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汇总表的专项审计报告
目 录
1、 专项审计报告
2、 附表
委托单位: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单位: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联系电话:010-65542288
关于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专项说明
XYZH/2024CQAA4B0057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路桥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包括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于2024年4月17日出具了XYZH/2024CQAA4B0058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3]26号),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披露的要求,重庆路桥公司编制了本专项说明所附的重庆路桥公司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编制和对外披露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及完整性是重庆路桥公司的责任。我们对汇总表所载资料与我们审计重庆路桥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
除对重庆路桥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执行审计,以及将本专项说明后附的汇总表所载项目金额与我们审计重庆路桥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时重庆路桥公司提供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核对外,我们没有对本专项说明后附的汇总表执行任何附加程序。
为了更好地理解重庆路桥公司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专项说明仅供重庆路桥公司2023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未经本事务所书面同意,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中国注册会计师:卢秋平 | |
中国注册会计师:文茂万 | ||
中国 北京 | 二○二四年四月十七日 |
附表2
关于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表
单位:万元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 资金占用方 名称 | 占用方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 上市公司核算的会计科目 | 2023年期初占用资金余额 | 2023年度占用累计发生金额(不含利息) | 2023年度占用资金的利息(如有) | 2023年度偿还累计发生金额 | 2023年期末占用资金余额 | 占用形成原因 | 占用性质 |
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 | 无 | 非经营性占用 | ||||||||
小计 | / | / | / | / | / | |||||
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 | 无 | 非经营性占用 | ||||||||
小计 | / | / | / | / | / | |||||
其他关联方及其附属企业 | 无 | 非经营性占用 | ||||||||
小计 | / | / | / | / | / | |||||
总计 | / | / | / | / | / | |||||
其他关联资金往来 | 资金往来方名称 | 往来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 上市公司核算的会计科目 | 2023年期初往来资金余额 | 2023年度往来累计发生金额 | 2023年度往来资金的利息 | 2023年度偿还累计发生金额 | 2023年期末往来资金余额 | 往来形成原因 | 往来性质 |
(不含利息) | (如有) |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 | 无 | 经营性往来 | ||||||||
上市公司的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 | 重庆鼎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子公司及其控制的法人 | 其他应收款 | 5,588.85 | 126.62 | 5,715.47 | 提供资金 | 非经营性往来 | ||
关联自然人 | 无 | 非经营性往来 | ||||||||
其他关联方及其附属企业 | 重庆渝涪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公司第一大股东的控股股东同方国信持股37%且是本公司联营企业 | 应收账款 | 40.57 | 40.57 | 非经营性往来 | ||||
总计 | / | / | / | 5,588.85 | 167.19 | 40.57 | 5,715.47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