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博股份”或“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69,249,169.82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58,597,715.05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503,565,289.25元,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331,383,859.68元。鉴于公司2023年末可供分配利润为负数,不满足公司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公司2023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23年末可供分配利润为负数,公司不满足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未来发展,公司2023年度拟不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董事会审议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和未来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意见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认为:董事会拟定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了公司实际情况,考虑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兼顾公司股东的未来利益。我们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五、监事会审议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经营状况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六、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