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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发环境:城发环境第六届监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1-22

证券代码:000885 证券简称:城发环境 公告编号:2022-008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1月18日以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形式发出。

(二)召开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2022年1月21日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

(三)会议出席情况:会议应参加监事3名,实际参加监事3名。

(四)参加会议的监事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主要内容为:

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组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法律法规”)的

相关规定,经过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后,监事会认为,公司拟通过向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启迪环境”)全体股东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的方式换股吸收合并启迪环境(以下简称“本次合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及各项实质条件。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关于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主要内容为: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并经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充分自查论证后,监事会认为,公司拟通过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的方式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发行前总股本的30%,募集资金规模预计不超过18亿元(以下简称“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及各项实质条件。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逐项审议《关于调整后的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本次合并的具体方案如下:

1.本次合并方案概述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事项获得通过。主要内容:城发环境拟以发行股份方式换股吸收合并启迪环境,即城发环境向启迪环境的所有换股股东发行股份,交换该等股东所持有的启迪环境股份。

本次合并完成后,启迪环境将终止上市并注销法人资格,城发环境将承继及承接启迪环境的全部资产、负债、业务、人员、合同及其他一切权利与义务。城发环境因本次合并所发行的股份将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主板上市流通。

同时,城发环境拟采用询价方式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以本次合并的成功实施为前提,但本次合并不以募集配套资金的成功实施为前提,最终募集配套资金成功与否不影响本次合并的实施。

2.本次合并的具体方案

(1)换股吸收合并双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事项获得通过。

主要内容:本次合并的合并方为城发环境,被合并方为启迪环境。

(2)换股发行股份的种类及面值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事项获得通过。

主要内容:城发环境因本次合并发行的股份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1.00元。

(3)换股对象及合并实施股权登记日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事项获得通过。主要内容:本次合并的发行对象为合并实施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启迪环境全体换股股东,即于合并实施股权登记日,未申报、部分申报、无权申报或无效申报行使现金选择权的启迪环境股东持有的启迪环境股份,以及现金选择权提供方因提供现金选择权而持有的启迪环境股份(但城发环境或其下属公司作为现金选择权提供方的除外),将全部按照换股比例转换为城发环境因本次合并发行的股份。本次合并双方董事会将在本次合并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另行公告合并实施股权登记日。

(4)定价依据、换股价格及换股比例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事项获得通过。主要内容:根据《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90%。市场参考价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或者1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换股吸收合并涉及上市公司的,上市公司的股份定价及发行按照前述规定执行。本次合并中,城发环境换股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120个交易日的股票交易均价,即10.35元/股,若城发环境自定价基准日起至换股日(包括首尾两日)发生派送现金股利、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换股价格将作相应调整。启迪环境换股价格为以定价基准日前120个交易日的股票交易均价为基础溢价10%,即5.07元/股,若启迪环境自定价基准日起至换股日(包括首尾两日)发生派送现金股利、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

息事项,则上述换股价格将作相应调整。每1股启迪环境股份可以换得城发环境股份数=启迪环境的换股价格/城发环境的换股价格(计算结果按四舍五入保留四位小数)。根据上述公式,启迪环境与城发环境的换股比例为1:0.4899,即每1股启迪环境股份可以换得0.4899股城发环境股份。

自定价基准日至换股日(包括首尾两日),除合并双方任一方发生派送现金股利、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或者发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的要求须对换股价格进行调整的情形外,换股比例在任何其他情形下均不作调整。

(5)换股发行股份的数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事项获得通过。

主要内容:截至目前,城发环境的股份总数为642,078,255股,在不考虑异议股东行使现金选择权的情况下,参与本次合并项下换股的启迪环境股份为1,430,578,784股。参照本次换股比例计算,城发环境为本次合并发行的股份数量合计为700,840,547股(向上取整)。

若合并双方任何一方自定价基准日起至换股日(包括首尾两日)发生派送现金股利、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换股发行的股份数量将作相应调整。

启迪环境换股股东取得的城发环境股份应当为整数,如其所持有的启迪环境股份数量乘以换股比例后的数额不是整数,则按照其小数点后尾数大小排序,向每一位股东依次发放一股,直至实际换股数与计划发行股数一致。如遇尾数相同者多于剩余股数时则采取计算机系统随机发放的方式,直至实际换股数与计划发

行股数一致。

(6)换股发行股份的上市地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事项获得通过。主要内容:城发环境为本次合并发行的股份将在深交所主板上市流通。

(7)异议股东权利保护机制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事项获得通过。主要内容:

1)城发环境异议股东的保护机制城发环境异议股东指在参加城发环境为表决本次合并而召开的股东大会上就关于本次合并方案的相关议案及逐项表决的各项子议案和就关于本次合并双方签订合并协议的相关议案表决时均投出有效反对票,并且一直持续持有代表该反对权利的股份直至城发环境异议股东收购请求权实施日,同时在规定时间里履行相关申报程序的城发环境的股东。

为保护城发环境股东利益,减少本次合并后城发环境股价波动对投资者的影响,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合并中将赋予城发环境异议股东收购请求权。城发环境及/或其指定的无关联第三方向城发环境异议股东提供收购请求权,收购请求权提供方将在审议本次合并的股东大会召开前确定并公告。在此情况下,城发环境异议股东不得再向任何同意本次合并的城发环境的股东主张收购请求权。

城发环境异议股东收购请求权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120个交易日的股票交易均价,即10.35元/股。若城发环境自定价基准日至收购请求权实施日(包括首尾

两日)发生派送现金股利、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收购请求权价格将做相应调整。行使收购请求权的城发环境异议股东,可就其有效申报的每一股城发环境股份,在收购请求权实施日,获得由收购请求权提供方按照收购请求权价格支付的现金对价,同时将相对应的股份过户到收购请求权提供方名下。收购请求权提供方应当于收购请求权实施日受让城发环境异议股东行使收购请求权的全部城发环境股份,并相应支付现金对价。

登记在册的城发环境异议股东行使收购请求权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①在城发环境关于本次合并的股东大会上就关于本次合并方案的相关议案及逐项表决的各项子议案和就关于本次合并双方签订合并协议的相关议案表决时均投出有效反对票;

②自城发环境审议本次合并的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起,作为有效登记在册的城发环境股东,持续持有代表该反对权利的股份直至收购请求权实施日;

③在收购请求权申报期内成功履行相关申报程序。满足上述条件的股东仅有权就其投出有效反对票的股份申报行使收购请求权。城发环境异议股东在本次城发环境换股吸收合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之后发生股份卖出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被司法强制扣划等)的,享有收购请求权的股份数量相应减少;城发环境异议股东在本次城发环境换股吸收合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之后发生股份买入行为的,享有收购请求权的股份数量不增加,该等股份不享有收购请求权。

持有以下股份的登记在册的城发环境异议股东无权就其所持股份主张行使收购请求权:

①存在权利限制的城发环境股份,如已设定了质押、其他第三方权利或被司法冻结等法律法规限制转让的股份;

②其合法持有人以书面形式向城发环境承诺放弃城发环境异议股东收购请求权的股份;

③其他根据适用法律不得行使收购请求权的股份。

已提交城发环境股份作为融资融券交易担保物的城发环境异议股东,须在收购请求权申报期截止日前将城发环境股份从证券公司客户信用担保账户划转到其普通证券账户中,方能行使收购请求权。已开展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的城发环境异议股东,须在收购请求权申报期截止日前及时办理完提前购回手续,方可行使收购请求权。

如果本次合并方案未能获得本次合并双方股东大会或相关政府部门的批准或核准,导致本次合并最终不能实施,则城发环境异议股东不能行使收购请求权,也不能就此向本次合并双方主张任何赔偿或补偿。

关于收购请求权的详细安排(包括但不限于收购请求权实施日、收购请求权的申报、结算和交割等)将由城发环境与收购请求权提供方协商一致后确定,并将依据法律法规以及深交所的规定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2)启迪环境异议股东的保护机制

启迪环境异议股东指在参加启迪环境为表决本次合并而召开的股东大会上就关于本次合并方案的相关议案及逐项表决的各项子议案和就关于本次合并双方签订合并协议的相关议案表决时均投出有效反对票,并且一直持续持有代表该反对权利的股份直至启迪环境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实施日,同时在规定时间里履行相关申报程序的启迪环境的股东。

为充分保护启迪环境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本次合并将赋予启迪环境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城发环境及/或其指定的无关联第三方向启迪环境异议股东提供现金选择权,现金选择权提供方将在审议本次合并的股东大会召开前

确定并公告。在此情况下,启迪环境异议股东不得再向启迪环境或任何同意本次合并的启迪环境的股东主张现金选择权。启迪环境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120个交易日的股票交易均价,即4.61元/股。若启迪环境自定价基准日至现金选择权实施日(包括首尾两日)发生派送现金股利、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现金选择权价格将做相应调整。行使现金选择权的启迪环境异议股东,可就其有效申报的每一股启迪环境股份,在现金选择权实施日,获得由现金选择权提供方按照现金选择权价格支付的现金对价,同时将相对应的股份过户到现金选择权提供方名下。现金选择权提供方应当于现金选择权实施日受让启迪环境异议股东行使现金选择权的全部启迪环境股份,并相应支付现金对价。现金选择权提供方通过现金选择权而受让的启迪环境股份(但城发环境或其下属公司作为现金选择权提供方的除外),将在本次合并方案实施日全部按换股比例转换为城发环境为本次合并所发行的股份。

登记在册的启迪环境异议股东行使现金选择权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①在启迪环境关于本次合并的股东大会上就关于本次合并方案的相关议案及逐项表决的各项子议案和就关于本次合并双方签订合并协议的相关议案表决时均投出有效反对票;

②自启迪环境审议本次合并的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起,作为有效登记在册的启迪环境股东,持续持有代表该反对权利的股份直至现金选择权实施日;

③在现金选择权申报期内成功履行相关申报程序。满足上述条件的股东仅有权就其投出有效反对票的股份申报行使现金选择权。启迪环境异议股东在本次启迪环境换股吸收合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之后发生股份卖出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被司法强制扣划等)的,享有现金选择权的股份数量相应减少;启迪环境异议股

东在本次启迪环境换股吸收合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之后发生股份买入行为的,享有现金选择权的股份数量不增加,该等股份不享有现金选择权。

持有以下股份的登记在册的启迪环境异议股东无权就其所持股份主张行使现金选择权:

①存在权利限制的启迪环境股份,如已设定了质押、其他第三方权利或被司法冻结等法律法规限制转让的股份;

②其合法持有人以书面形式向启迪环境承诺放弃启迪环境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的股份;

③其他根据适用法律不得行使现金选择权的股份。上述无权主张现金选择权的股份将于换股日按照换股比例转换成城发环境本次发行的股份。

已提交启迪环境股份作为融资融券交易担保物的启迪环境异议股东,须在现金选择权申报期截止日前将启迪环境股份从证券公司客户信用担保账户划转到其普通证券账户中,方能行使现金选择权。已开展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的启迪环境异议股东,须在现金选择权申报期截止日前及时办理完提前购回手续,方可行使现金选择权。

如果本次合并方案未能获得本次合并双方股东大会或相关政府部门的批准或核准,导致本次合并最终不能实施,则启迪环境异议股东不能行使现金选择权,也不能就此向本次合并双方主张任何赔偿或补偿。

关于现金选择权的详细安排(包括但不限于现金选择权实施日、现金选择权的申报、结算和交割等)将由启迪环境与现金选择权提供方协商一致后确定,并将根据法律法规以及深交所的规定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3)城发环境异议股东收购请求权价格的调整机制

①调整对象

调整对象为城发环境异议股东收购请求权价格。

②可调价期间

城发环境审议通过本次合并的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日至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合并前。

③可触发条件

A.向上调整

a.可调价期间内,深证综指(399106.SZ)在任一交易日前的连续20个交易日中有至少10个交易日收盘点数较定价基准日前一个交易日的收盘点数涨幅超过20%;且在该交易日前城发环境每日的交易均价在连续20个交易日中有至少10个交易日较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城发环境的交易均价涨幅超过20%;

b.可调价期间内,道路运输业指数(883159.WI)在任一交易日前的连续20个交易日中有至少10个交易日收盘点数较定价基准日前一个交易日的收盘点数涨幅超过20%;且在该交易日前城发环境每日的交易均价在连续20个交易日中有至少10个交易日较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城发环境的交易均价涨幅超过20%。

B.向下调整

a.可调价期间内,深证综指(399106.SZ)在任一交易日前的连续20个交易日中有至少10个交易日收盘点数较定价基准日前一个交易日的收盘点数跌幅超过20%;且在该交易日前城发环境每日的交易均价在连续20个交易日中有至少10个交易日较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城发环境的交易均价跌幅超过20%;

b.可调价期间内,道路运输业指数(883159.WI)在任一交易日前的连续20个交易日中有至少10个交易日收盘点数较定价基准日前一个交易日的收盘点数

跌幅超过20%;且在该交易日前城发环境每日的交易均价在连续20个交易日中有至少10个交易日较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城发环境的交易均价跌幅超过20%。

④调整机制及调价基准日

当上述调价触发情况首次出现时,城发环境在调价触发条件成就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召开董事会审议决定是否按照价格调整方案对城发环境异议股东收购请求权价格进行调整。可调价期间内,城发环境仅对异议股东收购请求权价格进行一次调整,若城发环境已召开董事会审议决定对异议股东收购请求权价格进行调整,再次触发价格调整条件时,不再进行调整;若城发环境已召开董事会决定不对异议股东收购请求权价格进行调整,再次触发价格调整条件时,不再进行调整。调价基准日为城发环境上述触发条件成就之日的次一交易日。调整后的城发环境异议股东收购请求权价格为调价基准日前120个交易日的股票交易均价。4)启迪环境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价格的调整机制

①调整对象

调整对象为启迪环境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价格。

②可调价期间

启迪环境审议通过本次合并的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日至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合并前。

③可触发条件

A.向上调整

a.可调价期间内,深证综指(399106.SZ)在任一交易日前的连续20个交易日中有至少10个交易日收盘点数较定价基准日前一个交易日的收盘点数涨幅超过20%;且在该交易日前启迪环境每日的交易均价在连续20个交易日中有至少10

个交易日较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启迪环境的交易均价涨幅超过20%;

或b.可调价期间内,证监会生态环保和治理指数(883180.WI)在任一交易日前的连续20个交易日中有至少10个交易日收盘点数较定价基准日前一个交易日的收盘点数涨幅超过20%;且在该交易日前启迪环境每日的交易均价在连续20个交易日中有至少10个交易日较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启迪环境的交易均价涨幅超过20%。B.向下调整a.可调价期间内,深证综指(399106.SZ)在任一交易日前的连续20个交易日中有至少10个交易日收盘点数较定价基准日前一个交易日的收盘点数跌幅超过20%;且在该交易日前启迪环境每日的交易均价在连续20个交易日中有至少10个交易日较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启迪环境的交易均价跌幅超过20%;或b.可调价期间内,证监会生态环保和治理指数(883180.WI)在任一交易日前的连续20个交易日中有至少10个交易日收盘点数较定价基准日前一个交易日的收盘点数跌幅超过20%;且在该交易日前启迪环境每日的交易均价在连续20个交易日中有至少10个交易日较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启迪环境的交易均价跌幅超过20%。

④调整机制及调价基准日

当上述调价触发情况首次出现时,启迪环境在调价触发条件成就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召开董事会审议决定是否按照价格调整方案对启迪环境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价格进行调整。可调价期间内,启迪环境仅对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价格进行一次调整,若启迪环境已召开董事会审议决定对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价格进

行调整,再次触发价格调整条件时,不再进行调整;若启迪环境已召开董事会决定不对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价格进行调整,再次触发价格调整条件时,不再进行调整。

调价基准日为上述触发条件成就之日的次一交易日。调整后的启迪环境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价格为启迪环境调价基准日前120个交易日的股票交易均价。

(8)债权债务处置及债权人权利保护机制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事项获得通过。

主要内容:城发环境及启迪环境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债权人通知、公告及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程序,并将根据各自债权人于法定期限内提出的要求自行或促使第三方向各自债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为其另行提供担保。合并双方所有未予偿还的债务在本次合并完成后将由城发环境承继。

(9)过渡期安排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事项获得通过。

主要内容:在本次合并的过渡期内,合并双方应当,并且应当促使其各个下属企业:

1)除事先披露且对方未书面提出异议外,在正常业务过程中遵循以往运营惯例和经营方式持续独立经营,且不会进行任何异常交易或引致任何异常债务;

2)尽最大努力维护构成主营业务的所有资产保持良好状态,持续维持与政府主管部门、客户、员工和其他相关方的所有良好关系;

3)制作、整理及保管好各自的文件资料,及时缴纳有关税费。在过渡期内,本次合并双方的任何一方应主动应对对方的合理请求,及时向对方提供有关资产、

财务账簿、会议记录、重大债权债务等相关文件。在确有必要的情况下,一方在业务的开展过程中需要另一方予以配合(包括但不限于提供相关资料、出具说明、共同向主管部门开展申报行为等),则另一方对此予以积极配合。

(10)相关资产过户或交付的安排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事项获得通过。主要内容:

1)资产交割自交割日起,启迪环境所有资产的所有权(包括但不限于所有物业、商标、专利、特许经营权、在建工程等资产,如有)和与之相关的权利、利益和负债,均由城发环境享有和承担。启迪环境同意自交割日起将协助城发环境办理启迪环境所有要式财产(指就任何财产而言,法律为该等财产权利或与该等财产相关的权利设定或转移规定了特别程序,包括但不限于土地、房产、车船、商标、专利等)由启迪环境转移至城发环境名下的变更手续。启迪环境承诺将采取一切行动或签署任何文件,或应城发环境要求(该要求不得被不合理地拒绝)采取一切行动或签署任何文件以使得前述资产、负债和业务能够尽快过户至城发环境名下。城发环境应办理上述相关资产的变更登记手续,如由于变更登记手续等原因而未能履行形式上的移交手续,不影响城发环境对上述资产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本次合并完成后,启迪环境分公司归属于城发环境,并变更登记为城发环境的分公司;启迪环境所持子公司股权归属于城发环境,并变更登记为城发环境的子公司。2)债务承继除基于债权人于法定期限内提前清偿要求而提前清偿的债务外,本次合并双

方所有未予偿还的债务在本次合并完成后将由城发环境直接承继。3)合同承继在本次合并完成日之后,启迪环境在其签署的一切有效的合同/协议下的权利、义务及权益的合同主体变更为城发环境。4)资料交接启迪环境应当于交割日将其开立的所有银行账户资料、预留印鉴以及启迪环境的所有印章移交予城发环境。启迪环境应当自交割日起,向城发环境移交对其后续经营有重要影响的任何及全部文件,该等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启迪环境自成立以来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文件、启迪环境自成立以来的所有组织性文件及工商登记文件、启迪环境自成立以来获得的所有政府批文、启迪环境自成立以来所有与政府部门的往来函件(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决定、决议)、启迪环境自成立以来的纳税文件、启迪环境自成立以来的会计档案(包括但不限于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及其他会计资料)等。5)股票过户城发环境应当在换股日将作为本次合并对价而向启迪环境股东发行的股份登记至启迪环境股东名下。启迪环境股东自新增股份登记于其名下之日起,成为城发环境的股东。

6)便利管理或交割为了便利管理或交割,启迪环境的负债将由城发环境直接承继并进行交割;启迪环境的资产、业务、人员、合同等,经城发环境与启迪环境认可后,可以转入一个或多个平台公司并进行交割。

(11)员工安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事项获得通过。主要内容:本次合并完成后,城发环境员工的劳动关系不变,劳动合同继续由城发环境履行,劳动合同项下的任何及全部权利和义务将由城发环境继续享有和承担;启迪环境员工的劳动合同由城发环境或承接平台履行,劳动合同项下的任何及全部权利和义务将由城发环境或承接平台享有和承担。合并双方将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分别召开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审议本次合并涉及的员工安置方案。

(12)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事项获得通过。主要内容:除经合并双方各自股东大会批准进行的利润分配方案之外,城发环境及启迪环境截至换股日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城发环境的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3.决议有效期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事项获得通过。主要内容:本次合并的决议有效期为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如果公司于该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合并的批准或核准文件,则本次决议的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合并完成日。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逐项审议通过。

(四)逐项审议《关于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具体方案如下:

1.发行股票种类和面值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事项获得通过。主要内容: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中拟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2.发行方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事项获得通过。主要内容: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方式为非公开发行。

3.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事项获得通过。主要内容:公司拟通过询价的方式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发行对象以现金方式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发行对象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投资者等。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以其管理的2只以上基金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在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核准批文后,由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与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的原则确定。

4.定价基准日及发行价格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事项获得通过。主要内容: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定价基准日为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

最终发行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合并及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以下合称“本次交易”)的核准批文后,由董事会与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根据发行对象的申购报价情况,遵循价格优先原则确定。

本次配套募集资金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包括首尾两日)发生派送现金股利、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相应调整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

5.配套募集资金金额及发行数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事项获得通过。

主要内容: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18亿元,且不超过公司吸收合并启迪环境交易金额的100%。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的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城发环境股本总额的30%。

在该范围内,最终募集配套资金金额及最终发行数量将在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募集配套资金方案基础上,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包括首尾两日)发生派送现金股利、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相应调整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数量。

6.募集配套资金用途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事项获得通过。主要内容: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18亿元,募集资金用于偿还有息债务、补充流动资金、支付本次交易费用等。

7.锁定期安排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事项获得通过。主要内容:特定投资者所认购的股份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完成后,由于公司送股、转增股本或配股等原因增持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约定。限售期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若监管机构对配套融资发行股票发行对象的限售期进行调整,则公司对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票的限售期也将作相应调整。

8.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事项获得通过。主要内容:城发环境在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均由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完成后城发环境的新老股东按照其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9.上市地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事项获得通过。主要内容: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的股票拟在深交所上市。

10.决议有效期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事项获得通过。主要内容: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决议有效期为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如果公司于该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准或核准文件,则本次决议的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完成日。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逐项审议通过。

(五)关于《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二次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主要内容为:就本次交易,公司于2021年1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于2021年7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修订稿)》。根据相关情况及方案的变化,公司依据《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等相关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制了《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二次修订稿)》及其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关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与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之换股吸收合并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主要内容为:公司与启迪环境于2021年7月22日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与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之换股吸收合并协议》,鉴于相关情况变化并经友好协商,为进一步明确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公司提请监事会同意与启迪环境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与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之换股吸收合并协议之补充协议》,对本次合并的方案、城发环境异议股东的收购请求权、启迪环境异议股东的现金选择权以及本次合并完成后存续公司的公司治理和激励机制及公司名称等事项进行了补充约定。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七)关于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主要内容为:启迪环境2020年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资产总额占城发环境同期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启迪环境2020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占城发环境同期经审计的营业收入的比例达到50%以上;启迪环境2020年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资产净额占城发环境同期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且超过5,000万元。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换股吸收合并预计构成城发环境重大资产重组。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八)关于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获得通过。本议案主要内容为:鉴于本次交易对方启迪环境的总经理黄新民在过去12个月内曾为公司副总经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启迪环境构成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九)关于本次合并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及四十三条规定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主要内容为:经公司监事会审慎判断,本次合并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及四十三条的规定。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关于本次合并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主要内容为:经公司监事会审慎判断,本次合并符合《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的相关规定。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一)关于本次合并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主要内容为:经公司监事会审慎判断,本次合并不构成《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二)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有效性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主要内容为:经公司监事会审慎判断,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履行了截至目前阶段必需的法定程序,就本次交易向深交所等监管机构提交的法律文件合法有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三)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未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主要内容为:监事会认为,在分别剔除同期大盘因素(深证综指,399106.SZ)和同期行业板块因素(证监会道路运输行业指数,883159.WI)后,公司股票在停牌前20个交易日内累计涨跌幅及在修订后的本次交易方案公告前20个交易日内累计涨跌幅均未超过20%,股票价格波动未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规定的相关标准,公司股票在可能影响股价的敏感信息公布前20个交易日内累计涨跌幅不构成异常波动。

三、备查文件

经参加表决的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及附件。特此公告。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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