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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悦城:2020年度投资者保护工作情况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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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投资者保护工作情况报告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始终高度重视投资者保护工作,切实为股东创造价值回报。2020年,公司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持续推进投资者保护工作的落地执行,高度重视股东回报,通过不断完善投资者保护机制,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2020年投资者保护工作情况如下:

一、投资者保护机制建设

1、保障投资者知情权

公司依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持续强化上市公司合规治理和信息披露的宣贯;定期向各业务部门及城市公司宣讲上市公司合规治理。在确保信息披露合规的基础上,不断加强自愿性信息披露,以便投资者获得更多与公司经营相关的信息,充分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为投资者的决策提供依据。

2、保障投资者参与权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严格规范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和会议内容,并请律师出席见证,提供网络投票参会渠道,方便中小投资者通过股东大会行使权利,充分保障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对公司相关重大事项的表决权。2020年,公司共召开3次股东大会,审议25项议案,对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规定的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均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同时,公司在股东大会会议流程中设置了与投资者交流环节,充分保障投资者的参与权,鼓励中小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和重大决策。

3、多渠道与投资者互动沟通

公司充分尊重和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关注对投资者的保护,重视与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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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沟通。2020年,公司接待机构投资者调研3次,并与调研员进行现场沟通,就公司经营情况、发展战略等方面进行交流;公司时刻关注深交所投资者关系平台“互动易”上投资者对于公司的书面提问并予以及时反馈,与投资者保持良好的互动状态,2020年公司书面进行回复投资者问130多次;全年接听电话450余次。公司积极通过电话、邮件、网站等常规方式与投资者开展交流,积极、耐心的解释与宣贯公司的发展战略和经营情况。

4、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监督职能

公司高度重视独立董事的监督职能,保障独立董事知情权,积极配合独立董事开展工作。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与董事会决策,从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出发,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发挥了独立董事在公司经营决策中的监督作用。2020年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9次董事会,勤勉尽责地审议所有议案,从专业角度为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财务管理、风险控制、关联交易、对外担保、提供财务资助等方面提供建设性意见,并根据相关法规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切实发挥了独立董事在公司经营决策中的监督作用,并积极推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规范化运作。2020年独立董事共开展现场办公2次,切实了解了公司的整体发展、战略规划及项目经营销售情况等,为其做出客观、独立判断提供了充分的依据。

二、重视股东回报

公司的快速发展与股东的支持密不可分,公司在兼顾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可持续发展需求的基础上,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积极实施连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的理念。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回报,不断增强回报股东意识,坚持现金分红回报股东。2020年5月22日,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并于2020年7月17日完成2019年度现金分红。截至目前,公司已连续十六年对股东予以现金分红。

鉴于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为负值,不满足《公司章程》以及《公司未来三年(2019年-2021年)股东回报规划》利润分配条件。若2020年公司不进行现金分红,公司最近三年(2018-2020年)现金分配合计金额1,160,519,004.81元,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超过近三年实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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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即338,038,853.34元),符合证监会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房地产行业属于资金密集型的行业,日常经营对资金需求较大。综合考虑外部环境、公司目前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以及房地产行业资金密集型属性,为提高公司财务的稳健性,保障公司未来发展的现金需要,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董事会同意公司2020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留存未分配利润累计滚存至下一年度,将主要用于项目开发及建设、偿还债务以及拓展新项目。公司将一如既往地重视以现金分红形式对股东进行回报,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在实现盈利且现金能够满足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坚持以现金分红为主的分配政策,为股东创造长期的投资价值。

三、严格履行承诺

公司将继续严格遵守和履行承诺,持续披露相关承诺的履行情况,进一步增进与广大投资者之间的信任,获取投资者支持,维护公司在资本市场的良好信用。公司将持续保持与控股股东、关联方、各合作企业以及公司董监高的有效沟通,确保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各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各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能得到严格的履行,杜绝和防范发生违反承诺或延迟履行承诺的情况。

四、积极落实投资者保护行动

公司定期对投资者保护工作进行总结评价,认真反思工作过程中的不足,积极学习各监管部门发布的投资者保护工作的内容及要求,推进投资者保护工作更加有序的开展,引导投资者树立理性投资理念,提高风险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感谢广大投资者对公司一直以来的支持,投资者保护工作是我们的长期工作,公司将不断持续有效的开展投资者保护工作,始终以为股东创造价值为追求,不断提升公司规范治理水平,为实现公司与股东价值的最大化不断努力。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五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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