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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路桥: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19

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2023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要求,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2023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45人,注册会计师1,6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60人。

信永中和2022年度业务收入为39.35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9.34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8.89亿元。2022年度,

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66家,收费总额4.62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采矿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7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除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之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截止2023年12月31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和纪律处分0次。35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机构,2023年度的审计费用按68万元执行,授权公司经营班子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签署相关审计服务协议并支付相关费用。公司独立

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2023年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及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工作安排,信永中和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审计报告,同时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等事项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审计意见。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信永中和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年度审计重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管理层进行了沟通。

经审计,信永中和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于2023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信永中和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程》的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了监督职责,相关情况如下:

(一)2023年4月20日,审计委员会召开2023年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在对信永中和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2022年度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

进行严格的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建议公司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2023年度的审计费用按68万元执行。授权公司经营班子与信永中和签署相关审计服务协议并支付相关费用。

(二)2024年1月17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年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进行审前沟通,就2023年年度审计的审计范围、工作安排、审计程序、关键审计事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充分的沟通。

(三)2024年4月8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年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专题沟通。

(四)2024年4月17日,审计委员会召开2024年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关于聘请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程》的相关要求,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对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审期间与信永中和进行了充分、必要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信永中和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信永中和在公司年度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4月1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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