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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厦精密:关于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19

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04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情况

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健发展,结合公司融资情况,为进一步节约资金成本,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3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在不超过总授信额度范围内,最终以各银行实际核准的信用额度为准。授信期限为一年,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部分拟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明细如下:

序号金融机构申请的授信额度(人民币万元)
1中国光大银行宁波海曙支行10,000
2中国民生银行宁波分行20,000

上述授信有效期自本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授信品种主要包括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贸易融资、融资租赁等,上述拟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合计3亿元,授信额度最终以授信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另外1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由公司及子公司在当年适时安排向其他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再对单一银行出具相关决议,授信额度最终以授信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授信额度内,自主决定以公司自身或子公司的名义与各金融机构签署授信融资的有关法律文件,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与各金融机构签署上述授信融资额度内的有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授信、借款合同、质押/抵押合同以及其他法律文件)。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是为了满足公司发展和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利于促进公司发展,进一步提高经济效益。目前,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偿债能力,本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财务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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