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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昌科技: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19

江苏协昌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江苏协昌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将该分配预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3,386,244.34元,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648,454,332.70元,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344,584,955.75元。根据利润分配应以母公司的可供分配利润及合并报表的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原则,公司2023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44,584,955.75元。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同时鉴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结合公司经营现状、盈利情况,在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更好地兼顾全体股东共同分享公司经营成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现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73,333,334股为基数,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39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7,526,666.83元(含税)。本次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入下一年度。

本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

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决策程序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意见2024年4月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此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审议意见

2024年4月1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

3、监事会审议意见

2024年4月17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发展规划相匹配,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并充分考虑了外部宏观经济环境因素、公司所处行业的情况特点以及公司自身的实际情况,具备合法性、合规性,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为投资者创造更大的价值,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其他事项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公司当前实际经营、现金流状况、资本公积及未来发展情况等因素作出的,充分考虑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为了更好的回报股东,与股东共享公司发展成果,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和内幕知情人的范围,

并对相关内幕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3、本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经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江苏协昌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4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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