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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文传媒: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19

慈文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慈文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

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公司本次内部控制评价范围的单位包括公司及全部下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涵盖了公司的各项业务和事项。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

(二)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

治理层面:法人治理、发展战略、证券事务管理、内部监督;经营层面:全面预算管理、资金管理、资产管理、合同管理、生产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融资与对外担保管理、对外投资及关联交易管理等。

1.治理层面

(1)法人治理

作为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在落实“党建入章”的背景下,2023年慈文传媒成立了独立党支部,充分发挥党组织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将法人治理、战略规划、生产经营、党建工作等各个方面深度融合,有序推进各项体制机制的完善,有效推动了企业高质量发展。

公司具有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包括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决定公司经营管理的重大事项。股东大会下设董事会和监事会,董事会为执行股东大会决策的常务机构,监事会代表股东对董事会的日常工作情况进行监督。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公司管理层由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构成,负责公司日常经营。公司制定有“三会”及各专门委员会的议事规则,明确了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形成了规范、科学、高效的治理机制。报告期内,公司依法依规完成了部分董事会、监事会成员的补选及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工作,保障了董事会、监事会工作和公司管理层的延续性和稳定性。

(2)发展战略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综合宏观经济环境、影视行业特征及发展趋势、公司自身发展状况,制定公司战略发展目标、合理规划内部机构设置。报告期内,为进一步聚焦战略发展目标,提高运营管理效率和组织效能,公司结合业务发展需要有效推动

落实了大部制改革工作,进一步优化组织架构,将总部原有的7个部门整合为6个,包括:综合管理中心、制作发行中心、财务管理中心、证券法务中心(董事会办公室)、战略投资中心和审计监察中心。同时,为更好地配合战略布局和实施,报告期内公司在经营范围中增加了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的相关内容,完成了《公司章程》修订及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

(3)证券事务管理

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完善证券事务管理相关制度。报告期内,根据现行监管规则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及时修订和完善了《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信息披露“三审三校”工作细则》等重要制度,保障了信息披露、内部信息传递等事务的及时、准确、完整与高效,进一步维护了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4)内部监督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下设审计监察中心,负责内部控制的监督和检查。报告期内,为进一步规范内部审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加强内部控制,公司对内部审计工作流程、审计档案管理办法等工作细则作了进一步完善。审计监察中心配备了专职审计人员,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监督和指导下,依法依规独立行使审计职权,对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计,对公司经营过程中相关控制程序的有效性、合理性进行评价;针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示风险、提出建议、督促整改并持续跟踪,通过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保障了内部控制的有效运行。2.经营层面

(1)全面预算管理

为促进公司实现战略发展目标,充分发挥预算管理的作用,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全面预算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严格推进落实全面预算管理工作,明确和规范了预算编制、调整、执行与考核等程序和机制。通过提高预算管理水平,有效推动了公司经济效益的提升,加强了对经营风险的防范,推动了战略目标的实现。

(2)资金管理

公司制定实施了《货币资金管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完善和规范了资金拨付、费用报销等内部管理制度,对资金管理相关的岗位分工与授权、工作流程和机制作了明确规定,保障了资金使用的安全与高效。

(3)资产管理

公司高度重视资产管理工作,针对存货、固定资产等重要资产的管理制定了相关制度。报告期内,公司结合影视行业及自身业务特征,进一步明确和规范了存货登记、盘点等工作机制,有效加强了对核心资产的管理和保护。同时,依法依规通过转让、租赁等方式有效盘活闲置资产,保障了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实现了公司收益最大化。

(4)合同管理

公司建立了严格的合同管理机制。报告期内,为加强系统的合同审核及管理工作,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做好风险防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与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公司进一步修订完善了《合同审核及管理实施细则》,细化了合同订立、审查、审批、签署等各个环节的相关规定,有效加强了业务和法律风险的防范。

(5)生产管理

公司高度重视影视项目管理工作,制定并严格执行影视项目管理相关内控制度。报告期内,公司结合业务发展需要,进一步规范了影视项目立项、投资决策及开发相关的工作流程和审批程序,加强了对影视项目开发全流程的管控,保证各个生产环节有序衔接,有效保障了影视项目的质量,防范了经营风险。

(6)人力资源管理

公司高度重视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制定和实施有利于企业可持续发展的人力资源政策。报告期内,公司修订了《董事、监事薪酬管理制度》,持续推动完善了人员聘用及考察、薪酬绩效考核、劳动纪律、员工培训等管理机制,并将战略、企业文化、党建、内控等方面的宣导纳入日常人力资源管理工作范畴,有效提升了员工工作的积极性,防范了选人用人风险,保障了团队的稳定性。

(7)融资与对外担保管理

公司制定实施了《融资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对融资和对外提供担保的审批、执行、风险管理、信息披露及有关人员的责任等作了明确的规定。报告期内,除上市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之间互相担保外,未发生其他对外担保行为。

(8)对外投资管理

公司制定实施了《对外投资管理制度》,明确了对外投资的决策权限、后续日常管理、转让与回收、重大事项报告及信息披露等内容。报告期内,公司修订了《证券投资、期货与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严格按照相关制度的规定开展对外投资业务。

(9)关联交易

公司在《公司章程》、“三会”议事规则及《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中对关联交易管

理作了明确规定。报告期内,公司修订完善了《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已开展的关联交易遵循诚实信用、平等、自愿、公平、公开、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三)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

公司重点关注规范治理、战略目标的制定、人力资源规划,以及影响财务信息可靠性、资产安全性和法律法规遵循性等方面的关键控制环节。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四)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分别针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具体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类别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一般缺陷
营业收入 潜在错报错报≥营业收入总额的1%营业收入总额的0.5%≤错报<营业收入总额的1%错报<营业收入 总额的0.5%
资产总额 潜在错报错报≥资产总额的1%资产总额的0.5%≤错报 <资产总额的1%错报<资产总额的0.5%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1)重大缺陷:一项内部控制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具备合理可能性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可视为重大缺陷。财务报告重大缺陷的迹象包括:

①控制环境无效;

②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

③企业更正已公布的财务报告;

④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⑤企业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部门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⑥其他可能影响报表使用者正确判断的缺陷。

(2)重要缺陷:一项内部控制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具备合理可能性导致不能

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告中虽不构成重大错报但仍应引起董事会和管理层重视的错报,可视为重要缺陷。

(3)一般缺陷:不构成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的内部控制缺陷。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参照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执行。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出现以下情形的,可认定为重大缺陷,其他情形视其影响程度分别确定为重要缺陷或一般缺陷。

①企业决策程序不科学,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②媒体负面新闻频现;

③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大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④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

(五)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3.公司无以前年度延续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的情形。

四、完善内部控制拟采取的相关措施

为适应公司业务稳定发展的需要,保证经营目标实现,更好地防范风险、纠正错误,结合公司内部控制检查监督情况,公司计划采取以下措施持续完善内部控制:

1.聚焦公司战略发展目标,同时积极推动在相关多元化领域的探索,结合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适时对组织架构、人员配置进行优化调整,提升工作效能,实现公司资产保值增值。

2.强化内部控制的执行力,充分发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部门的监督职能,并配备与业务发展相匹配的内审专业人员,以便对企业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

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企业实现发展战略等进行更有效的监督;加强对内部控制的检查,发现漏洞和隐患,并及时修正或改进。

3.加强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的培训,根据政策、市场和管理要求的变化,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准则,及时更新专业知识,增强规范运作意识,不断提高管理人员的水平和员工相应的工作胜任能力。4.加强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以及独立董事的沟通,为专门委员会的工作创造条件,并提供更大的便利,不断完善专门委员会工作体系,确保专门委员会会议常态化、规范化,更好地为董事会决策提供服务。5.加强财务和资金的系统性管理,全面提升资金集中管理和应收款项序时管理水平,保障资金安全和资金使用效率。6.持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使内部控制与公司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和风险水平等相适应,并随着情况的变化及时加以调整;加强内控制度的执行,提升风险的应对和管控能力,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五、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特此报告。

慈文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4月1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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