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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秦科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19

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陕西华秦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作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审计委员会切实履行了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2023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45人,注册会计师16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60人。

信永中和2022年度业务收入为39.35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9.34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8.89亿元。2022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66家,收费总额4.62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采矿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37家。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3年5月12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聘请信永中和作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2023年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2023年年报工作安排,信永中和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了鉴证报告及专项说明。

经审计,信永中和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华秦科技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2023年度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信永中和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治理层进行了沟通,信永中和审计小组的组成人员完全具备实施本次审计工作的专业知识和从业资格,能够胜任本次审计工作。

三、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从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方面对信永中和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具备从事证券业务的资质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

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审计机构的要求,具备为公司提供2023年度审计服务的能力和经验。

(二)2023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2024年1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进行了沟通与讨论,主要包括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企业内控、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人员安排、重要时间节点、年报审计要点等相关事项。

(四)2024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信永中和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及时、准确、客观、完整、清晰。

特此报告。

陕西华秦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4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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