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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康佳A: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坚)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02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坚)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局独立董事,在2023年度的工作中,严格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忠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切实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个人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

刘坚,男,汉族,1966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编辑,中华工商时报编辑,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职务。现任经济观察报总编辑、社长,北京经观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董事长,山东经济观察报传媒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所要求的独立性,并按照监管规则进行了独立性自查,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本人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受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2023年度出席公司会议情况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了15次董事局会议、2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1次提名委员会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无缺席和委托其他董事出席会

议的情况。对上述会议的议案,本人均表示赞成,无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本人认为公司董事局会议及各专门委员会的召集、召开、决策符合法定程序,合法有效。公司2023年度董事局会议及各专门委员会的具体情况请参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第四节公司治理中的相应内容。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公司已修订《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明确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相关要求。截至目前,本人已参加3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后续将严格按规定开展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相关工作。作为独立董事,在召开相关会议前,本人通过多种方式,对会议审议的各个议案进行认真审核,并以此为基础,在会议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特别是对公司重大投资项目、经营管理、公司内部控制的完善等方面发挥了自己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认真负责地提出意见和建议,为提高董事局科学决策水平和促进公司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二)内外部审计机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内部审计机构、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多次沟通,就公司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安排、审计关注的事项等进行了探讨和交流。在年报审计期间,本人认真听取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汇报,了解、掌握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仔细审阅相关资料,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有效沟通,保证了审计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情况,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对于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本人对公司内部控制的建立及执行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审议了内部审计计划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文件,认为公司已结合自身的经营特点,建立了一套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公司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实际情况。

(三)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为深入了解投资者对公司的关注重点,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密切关注外部

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积极加强自身的培训和学习,认真研究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深对涉及保护中小股东权益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形成自觉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建议,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四)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1、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在深圳及重庆等地的子企业和项目进行了实地调研及访谈。在实地考察中,本人认真听取公司管理层的汇报,对于公司彩电及半导体等业务的研发、生产、销售及管理流程进行实地了解,并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对公司的发展和公司治理提出了有建设性的建议,公司认真采纳了本人的建议,不断完善和提高公司经营和管理水平。

2、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出席公司董事局会议,以及不定期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财务负责人及其他相关人员沟通等方式,了解公司的战略发展、经营状况、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建设等方面的情况,为公司规范日常运作,进一步完善和提高法人治理水平提出意见。

3、报告期内,在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过程中,公司在会务、通讯、人员安排、业务培训等方面,为本人提供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

(五)其他工作情况

1、无提议召开董事局会议的情况;

2、无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3、无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的情况;

4、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在了解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经营状况的前提下,依靠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做出客观、公正、独立的判断,对公司定期报告、关联交易、内部控制、财务资助等重大事项进行核查,发表相关意见,并行使表决权,对公司董事局的科学决策、规范运作以

及公司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公司董事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为滁州康金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关于公司为申请银行授信业务提供反担保额度的议案》《关于向中国光大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等关联交易议案。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认真关注公司上述关联交易情况,发表意见,认为上述关联交易议案为公司发展和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正常交易,关联交易价格依据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局在审议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有关规定。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不存在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情况。

(三)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1、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及财务信息。

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局和监事会审议通过,《2022年年度报告》和《2022年度审计报告》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2、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健全完善,本人认为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

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四)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等方面均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在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中坚持了良好的职业道德、严谨的工作作风和较高的专业水准,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具备足够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独立性,诚信状况良好。公司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利于保护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报告期内,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同意公司董事局的表决结果,并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含公司财务负责人)

报告期内,经董事局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局决定续聘周彬先生为公司总裁、续聘曹士平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裁,续聘李宏韬先生、杨波先生、林洪藩先生为公司副总裁,续聘吴勇军先生为公司董事局秘书,续聘李春雷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以上人员任期均为三年。根据上述人员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本人认为其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履职能力,具备与职权要求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和职业素质,且董事局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审核及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六)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事项

在综合考虑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处行业及地区薪酬水平、所任职务、工作能力、责任目标完成情况等因素后,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并通过公司股东大会或董事局会议审议。经审核,

本人认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符合相关规定,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依法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局及其专门委员会的各项议案,并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意见,严格审核公司提交的相关事项,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本人通过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的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并通过了解行业动态和同行业公司的经营情况,熟悉公司经营环境风险,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2024年度本人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加强同公司董事局、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沟通和合作,为公司董事局提供决策参考建议,提高公司决策水平和经营业绩,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以上报告,请予以审议。谢谢大家。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刘 坚

二○二四年四月一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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