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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厦精密:关于2024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19

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了《关于2024年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2024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和《关于2024年公司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考核和薪酬管理,激励和约束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地工作,促进公司效益增长和可持续发展,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考虑公司的实际情况及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和职务贡献等因素,制定2024年度公司董监高薪酬方案如下:

一、适用对象: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确认,根据2023年度公司董监高薪酬,结合地区、行业薪酬水平,2024年拟确定董监高薪酬方案如下:

1、公司非独立董事,按照其所担任的管理职务,参照同行业、同地区类似岗位薪酬水平,按公司年度绩效考核制度及业绩指标达成情况领取薪酬,不再单独领取董事津贴。

2、公司独立董事采用津贴制,2024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10万元/年(税前)。

3、关于公司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参照同行业、同地区类似岗位薪酬水平,按公司年度绩效考核制度及业绩指标达成情况领取薪酬。

4、关于监事薪酬,公司监事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者,按照所担任的管理职务,参照同行业类似岗位薪酬水平,按公司年度绩效考核制度及业绩指标达成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况领取薪酬,不再单独领取监事津贴。

四、其他规定

1、公司非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按月发放;独立董事津贴按月发放。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上述薪酬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4、根据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生效,董事和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特此公告。

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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