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米奥兰特商务会展股份有限公司
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被保荐公司简称:米奥会展 | |||
保荐代表人姓名:江岚 | 联系电话:15921889012 | |||
保荐代表人姓名:金炜 | 联系电话:13816032324 | |||
现场检查人员姓名:江岚、金炜 | ||||
现场检查对应期间:2021年度; | ||||
现场检查时间:2022年1月3日、2022年1月10日 | ||||
一、现场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意见 | |||
(一)公司治理 | 是 | 否 | 不适用 | |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章程、“三会”规则及其他内部管理制度、“三会”运作资料;了解公司管理层的任职情况;查询公司股权结构及主要股东持股情况;对公司实际控制人、部分高管及其他相关人员进行访谈等。 | ||||
1.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是否完备、合规 | √ | |||
2.公司章程和三会规则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 √ | |||
3.三会会议记录是否完整,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及会议内容等要件是否齐备,会议资料是否保存完整 | √ | |||
4.三会会议决议是否由出席会议的相关人员签名确认 | √ | |||
5.公司董监高是否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相关业务规则履行职责 | √ | |||
6.公司董监高如发生重大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 √ | |||
7.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如发生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 √ | |||
8.公司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是否独立 | √ | |||
9.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不存在同业竞争 | √ | |||
(二)内部控制 | ||||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内部审计人员的任职情况、审计委员会及内部审计部门工作开展资料,对相关人员进行访谈等。 | ||||
1.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计部门 | √ | |||
2.是否在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 | √ |
部审计部门(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适用) | |||
3.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的人员构成是否合规 | √ | ||
4.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内部审计部门提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等(中小企业板和创业板上市公司适用) | √ | ||
5.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工作进度、质量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中小企业板和创业板上市公司适用) | √ | ||
6.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等(中小企业板和创业板上市公司适用) | √ | ||
7.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一次审计 | √ | ||
8.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二个月内向审计委员会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中小企业板和创业板上市公司适用) | √ | ||
9.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二个月内向审计委员会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中小企业板和创业板上市公司适用) | √ | ||
10.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中小企业板和创业板上市公司适用) | √ | ||
11.从事风险投资、委托理财、套期保值业务等事项是否建立了完备、合规的内控制度 | √ | ||
(三)信息披露 | |||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公告文件、相关“三会”运作资料,对信息披露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人员进行访谈等。 | |||
1.公司已披露的公告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 | √ | ||
2.公司已披露的内容是否完整 | √ | ||
3.公司已披露事项是否未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取得重要进展 | √ | ||
4.是否不存在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 √ | ||
5.重大信息的传递、披露流程、保密情况等是否符合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 √ | ||
6.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是否及时在本所互动易网站刊载 | √ | ||
(四)保护公司利益不受侵害长效机制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 |||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公告文件、相关“三会”运作资料,查阅大额关联方资金往来凭证及相关内控记录文件等。 | |||
1.是否建立了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直接 | √ |
或者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制度 | |||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是否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情形 | √ | ||
3.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 √ | ||
4.关联交易价格是否公允 | √ | ||
5.是否不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情形 | √ | ||
6.对外担保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 √ | ||
7.被担保方是否不存在财务状况恶化、到期不清偿被担保债务等情形 | √ | ||
8.被担保债务到期后如继续提供担保,是否重新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 | √ | ||
(五)募集资金使用 | |||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首发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使用台账;实地查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情况;对公司部分高管及相关人员进行访谈等。 | |||
1.是否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 √ | ||
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是否有效执行 | √ | ||
3.募集资金是否不存在第三方占用或违规进行委托理财等情形 | √ | ||
4.是否不存在未履行审议程序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置换预先投入、改变实施地点等情形 | √ | ||
5.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者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偿还银行贷款的,公司是否未在承诺期间进行风险投资 | √ | ||
6.募集资金使用与已披露情况是否一致,项目进度、投资效益是否与招股说明书等相符 | √ | ||
7.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风险 | √ | ||
(六)业绩情况 |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同行业分析报告,了解公司经营环境,访谈管理层相关人员等。
1.业绩是否存在大幅波动的情况 | √ | ||
2.业绩大幅波动是否存在合理解释 | √ | ||
3.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公司业绩是否不存在明显异常 | √ | ||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 |||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招股说明书、公司公告,访谈相关人员等。 |
1.公司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 √ | ||
2.公司股东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 √ | ||
(八)其他重要事项 | |||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大额资金往来、重大合同文件;对公司高管、相关财务人员进行访谈;浏览相关行业报道、了解公司经营环境;查阅同行业上市公司对外披露资料等。 | |||
1.是否完全执行了现金分红制度,并如实披露 | √ | ||
2.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否合法合规,并如实披露 | √ | ||
3.大额资金往来是否具有真实的交易背景及合理原因 | √ | ||
4.重大投资或者重大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或者风险 | √ | ||
5.公司生产经营环境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或者风险 | √ | ||
6.前期监管机构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是否已按相关要求予以整改 | √ | ||
二、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及说明 | |||
针对(四)保护公司利益不受侵害长效机制的建立和执行情况第3条说明:除关键管理人员报酬、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新增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外无其他关联交易。关键管理人员报酬根据薪酬委员会确定,未作为关联交易进行审议。 针对(五)募集资金使用第6条说明:浙江米奥兰特商务会展股份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由于疫情影响部分无法按公司计划完成实施,将“营销服务网络及信息化建设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调整到2022年10月21日,除上述调整外,其他募集资金使用与招股说明书披露情况一致。项目进度、投资效益受新冠疫情影响,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主动放缓投资进度,后续视全球疫情控制情况推进,与招股说明书披露情况不一致,但已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等公告中披露,与公司的信息披露情况一致。 针对(八)其他重要事项第5条说明:受全球疫情影响,无法举办线下展会,公司开展主营业务受重大影响。公司已积极开拓线上展览业务,对冲不利影响。 |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米奥兰特商务会展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江 岚
金 炜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