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的规定,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现任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公司现任独立董事陈启斌先生、吕桂霞女士、韩嘉君女士的任职经历以及其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不存在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监管规则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