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解聘公司副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相关规章制度的要求,就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的《关于解聘赵小川副总经理职务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解聘赵小川先生副总经理职务的程序规范,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的经营和管理造成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解聘赵小川先生的副总经理职务。
独立董事:
陈宏辉: 欧永良:
陈胜群: 苏薇薇:
2021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