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七届四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七届四十六次会议于2021年4月16日上午在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2026号能源大厦40楼会议室采用现场的形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与相关文件已于2021年4月9日以专人、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由龙庆祥监事会主席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七人,实际出席监事七人,王亚军职工监事因公请假,授权冯亚光职工监事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经与会监事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此项议案获得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监事会同意将报告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计划》,此项议案获得七票赞成,
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此项议案获得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会计准则内容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合理调整,有利于更加准确地体现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公司根据最新的会计准则变更部分会计政策并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财务报告及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此项议案获得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此项议案获得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经审核,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此项议案获得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经审核,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预算方案的议案》,此项议案获得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