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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而泰:关于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质押变动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19

证券代码:002402 证券简称:和而泰 公告编号:2024-042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质押变动的公告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实际控制人刘建伟先生的通知,获悉刘建伟先生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解除质押及质押延期的业务,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 名称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质押股份数量(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是否为 限售股 (如是, 注明限 售类型)是否为补充质 押质押起始日质押到期日质权人质押用途
刘建伟18,819,70012.67532.0199高管锁定股2024年4月16日2025年4月16日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偿还债务
合计-18,819,70012.67532.0199------

本次质押的股份不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二、本次股份解除质押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股东 名称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解除质押股份数量(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比例(%)起始日解除 日期质权人
刘建伟5,400,0003.63700.57962023年4月24日2024年4月17日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60,0001.38740.2211
250,0000.16840.02682024年2月5日
700,0000.47150.07512024年2月6日
刘建伟1,090,0000.73410.11702023年4月20日2024年4月17日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00,0000.33680.05372024年1月23日
1,500,0001.01030.16102024年2月5日
合计11,500,0007.74541.2343---

三、本次股份质押延期的情况

股东 名称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延期股数(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比例(%)是否为限售股是否为补充质押质押起始日原质押到期日延期后质押到期日质权人质押用途
刘建伟8,010,0005.39480.8597高管锁定股2023年4月20日2024年4月20日2024年10月20日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偿还债务
刘建伟5,350,0003.60330.57422022年4月20日2024年4月20日偿还债务
合计13,360,0008.99811.4339

本次股份质押延期的主要原因是刘建伟先生根据自身资金需求所做出的安排,不涉及新增融资。且其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

四、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刘建伟先生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本次业务办理前累计质押股份数量(股)本次业务办理后累计质押股份数量(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比例(%)情况情况
已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标记数量(股)占已质押股份比例(%)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股)占未质押股份比例(%)
刘建伟148,475,00015.935691,660,00098,979,70066.664210.623379,879,70080.703131,476,55063.5950
合计148,475,00015.935691,660,00098,979,70066.664210.623379,879,70080.703131,476,55063.5950

注:刘建伟先生持有公司股份中111,356,250股为高管锁定股。

五、股东股份质押情况说明

(1)刘建伟先生股份质押融资不是用于满足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

(2)刘建伟先生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4,657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31.3655%%,占公司总股本比例4.9983%,对应融资余额30,000万元;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7,874.97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53.0390%,占公司总股本比例8.4521%,对应融资余额47,000万元。控股股东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还款资金来源为其自筹资金或其他融资。

(3)刘建伟先生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本公司利益的情形。

(4)刘建伟先生股份质押事项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不会产生影响,不涉及业绩补偿义务。

(5)刘建伟先生资信情况良好,具备相应的偿还能力,其质押的股份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内,上述质押行为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变更。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1、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交易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二〇二四年四月十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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