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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钢股份: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文守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19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独立董事:文守逊)

作为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0010,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和义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审慎行使公司和股东所赋予的权利,对公司重要事项发表了独立和客观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由12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5名,独立董事人数超过董事会的三分之一,独立董事任职上市公司家数均不超过三家,符合相关规定。

(一)本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文守逊,男,汉族,1969年10月生,中共党员,副教授,管理学博士,硕士生导师。历任重庆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讲

师、会计硕士办公室主任、专业学位办公室主任。现任重庆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管理学博士、副教授,为工商管理、会计学学术硕士和会计专业硕士(MPAcc)、金融专业硕士的指导教师;本人长期在高校从事资本市场和财务管理领域的教学科研工作,负责主持的2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发表的40余篇学术论文、承担的20多项市级部门和企业单位委托项目,都是关联资本市场、公司治理和企业管理领域,本人具备任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专业能力。

目前,本人同时任职重庆港(证券代码:600279)和重庆红马资本管理公司(非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符合中国证监会最新颁布《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二)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2023年5月12日,本人作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在此次股东大会当选为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报告期:2023年5月12日—至今

本报告期公司共召开10次董事会和2次股东大会,本人均全部按时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本人在董事会会议上全部投了赞成票。

本人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参加董事会情况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现场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本年应 参加股东大会次数出席 股东大会的次数
文守逊10190022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董事会下设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三个专门委员会,本人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2023年度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与审计委员会相关工作,无任何缺勤缺席情形。本人充分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通过自身勤勉尽责的参与,不断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4次会议,主要就关联交易、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定期报告等事项进行审议。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出席会议。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与公司内部审计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多次沟通,就公司运营、内部控制、财务、业务状况以及应重点关注的审计事项进行沟通、交流,勤勉尽责,认真履职,

及时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充分发挥监督作用,促进董事会及经营层规范高效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对于每次需董事会审议的议案,都认真审阅相关资料,了解相关信息,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在发表独立意见时,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作为独立董事,我非常重视与投资者的沟通交流,始终重视保护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以及合法权益,本人通过股东大会积极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同时还通过上证e互动平台了解投资者的关切、洞察投资者的情绪、倾听投资者的声音和反馈投资者的意见建议。

(五)现场工作情况

2023年度,本人作为独立董事通过现场会议、通讯或邮件等方式与公司控股股东、中小股东、中介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对公司生产经营中遇到的问题进行研究并提出意见。

(六)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认真做好相关会议组织工作,及时传递文件材料和汇报公司有关经营情况,公司通过电话交流、董监事简报、独立董事会议等方式与本人保持密切联系,向本人通报公司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让我即时获悉公司运行动态和事项进展。

公司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对独立董事的工作给予积极的支持和配合,不存在妨碍独立董事职责履行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情的情况

(一)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未出现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2023年6月27日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关于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2023年8月24日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关于对包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认为公司与铁融国际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能够使公司获得生产经营需要的资金支持,保证日常生产经营的有效开展,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会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在审议该议案过程中,关联董事均回避了表决,符合议事程序,因此我同意本次关联交易。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认为包钢集团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未发现财务公司存在违反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颁布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形,财务公司的各项监管指标符合该办法的要求规定;财务公司成立至今严格按照《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经营,财务公司的风险管理不存在重大缺陷。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议案时,有关联关系的董事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同意该议案。

(三)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同意为内蒙古包钢金石选矿有限责任公司提供不超过1.53亿元的担保额度。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未对其提供担保。公司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公司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相关流程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规定。

(四)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审阅了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料、执业资质等,考察其在为公司提供服务期间,能够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遵守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和执业准则,谨慎勤勉地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五)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计披露定期报告3项、临时公告22项。本人认为,公司严格按照信息披露规则的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了公司的重大信息,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确保广大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的重大事项,保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提高了公司的透明度。

(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召开4次会议。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相关工作细则的要求,依法合规地开展工作,独立董事充分发挥专业特长,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以认真负责、勤勉诚信的态度履行各自职责,为审议的重大事项提供了有效的专业建议,协助董事会科学决策。

四、其他事项

报告期内,未提议召开董事会;

报告期内,未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未提议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五、总体评价

2023年报告期内,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监管要求,本人诚信勤勉履行职责,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认真审阅会议议案、文件报告和披露事项,独立、客观、公正、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并就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在健全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

司治理效能、保证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合法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2024年度,本人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尤其是《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最新要求,持续加强学习,忠实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义务,充分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努力发挥好“参与决策、监督制衡和专业咨询”的作用,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专业意见,切实维护好公司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公司合规经营稳健发展提供更大价值,为树立公司良好形象发挥积极作用。

独立董事:文守逊

2024年4月1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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