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建言献策,坚持科学严谨的工作态度,谨慎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 出席会议情况
2020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5次、专门委员会会议5次、股东大会会议2次,公司独立董事参加会议情况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单位:次
姓名 | 应出席会议次数 | 现场出席次数 | 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会议次数 | 委托出席 | 缺席次数 |
熊楚熊 | 5 | 1 | 4 | 0 | 0 |
陈治民 | 5 | 1 | 4 | 0 | 0 |
王苏生 | 5 | 1 | 4 | 0 | 0 |
(二)出席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单位:次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 姓名 | 应出席会议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审计委员会 | 王苏生 | 2 | 0 | 0 |
陈治民 | 2 | 0 | 0 | |
提名委员会 | 陈治民 | 2 | 0 | 0 |
王苏生 | 2 | 0 | 0 | |
熊楚熊 | 2 | 0 | 0 |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熊楚熊 | 1 | 0 | 0 |
陈治民 | 1 | 0 | 0 |
(三)列席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单位:次
姓名 | 应列席次数 | 现场列席次数 | 请假 |
熊楚熊 | 2 | 0 | 2 |
陈治民 | 2 | 1 | 1 |
王苏生 | 2 | 0 | 2 |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0年,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等13项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监督职能。
时间 | 主要事项 | 意见类型 |
2020年3月25日 | 公司2019年度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分红派息预案的独立意见;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对公司2020-2021年度拟向深业沙河(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借款额度的独立意见;对公司2020-2021年度拟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独立意见;对公司2020-2021年度拟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融资资助的独立意见;对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关于对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独立意见;对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2020年4月24日 |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董事意见;关于公司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津贴的独立董事意见 | 同意 |
2020年8月28日 | 公司2020年半年度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 同意 |
2020年10月23日 | 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三、现场办公情况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信息披露的质量,公司独立董事在2020年度报告审计过程中,认真与审计机审进行了事前、事中和事后三次沟通;同时召开专门会议听取管理层对公司经营状况、规范运作、财务管理及风险控制等方面的汇报,并现场调研考察公司在建项目,确保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四、公司治理结构及内部控制调查情况
2020年,我们除参与董事会决策和参加股东大会以外,还积极关注可能影响公司内部控制情况和法人治理结构的事项,并深入了解公司经
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和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同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只有在会前获取做出决策所需文件和资料,并认真分析后,才发表独立意见,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应尽职责。
五、其他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未对公司2020年度的董事会议案及其他董事会议案事项提出异议。
以上是我们三位独立董事2020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报告。2021年,我们将继续本着勤勉尽责的精神,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全力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工作经验为公司发展提出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
独立董事:熊楚熊、陈治民、王苏生
二○二一年三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