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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宝安: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16

证券代码:000009 证券简称:中国宝安 公告编号:2024-006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中国宝安”)于2024年4月15日召开了第十四届董事局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200万元人民币。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是一家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审计机构,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能够独立、客观、公正的完成审计工作,较好的满足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结合审计机构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诚信记录和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情况,经公司董事局审计委员会提议,拟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200万元人民币。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中审众环始创于1987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本所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资格。2013年11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69号2-9层。

(5)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6)2023年末合伙人数量216人、注册会计师数量1,24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20人。

(7)2022年经审计总收入213,165.06万元、审计业务收入181,343.80万元、证券业务收入57,267.54万元。

(8)2022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95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审计收费24,541.58万元,综合类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1)中审众环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2次、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3次。

(2)31名从业执业人员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人次,行政管理措施28人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罗明国,1999年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0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1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2023年度为中国宝安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签署10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勉,201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4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年起在中审众环执业,2023年起为中国宝安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签署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王明璀,2002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2年起在中审众环执业,2023年起为中国宝安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6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罗明国、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勉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王明璀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3、独立性

中审众环及项目合伙人罗明国、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勉、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明璀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上期审计费用共计200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13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70万。

本期审计费用共计200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13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70万。系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会计处理繁简程度等因素,结合公司年报相关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和投入的工作量确定。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第十四届董事局审计委员会事前与中审众环相关人员进行了充分沟通与交流,并对中审众环从业资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进行了认真核查,一致认为中审众环是一家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审计机构,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能够独立、客观、公正的完成审计工作,较好的满足公司年度财务报

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提议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经核查,中审众环是具有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的专业会计中介服务机构,独立董事认为继续聘任中审众环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局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5日召开了第十四届董事局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200万元人民币。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1、公司第十四届董事局第四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四届董事局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会议纪要;

3、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资料;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六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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