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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银行: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5-10-23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
                                     一、重要提示
    1.1 本行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本行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了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
14 人,实到董事 14 人。会议一致同意此报告。
    1.3 本行董事长孙建一、行长邵平、副行长兼首席财务官孙先朗、会计机构负责人韩旭保证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行本季度财务报表未经审计,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个别项目
及财务报表编制流程执行了商定程序。
    1.5 释义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发展银行”或“深发展”)以吸
 平安银行、本行、本公司        指     收合并原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平安银行”)的方式完成两行
                                      整合并更名后的银行
                                      成立于 1987 年 12 月 22 日的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吸收合并原平
 深圳发展银行、深发展          指
                                      安银行后更名为平安银行
                                      成立于 1995 年 6 月的跨区域经营的股份制商业银行,于 2012 年 6
 原平安银行                    指
                                      月 12 日注销登记
 中国平安、平安集团            指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央行                          指     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银监会、银监会            指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货币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期末比上年末
                      项 目                        2015 年 9 月 30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增减
总资产                                                          2,599,060                    2,186,459           18.87%
股东权益                                                             157,136                  130,949            20.00%
股本                                                                  14,309                    11,425           25.24%
每股净资产(元)                                                       10.98                      9.55           14.97%
                      项 目                       2015 年 7-9 月          同比增减       2015 年 1-9 月    同比增减
营业收入                                                 24,577                23.39%            71,152          30.19%
净利润                                                       6,155              9.48%            17,740          13.0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6,163              9.54%            17,754          13.0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不适用                 不适用            91,985       1900.45%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不适用                 不适用              6.43        1792.11%
基本每股收益(元)                                            0.43              4.88%              1.27          11.40%
稀释每股收益(元)                                            0.43              4.88%              1.27          11.4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                        0.43              4.88%              1.27          10.43%
平均总资产利润率(未年化)                               0.24%          -0.02 个百分点           0.74%    -0.04 个百分点
平均总资产利润率(年化)                                 0.95%          -0.10 个百分点           0.99%    -0.05 个百分点
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未年化)                           3.92%          -0.52 个百分点          11.29%    -1.09 个百分点
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年化)                            15.08%          -1.91 个百分点          14.51%    -1.35 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3.92%          -0.52 个百分点          11.30%    -1.10 个百分点
(未年化)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15.10%          -1.90 个百分点          14.52%    -1.35 个百分点
(年化)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未年化)                           4.00%          -0.54 个百分点          12.39%    -0.77 个百分点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年化)                            15.68%          -2.09 个百分点          16.06%    -1.14 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4.00%          -0.55 个百分点          12.40%    -0.77 个百分点
(未年化)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5.70%          -2.08 个百分点          16.08%    -1.14 个百分点
(年化)
       注:本行 201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在 2015 年上半年实施完毕,以本行 2014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11,424,894,787
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74 元(含税),并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每 10 股转增 2 股。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的规定,需
按调整后的股数重新计算各比较期间的每股收益。上表各比较期的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净额均按调整后的股数重新计算。
    截至披露前一交易日的公司总股本:14,308,676,139 股。
    报告期末至季度报告披露日股本是否因发行新股、增发、配股、股权激励行权、回购等原因发
生变化且影响所有者权益金额
    □是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货币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项   目                                                 2015 年 1-9 月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                                                                                             (7)
或有事项产生的损失                                                                                                 -
除上述各项以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1)
以上调整对所得税的影响
                         合   计                                                                                (14)
注:非经常性损益根据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的定义计算。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
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货币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项     目               2015 年 9 月 30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期末比上年末增减
一、吸收存款                                1,723,328            1,533,183             1,217,002             12.40%
其中:公司存款                              1,460,487            1,280,430             1,005,337             14.06%
      零售存款                               262,841               252,753               211,665              3.99%
二、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                      1,209,274            1,024,734               847,289             18.01%
其中:公司贷款                               779,519               639,739               521,639             21.85%
           一般性公司贷款                    765,965               627,326               509,301             22.10%
           贴现                               13,554                12,413                12,338              9.19%
      零售贷款                               293,264               282,096               238,816              3.96%
      信用卡应收账款                         136,491               102,899                86,834             32.65%
发放贷款和垫款减值准备                       (27,048)             (21,097)              (15,162)             28.21%
发放贷款和垫款净值                          1,182,226            1,003,637               832,127             17.79%
    根据央行《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调整金融机构存贷款统计口径的通知》(银发[2015]14 号),从 2015 年开始,非
存款类金融机构存放在存款类金融机构的款项纳入“各项存款”统计口径,存款类金融机构拆放给非存款类金融机
构的款项纳入“各项贷款”统计口径。按央行新的统计口径,2015 年 9 月 30 日存款总额为 21,567 亿元、贷款总额
为 12,656 亿元。
     2.2 补充财务比率
                                                                                                    (单位:%)
                   指标                        标准值       2015 年9 月30 日   2014 年12 月31 日   2013年12月31日
                          资本充足率           ≥10.5                  11.08              10.86              9.90
根据《商业银行资本管理
                          一级资本充足率        ≥8.5                   9.14                8.64             8.56
办法(试行)》
                          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    ≥7.5                   9.14                8.64             8.56
不良贷款率                                       ≤5                    1.34                1.02             0.89
拨备覆盖率                                     不适用                 166.97             200.90            201.06
拨贷比                                         不适用                   2.24                2.06             1.79
成本收入比(不含营业税)                       不适用                  32.14              36.33             40.77
存贷差                                         不适用                   4.87                5.01             4.47
净利差                                         不适用                   2.59                2.40             2.14
净息差                                         不适用                   2.73                2.57             2.31
                          人民币                ≥25                   64.23              52.51             50.00
流动性比例                外币                  ≥25                  106.95              82.49             44.33
                          本外币                ≥25                   66.98              53.21             49.56
流动性覆盖率                                    ≥70                  125.27              80.25           不适用
单一最大客户贷款占资本净额比率                  ≤10                    3.62                2.93             4.73
最大十家客户贷款占资本净额比率                 不适用                  21.71              19.77             20.88
正常类贷款迁徙率                               不适用                   4.91                4.74             4.78
关注类贷款迁徙率                               不适用                  18.87              20.16             37.77
次级类贷款迁徙率                               不适用                  54.00              55.68             43.61
可疑类贷款迁徙率                               不适用                  77.26              98.29             88.70
    注:监管指标根据监管口径列示。
    根据《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商业银行的流动性覆盖率应当于 2018 年底前达到 100%;
在过渡期内,应当于 2014 年底、2015 年底、2016 年底及 2017 年底前分别达到 60%、70%、80%、90%。
         2.3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358,049 户
前 10 名普通股东持股情况
                                                  持股                                                   质押或冻结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比例             持股总数
                                                                                   件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
                                    境内法人         49.56       7,092,077,555    2,115,881,039                -                 -
司-集团本级-自有资金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境内法人          6.11         874,552,320                  -              -                 -
-自有资金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境内法人          2.99         427,832,759                  -              -                 -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境内法人          2.27         324,779,969                  -              -                 -
-传统-普通保险产品
葛卫东                              境内自然人        1.65         235,670,000                  -        质押        176,136,000
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境内法人          1.26         180,177,500                  -              -                 -
深圳中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境内法人          1.20         171,959,948                  -              -                 -
华富基金-浦发银行-华富基金
-浦发银行-吉渊投资定增 2 号资     境内法人          0.50          71,855,029      71,855,029                 -                 -
产管理计划
易方达资产-浦发银行-易方达
资产-浦发银行-吉渊投资定增 1      境内法人          0.50          71,855,029      71,855,029                 -                 -
号资产管理计划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二组合              境内法人          0.44          62,456,159                  -              -                 -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无限售条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集团本级-自有资金             4,976,196,516   人民币普通股                      4,976,196,516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自有资金                             874,552,320   人民币普通股                        874,552,320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427,832,759   人民币普通股                        427,832,759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                   324,779,969   人民币普通股                        324,779,969
葛卫东                                                             235,670,000   人民币普通股                        235,670,000
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180,177,500   人民币普通股                        180,177,500
深圳中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171,959,948   人民币普通股                        171,959,948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二组合                                              62,456,159   人民币普通股                         62,456,159
工银瑞信基金-农业银行-工银瑞信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                48,553,700   人民币普通股                         48,553,700
南方基金-农业银行-南方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                        48,553,700   人民币普通股                         48,553,700
                                  1、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为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和
                                  一致行动人,“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集团本级-自有资金”、“中国平安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
                                  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自有资金”与“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
的说明
                                  保险产品”具有关联关系。
                                  2、本行未知其他股东间的关联关系,也未知其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      普通股股东葛卫东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 204,370,000 股,通过东方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
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 31,300,000 股,合计持有 235,670,000 股。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是     √否
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 比较式会计报表中变化幅度超过 30%以上项目的分析
     √适用        □不适用
                     项目名称                  变动比率                    变动原因分析
贵金属                                            38.46%   交易性黄金租赁应收款增加
存放同业款项                                      61.21%   存放银行同业款项增加
拆出资金                                         127.28%   拆放银行同业款项增加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31.82%)   投资结构调整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42.35%   从境内银行业买入返售债券增加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48.69%)   投资结构调整
投资性房地产                                      31.82%   基期数小,上年末为 1.10 亿元
递延所得税资产                                    37.06%   准备金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增加
其他资产                                          51.26%   在建工程、抵债资产、清算在途资金等增加
向中央银行借款                                    30.72%   向中央银行再贴现融资规模增加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73.42%   交易性黄金租赁应付款增加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100.00%)   同业负债结构调整
应付职工薪酬                                      32.14%   人员、规模和业绩增长导致人工费用增加
应付账款                                          48.01%   应付无追索保理款项增加
应付债券                                         360.66%   新增发行同业存单
其他负债                                          58.97%   清算在途资金等增加
                                                           投行、托管、理财、结算、黄金租赁、银行卡等手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53.00%
                                                           续费收入增加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259.26%   基期数小,上年同期为 0.27 亿元
汇兑损益                                       (977.36%)   基期数小,上年同期为-0.53 亿元
资产减值损失                                     105.49%   贷款规模增加,储备增加
营业外收入                                      (30.00%)   基期数小,上年同期为 0.30 亿元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3.2.1 非标意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2.2 公司存在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2.3 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签署和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2.4 其他重大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于 2014 年 8 月 4 日召开的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平安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优先股方案的议案》及《关于修订<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
       案》等相关议案。
           2015 年 9 月 1 日,本公司收到《中国银监会关于平安银行非公开发行优先股及修改公司章程的
       批复》(银监复【2015】539 号),中国银监会同意本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2 亿股的优先股,募
       集金额不超过 200 亿元人民币,并按照有关规定计入本公司其他一级资本。同时,核准本公司修订
       后的《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本次非公开发行优先股方案尚须经中国证监会核准。
           有关具体内容请见本公司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
       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3.3 公司或持股 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事项      承诺人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中国平安拟以其所持的90.75%原平安银行股份及269,005.23万
                          元现金认购本行非公开发行的1,638,336,654股股份(本次重大资产
                          重组)时承诺:
                              1、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在中国平安作为深发展的控股
                          股东期间,针对中国平安以及中国平安控制的其他企业未来拟从事
                          或实质性获得深发展同类业务或商业机会,且该等业务或商业机会
                 中国平
                          所形成的资产和业务与深发展可能构成潜在同业竞争的情况,中国
                 安保险
资产重组时所作           平安以及中国平安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从事与深发展相同或相近 2011 年 7              正在履行
                 (集团)                                                                          —
承诺                     的业务,以避免与深发展的业务经营构成直接或间接的竞争。     月 29 日             之中
                 股份有
                             2、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就中国平安及中国平安控制
                 限公司
                         的其他企业与深发展之间发生的构成深发展关联交易的事项,中国
                          平安及中国平安控制的其他企业将遵循市场交易的公开、公平、公
                          正的原则,按照公允、合理的市场价格与深发展进行交易,并依据
                          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决策程序,依法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中国平安保证中国平安及中国平安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
                          通过与深发展的交易取得任何不正当的利益或使深发展承担任何
                            不正当的义务。
                                3、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在中国平安作为深发展的控股
                            股东期间,将维护深发展的独立性,保证深发展在人员、资产、财
                            务、机构、业务等方面与中国平安以及中国平安控制的其他企业彼
                            此间独立。
                                中国平安就认购本行非公开发行1,323,384,991股新股承诺,自
                            新增股份上市之日(2014年1月9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但是,在适用法律许可的前提下,在中国平安关联机构(即在任何
                                                                                          2013年                  正在履行
                            直接或间接控制中国平安、直接或间接受中国平安控制、与中国平               三年内
                   中国平                                                                 12月31日                之中
                            安共同受他人控制的人)之间进行转让不受此限。锁定期满之后,
首次公开发行或 安 保 险
                       中国平安可以按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处置本
再融资时所作承 (集团)
                       次发行的股份。
诺             股份有
                   限公司       中国平安就其认购本行非公开发行210,206,652股新股承诺,自
                            新增股份上市之日(2015年5月21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2015年                     正在履行
                            该等股份,在限售期内既不在非关联企业间出售转让,也不在关联               三年内
                                                                                       5月21日                    之中
                            企业间转让处分,也不就该限售股份作出其他任何权益处分的安
                            排。
其他对公司中小
                   —           —                                                        —         —           —
股东所作承诺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是
未完成履行的具
体原因及下一步                                                   不适用
计划(如有)
          3.4 对 2015 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
     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其他需说明的重大事项
          3.5.1 本行所持金融债券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末,本行所持金融债券(政策性银行债、各类普通金融债、次级金融债,不含企业债)
     账面价值为 1,182 亿元,其中面值最大的十只金融债券有关情况如下:
                                                                                     (货币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债券名称                      面值           票面年利率(%)          到期日                 减值准备
     2010 年政策性银行债券                   3,860              2.59%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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