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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悦城: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3-27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0年,监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着对股东负责的态度,勤勉尽责,依法行使监事会权利,认真履行监事会职能。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股东大会及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决策程序、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行为进行监督,坚持以财务监督为核心,切实维护股东权益,促进公司健康持续发展。现将监事会2020年度的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日常工作

2020年,监事会通过列席公司董事会、出席股东大会,审阅公司财务报告、重大经营活动的法律文本等资料、文件,分析评价公司的战略执行情况、资产运营情况、重大投资决策实施情况、资产质量和保值增值情况,对公司规范运作和财务控制等内部控制制度的运行情况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行为的合法合规性进行了持续的监督。

二、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共召开七次会议,具体会议情况如下:

- 1 -序号

序号时间监事会届次事项
12020年1月15日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22020年3月27日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1、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 2、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核通过《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4、审核通过经审计的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 5、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6、审核通过《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 2 -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性关

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0

年度在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贷款的关联交易议案

9、审议通过《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

险评估报告(2019年12月31日)》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中粮置地管理有限公司申请不超过5.5亿元借款的关联交易议案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裕传有限公司申

请不超过4亿元借款的关联交易议案

1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鹏利国际集团有

限公司申请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其他币种借款的关联交易议案

1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与中国太平

保险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子公司开展融资合作的关联交易议案

14、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发行

债务类融资产品的议案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0年度在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贷款的关联交易议案 9、审议通过《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2019年12月31日)》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中粮置地管理有限公司申请不超过5.5亿元借款的关联交易议案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裕传有限公司申请不超过4亿元借款的关联交易议案 1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鹏利国际集团有限公司申请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其他币种借款的关联交易议案 1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与中国太平保险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子公司开展融资合作的关联交易议案 14、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发行债务类融资产品的议案
32020年4月24日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1、审核通过《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2、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的议案
42020年5月22日第十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余福平先生为第十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吴立鹏先生为第十届监事会副主席的议案 3、审议通过《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2020年3月31日)》
52020年8月18日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1、审核通过《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利润不分配、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 3、审议通过《关于改选监事的议案》
62020年9月28日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杨丽君女士为第十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72020年10月29日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1、审核通过《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三、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度有关事项发表审核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营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2020年度的工作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规制度进行规范运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能够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权益的情况发生;报告期

内,公司进一步完善了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管理制度,各项决策程序合法。

(二)检查公司财务状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制度、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等进行了认真的监督和检查,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未发生违法违规行为。监事会认真检查了公司的业务和财务情况,详尽分析了公司报告期内的定期报告。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的定期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会计处理遵循一贯性原则,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符合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是客观公正的。

(三)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主要包括在关联财务公司办理存贷款业务、向关联方借款、日常性关联交易、受托管理关联方企业等事项。监事会认为: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发表了专项意见,独立董事均发表了独立意见,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关联交易定价公允,有利于公司经营发展,体现了控股股东对公司的支持,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关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通过对董事会所做的公司2020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审核,认为报告充分反映了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有效运行。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合规运行情况。

(五)监督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实行情况

公司监事会密切关注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工作,保障公司严格遵循《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相关要求,不断提高信息披露工作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在确保公司做好法定信息披露的基础上不断加强自愿性信息披露,通过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主动的信息披露,使得公司中小股东能够及时获取公司经营发展有关信息。报告期内,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再次在深交所年度考核中为A 等。

(六)公司2020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进行了有效的监督,自募集资金到位以来,公司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存放、使用及管理募集资金,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2020年度,公司已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募集资金使用及存放情况,如实地履行了披露义务,募集资金使用与披露均不存在违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七)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情况进行了检查和审核,认为:公司已建立《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及时向监管部门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表并做好相关内幕信息登记及保密工作,能够有效防范内幕信息泄露与内幕交易情形的发生。

过去的一年里,监事会的工作得到了广大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全体员工的支持,在此我谨代表监事会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2021年,监事会将继续本着对公司、股东、员工利益负责的态度,认真行使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赋予的职权,强化监督职能,履行好监事会的职责,促进公司的健康、规范发展。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五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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