
(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13                  -67.50%                   0.03                -84.04%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13                  -67.50%                   0.03                -84.04%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50%                    -1.07%                  1.13%                 -6.13%
截止披露前一交易日的公司总股本:
截止披露前一交易日的公司总股本(股)                                                                              469,593,364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4,236.96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
                                                              宝安鸿基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
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债务重组损益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
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
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
                                                                     17,194,345.18 出售招商证券股票收益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
得的投资收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
动产生的损益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
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2,211,514.61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减:所得税影响额                                                      3,729,144.49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合计                                                                 11,257,923.04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宝安鸿基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56,320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中国宝安集团控
                                        19.80%     92,962,319                  0 质押                   92,962,319
股有限公司
深圳市东鸿信投
                                        14.89%     69,909,605                  0 质押                   69,909,600
资发展有限公司
前海人寿保险股
份有限公司-自                           4.76%     22,329,672
有资金华泰组合
中国民生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华
商策略精选灵活                           2.34%     11,008,603
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
沈建隆            境内自然人             1.63%      7,675,562
蔡晓滨            境内自然人             1.58%      7,427,000
张素芬            境内自然人             1.43%      6,720,000
王治东            境内自然人             0.64%      3,000,000
深圳开道投资有                                                                     冻结                  2,860,000
                  境内自然人             0.61%      2,860,000         2,860,000
限公司                                                                             质押                  2,860,000
中国建设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华
商价值共享灵活                           0.60%      2,794,160
配置混合型发起
式证券投资基金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中国宝安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92,962,319 人民币普通股            92,962,319
深圳市东鸿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69,909,605 人民币普通股            69,909,605
前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自有                                       22,329,672 人民币普通股            22,329,672
                                                               宝安鸿基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
资金华泰组合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商
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11,008,603 人民币普通股       11,008,603
基金
沈建隆                                                                 7,675,562 人民币普通股        7,675,562
蔡晓滨                                                                 7,427,000 人民币普通股        7,427,000
张素芬                                                                 6,720,000 人民币普通股        6,720,000
王治东                                                                 3,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3,000,00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商
价值共享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                                         2,794,160 人民币普通股        2,794,160
券投资基金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信量化
                                                                       2,656,055 人民币普通股        2,656,055
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截止报告期末,尚未获悉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之间,以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
                                 流通股股东和前十名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亦尚未获悉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
明
                                 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上述股东中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情况如下:1、公司自然人股东沈建隆通过招商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 7,675,562 股,合计持有公司股票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参与 7,675,562 股。2、公司自然人股东蔡晓滨通过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
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 7,427,000 股,合计持有公司股票 7,427,000 股。3、公
                                 司自然人股东王治东通过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
                                 公司股票 3,000,000 股,合计持有公司股票 3,000,000 股。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宝安鸿基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前三季度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变动比率                   说明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0,140,974.76     37,101,699.70    -72.67%     主要是本期出售股票(招商证券)
递延所得税资产              20,262,599.53     10,442,424.86    94.04%      主要是本期母公司亏损相应计提
                                                                           所得税资产
短期借款                   610,000,000.00    256,000,000.00    138.28%     银行借款增加
应付账款                   465,406,482.14    656,193,737.41    -29.07%     本期已支付
预收款项                   656,613,245.68    389,223,453.86    68.70%      主要是本期宝翠苑,虹海湾,山
                                                                           水龙城等项目预收房款
应付职工薪酬                  9,631,838.12    14,096,134.20    -31.67%     本期已支付
其他应付款                 158,825,916.96    344,559,855.69    -53.90%     主要是本期偿还因2012年5月收
                                                                           购惠州宝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00%股权事项而形成的对中国
                                                                           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往来款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58,000,000.00     43,800,000.00    32.42%      一年内到期的银行借款增加
递延所得税负债                2,160,243.68      8,415,862.05   -74.33%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少相应冲减
                                                                           原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二、利润表项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销售费用                    19,888,646.73     13,838,662.46    43.72%      主要是各地产开发项目的媒介广
                                                                           告费及推广活动费增加
财务费用                    25,299,084.33     18,526,303.60    36.56%      主要是银行借款增加相应增加借
                                                                           款利息
投资收益                    14,884,741.01     56,355,594.08    -73.59%     主要是上年同期转让联营企业收
                                                                           益,基数较大
营业外收入                     222,630.36     15,403,605.73    -98.55%     主要是上年同期收到其他公司违
                                                                           约的大额赔偿金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经营活动产 生的现金 流量   -233,574,529.51   -347,659,889.19   32.82%      主要是本期项目投入相比上年同
净额                                                                       期有所下降
投资活动产 生的现金 流量    17,718,352.14     10,768,738.04    64.54%      主要是本期出售股票(招商证券)
净额                                                                       现金流入相比上年同期投资活动
                                                                           现金流入有所增长
筹资活动产 生的现金 流量   297,030,123.83    550,718,945.97    -46.07%     主要是本期银行借款相比上年同
净额                                                                       期有所减少
                                                                    宝安鸿基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前三季度经营情况概述
    今年以来,公司围绕“抓销售、促回笼、抓管理、增效益”的经营思路,以销售工作为核心,创新营销手段,全力推进
各项目销售工作。同时,立足打造区域精品楼盘,加强项目管理,优化设计,严控成本,强化项目动态跟进,确保工程质量
和进度,进一步提升项目管控水平。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 4.58 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3.82%;营业总成本 4.51
亿元,较上年同期上升 8.65%;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431 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83.83%。
    截止本期末,公司各房地产项目工程进度如下:
                                              用地面积         总建筑面积
     项目名称                 区域                                                           项目进展
                                              (平方米)          (平方米)
宝安山水江南             东莞桥头镇            128,524          372,892      低层区已入伙
鸿基紫韵               西安曲江新区           102099.5         249517.12     项目已入伙
宝安紫韵                    西安阎良         130760.83         402117.79     一期基础工程建设中
宝安江南城                  湖南湘潭           86603.2         258349.88     低层区已入伙,高层区一期主体工程建设中
宝安宝翠苑               深圳罗湖区            6693.36          39319.77     主体工程基本完成
                                                                             低层一期和高层 C1、C2 已入伙;高层 C3-C10
宝安山水龙城          惠州市水口街道           114,665         313,387.5
                                                                             主体工程建设中(C7 未动工)
惠东虹海湾                  惠东港口            30800            116000      主体工程基本完成
三、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重要事项概述                                披露日期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2011 年 8 月,公司持股 70%的子公司
——凯方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原告)向深
圳福田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持有凯方实
业 30%的另一股东——深圳市赛德隆投
资发展有限公司(被告)偿还往来款
31388461.73 元,并按同期银行贷款利息
支付上述款项从起诉之日到实际支付之
日的利息。2012 年 11 月公司收到《民
事判决书》((2011)深福法民二初字第
                                         2013 年 08 月 07 日                    临 2011-28、2012-45、2013-29
7609 号),判决驳回凯方实业的诉讼请
求。2012 年 12 月 4 日,凯方实业进一
步补充了证据,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
起上诉。2013 年 7 月公司收到深圳市中
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3)深中法商
终字第 783 号,法院驳回凯方实业上诉,
维持原判。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往
来款余额在特定主体之间和特定时点,性
质上虽可能构成欠款,但并不必然表现为
                                          宝安鸿基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
企业间借款乃至欠款”,“本案各方之间的
债权债务可以通过对项目的结算以及对
凯方实业公司及凯方房地产公司的清产
核算乃至清算中,另循法律途径加以解
决。2014 年 8 月,公司、下属企业-宝鹏
物流与赛德隆公司、凯方实业等相关各方
签署系列协议协商解决部分债权债务。截
止 2014 年 9 月 30 日,公司对赛德隆公司
其他应收款余额 3138.85 万元,已累计计
提坏账准备 2511.08 万元。
                                                                  宝安鸿基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
四、公司或持股 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公司于 2009 年 6 月 11 日披露了《中
                                                                                                      对于上述第 1
                                          国宝安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关于增持
                                                                                                      项承诺,2012
                                          深鸿基股份的公告》,“经湖北中和
                                                                                                      年,基于本公司
                                          信律师事务所查证,并出具专项法
                                                                                                      当时拟在惠州
                                          律意见书,其认为中宝控股及其控
                         公司第一大股                                                                 地区发展房地
                                          股股东中国宝安与深圳市鸿基(集
                         东——中国宝                                                                 产业务,为避免
                                          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鸿
                         安集团控股有                                                                 可能产生的同
                                          基”,公司原名)之间不存在同业竞
                         限公司(以下简                                                           业竞争,经本公
                                        争。为避免未来与深鸿基同业竞争,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 称“中宝控股”)                                 2009 年 06 月 11          司与中国宝安
                                        中宝控股及其控股股东中国宝安承                   长期有效
告书中所作承诺         及其控股股东                                     日                        双方董事会及
                                        诺将采取以下方法和手段:1、承诺
                       中国宝安集团                                                               股东大会审议
                                        将中宝控股和中国宝安所拥有的适
                       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中国宝安
                                        合深鸿基发展需求的资产和业务以
                       (以下简称“中                                                             将位于惠州的
                                        合理价格和恰当方式注入深鸿基,
                       国宝安”)                                                                 全资子公司惠
                                        以提升深鸿基的经营能力、发展能
                                                                                                  州宝安房地产
                                        力和盈利水平。2、承诺不与深鸿基
                                                                                                  开发有限公司
                                        就同一地块的地产开发项目进行竞
                                                                                                  之全部股权转
                                        购,也不在毗邻地块进行同种类型
                                                                                                  让给本公司。
                                        房地产项目开发。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
所作承诺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
承诺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是
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
下一步计划(如有)
五、对 2014 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不适用
                                 宝安鸿基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
六、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宝安鸿基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
    接待时间           接待地点        接待方式     接待对象类型       接待对象
                                                                                             资料
                                                                                  咨询“鸿基物流经营现状”,
2014 年 8 月 19 日 公司办公场所    电话沟通       个人             公司投资者     以及公司融资计划和资金
                                                                                  担保情况
2014 年 09 月 18 日 公司办公场所   电话沟通       个人             公司投资者     询问公司股东人数
2014 年 09 月 25 日 公司办公场所   电话沟通       个人             公司投资者     询问公司股东减持情况
2014 年 09 月 30 日 公司办公场所   电话沟通       个人             公司投资者     询问公司三季度业绩情况
                                                             宝安鸿基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
                                         第四节 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宝安鸿基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391,928,110.85                          305,301,443.50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                                               6,377,891.23                            5,633,419.55
    预付款项                                             127,582,658.10                          108,191,402.86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103,307,555.65                           77,956,360.60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                                                3,212,663,877.58                        3,106,036,778.13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流动资产合计                                            3,841,860,093.41                        3,603,119,404.64
非流动资产:
    发放委托贷款及垫款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0,140,974.76                           37,101,699.70
    持有至到期投资
                                        宝安鸿基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37,255,454.26                         39,584,982.74
    投资性房地产                    179,123,040.92                        183,669,172.81
    固定资产                         71,091,608.39                         72,604,602.33
    在建工程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13,565,240.67                         14,053,698.20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                   20,262,599.53                         10,442,424.86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                      331,438,918.53                        357,456,580.64
资产总计                           4,173,299,011.94                     3,960,575,985.28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610,000,000.00                        256,000,000.00
    向中央银行借款
    吸收存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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