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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埔园林:2023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金埔园林(叶玲)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19

金埔园林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独立董事:叶玲)金埔园林股份有限公司各位股东和股东代表:

本人(叶玲)作为金埔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3年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积极出席公司2023年度召开的相关会议,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维护了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3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向各位股东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叶玲,中国国籍,1982年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会计学博士。现任南京财经大学副教授、硕导、南通天盛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博益鑫成高分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12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本人在召开董事会前主动了解并获取做出决策前所需要的情况和材料,详细了解公司整个生产运作和经营情况,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本人本年度对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议案均认真审议,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因此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未对董事会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1、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独立董事 姓名应出席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 次数本年度召开股东大会次数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叶玲880022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和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的委员,2023 年度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和《薪酬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出席审计委员会和发展战略委员会的会议。作为专业人士,参与了各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审阅审计机构出具的各专项报告,履行了作为各委员会委员的专业职责。

专门委员会应出席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
审计委员会5500
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2200

三、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其它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2023年度本人就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及事前认可意见的情况如下:

(一)2023年4月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1、事前认可意见

(1)独立董事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2)独立董事关于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向银行及其它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提供关联担保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预计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2、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2)独立董事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5)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

(6)独立董事关于变更财务负责人的独立意见;

(7)独立董事关于关于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向银行及其它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提供关联担保的独立意见;

(8)独立董事关于关于预计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独立意见;

(9)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10)独立董事关于《2021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它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独立意见。

(二)2023年6月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1、独立董事关于进一步明确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的独立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开设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独立意见。

(三)2023年6月3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1、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购买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2、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购买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四)2023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1、独立董事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2、独立董事关于使用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独立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4、关于2023年半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五)2023年9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独立董事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六)2023年10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独立意见

(七)2023年12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1、关于换届选举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2、关于换届选举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3、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独立意见。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3 年7月,本人前往金埔园林云南分公司深入了解了公司业务开展情况,经营管理、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等相关事项,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本人也通过现场、电话、网络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时刻关注财务报告审计进展,外部宏观环境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作的其他工作

积极关注公司项目运营和财务状况,及时了解公司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认

真审核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并以自己的专业知识提出参考意见和建议,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六、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关注公司经营情况,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认真审核了公司提供的材料,对公司关联交易、三重一大等事项进行了充分关注,并用自己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客观的结论,审慎的行使表决权。本人也及时审阅公司相关公告文稿,提高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性,较好地履行自己的职责。

七、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本人认真学习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发布的最新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参加了任职拟上市公司组织的董监高现场培训,不断加深对相关法律法规的理解和认识,提高自身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能力。

2024 年本人将继续秉持客观公正的原则,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加强与董事、监事、管理层和股东方的沟通,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签字):

2024年 4 月17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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