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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昌科技: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19

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BeijingDahuaInternationalCertifiedPublicAccountants(LimitedLiabilityPartnership)

江苏协昌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北京大华核字[2024]00000043号

江苏协昌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23年度)

目录页次
一、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1-2
二、江苏协昌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1-7

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31号五层519A[100071]电话:86(10)68278880传真:86(10)68238100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北京大华核字[2024]00000043号江苏协昌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江苏协昌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协昌科技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

一、董事会的责任

协昌科技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协昌科技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协昌科技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询问、检查、重新计算以

北京大华核字[2024]00000043号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鉴证结论我们认为,协昌科技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协昌科技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四、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本报告仅供协昌科技公司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报告作为协昌科技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赵焕琪
中国注册会计师:
张晔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七日

专项报告第

江苏协昌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1200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8月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1,833.3334万股,每股面值

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

51.88元。截至2023年

日止,本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共募集资金951,133,367.92元,扣除发行费用103,184,740.31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847,948,627.61元。

截止2023年8月14日,本公司上述发行股票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3]000501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截止2023年

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结存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江苏协昌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的修订议案经本公司2023年第三届第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并业经本公司

项目金额
募集资金总额951,133,367.92
减:承销佣金及保荐费84,836,004.15
收到募集资金总额866,297,363.77
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支出
减:发行费用支出16,082,641.51
减: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支出230,000,000.00
减:投资现金管理产品余额439,500,000.00
减:专户银行手续费支出126.08
加:投资现金管理产品收益2,961,611.89
加: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761,234.23
期末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184,437,442.30

专项报告第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在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张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暨阳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港口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张家港支行营业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凤凰支行、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2023年

月连同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上述8家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与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半年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次。

根据本公司与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单次或十二个月内累计从募集资金存款户中支取的金额达到人民币5,000.00万元(按照孰低原则在5,00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20%之间确定)的,公司应当以书面形式知会保荐代表人。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账号初时存放金额截止日余额存储方式
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张支行8018288813329110,230,980.8030,525,022.79活期方式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暨阳支行38706273001300018007670,888,263.5471,451,547.52活期方式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811200108286596888830,000,000.0030,224,639.83活期方式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64084853099,392,887.6429,597,401.79活期方式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港口支行505379623398110,000,000.0022,876.02活期方式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张家港支行营业部75120122000670309180,000,000.00697,861.39活期方式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凤凰支行10528101040016858165,785,231.794,650.44活期方式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51113700001505100,000,000.0021,913,442.52活期方式
合计866,297,363.77184,437,442.30

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3年9月14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4,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用

专项报告第

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上述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23年度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尚未到期的明细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产品类型所属银行金额购买日到期日
结构性存款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张家港支行营业部80,000,000.002023/12/262024/3/25
结构性存款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张家港支行营业部100,000,000.002023/9/192024/9/11
结构性存款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张支行30,000,000.002023/9/182024/3/18
结构性存款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张支行30,000,000.002023/9/182024/9/13
结构性存款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张支行20,000,000.002023/12/202024/6/21
结构性存款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9,500,000.007天周期滚存型,无固定期限
结构性存款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80,000,000.002023/12/282024/3/29
结构性存款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20,000,000.002023/12/292024/1/5
定期存款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30,000,000.002023/9/152024/3/26
定期存款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40,000,000.002023/9/152024/9/10
合计439,500,000.00

截止2023年

日,本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除购买保本结构性存款和定期存款43,950.00万元外,其余均存放于现有募集资金专户中。

三、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本公司本年度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或募投项目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本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专项报告第

江苏协昌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七日

专项报告第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编制单位:江苏协昌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84,794.86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3,000.00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3,000.0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1、运动控制器生产基地建设项目11,023.1011,023.10---
2、功率芯片封装测试生产线建设项目10,088.8310,088.83---
3、功率芯片研发升级及产业化项目9,939.299,939.29---
4、补充流动资金项目11,000.0011,000.0011,000.0011,000.00100.00-不适用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42,051.2242,051.2211,000.0011,000.00
超募资金投向:
1、暂未确定投向(注1)30,743.64-不适用不适用
2、补充流动资金-12,000.0012,000.0012,000.00100.00-不适用不适用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42,743.6412,000.0012,000.00
合计42,051.2284,794.8623,000.0023,000.00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截止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

专项报告第

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1、本次发行股票的超募资金的金额为42,743.64万元。2、闲置超募资金现金管理情况: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3年9月14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4,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6)。3、超募资金补充流动性资金情况: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3年9月14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12,0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7)。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不适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本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3年9月14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4,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详见本公司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6)。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尚未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用于现金管理及存放于专户中。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注1:本公司于2024年1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4年1月29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原募投项目“运动控制器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功率芯片封装测试生产线建设项目”及“功率

专项报告第

芯片研发升级及产业化项目”整体合并变更为“运动控制器、功率芯片研发及封装基地建设项目”。根据本公司实际发展的需要,综合考虑地理位置、办公环境、购置成本等多方面因素,本公司拟购置新的工业用地,以解决公司进一步发展的用地需求。本次变更共涉及41,942.90万元募集资金(其中31,051.22万元来源于原募投项目,10,891.68万元来源于超募集资金);实施地点由“张家港市凤凰镇港口工业园华泰路1号”变更为“张家港市凤凰镇凤凰大道与苏虞张公路交叉口东侧”;实施主体由母公司变更为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协昌电子科技(苏州)有限公司、凯美半导体(苏州)有限公司、张家港凯思半导体有限公司共同实施。公司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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